打開WiFi萬能鑰匙,查看更多圖片 今天(14日)下午,四川省汶川法院對長期盤踞在九寨溝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擾亂正常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楊元輝等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在案發(fā)地九寨溝縣公開宣判,首犯楊元輝一審被判有期徒刑9年。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楊元輝糾集惡勢力集團成員非法高利放貸,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索取非法債務(wù),在九寨溝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民憤極大,群眾要求嚴懲的呼聲不斷。 法院在審理中還發(fā)現(xiàn),被告人楊元輝是一個累犯,小學(xué)文化的他是四川省九寨溝縣人。42歲的楊元輝曾因犯尋釁滋事罪,于1999年4月11日被決定勞動教養(yǎng)三年。因犯聚眾斗毆罪,于2001年6月28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服刑期間,被告人楊元輝不參加勞動、不服管教、辱罵挑釁并毆打監(jiān)管干警,被以破壞監(jiān)管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因犯尋釁滋事罪、強奸罪,于2006年5月15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2016年2月28日,楊元輝酒后無故損毀他人轎車,被行政拘留二十日。2017年10月23日,楊元輝在足療店酒后鬧事、砸爛房門、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經(jīng)審理認定,被告人楊元輝犯開設(shè)賭場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尋釁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刑期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毛二云在故意毀壞財物罪緩刑考驗期間犯非法拘禁罪,后又犯故意傷害罪,決定撤銷緩刑數(shù)罪并罰執(zhí)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被告人楊代林犯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被告人侯林強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被告人毛小飛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被告人侯林杰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 在確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所有參與人員健康安全的前提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30余名群眾旁聽了庭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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