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中第3.4.3、6.2.3、6.3.3、6.3.5、6.4.4、6.6.3、6.6.5、7.4.2、7.4.5、8.1.4、9.0.1、9.0.4、9.0.5、9.0.7、9.0.13、9.0.14 條;2.《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28-2010中第6.1.2、6.3.1、6.5.3、6.8.2、7.3.4、7.4.2、7.4.5、9.0.3、9.0.4、9.0.7、9.0.8、9.0.14、9.0.16條;3.《建筑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66-2008中第3.2.4、3.3.8、3.3.9、5.1.4、6.1.4、6.1.5、6.1.6、6.1.7、6.1.8、6.2.2、6.2.3、7.2.1、7.3.7、7.4.6、9.0.5條;4.《建筑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231-2010中第3.1.2、6.1.5、9.0.6、9.0.7條;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強制性條文析疑第3.4.3條:可調托撐受壓承載力設計值不應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應小于5mm。條文解釋:可調托撐抗壓性能試驗結論,支托板厚度 t 為 5.0mm,破壞荷載不小于 50kN,50kN 除以系數(shù) 1.25 為 40 kN。定為可調托撐抗壓承載力設計值,保證可調托撐不發(fā)生破壞。 第6.2.3條:主節(jié)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 條文解釋:本條規(guī)定在主節(jié)點處嚴禁拆除橫向水平桿,這是因為,它是構成腳手架空間框架必不可少的桿件?,F(xiàn)場調查表明,該桿挪動他用的現(xiàn)象十分普遍,致使立桿的計算長度成倍增大,承載能力下降。這正是造成腳手架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6.3.3 腳手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 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 1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 500mm(圖 6.3.3)。 條文解釋:腳手架地基存在高差時,縱向掃地桿、立桿應按要求搭設,保證腳手架基礎穩(wěn)固
第6.3.5條:單排、雙排與滿堂腳手架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 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 條文解釋:單排、雙排與滿堂腳手架立桿采用對接接長,傳力明確,沒有偏心,可提高承載能力。試驗表明:一個對接扣件的承載能力比搭接的承載能力大 2.14 倍。頂層頂步立桿指頂層欄桿立桿。 第6.4.4條: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筑 物的層高并且不應大于4m。 條文解釋:若開口型腳手架兩端不與主體結構相連,就相當于自由邊界而成為薄弱環(huán)節(jié)。將其兩 端與主體結構加強連接,再加上橫向斜撐的作用,可對這類腳手架提供較強的整體剛度。第6.6.3條:高度在 24m 及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全立面連續(xù)設置剪刀撐;高度 在 24m 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兩端、轉角及中間間隔不超過 15m 的立面上,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圖 6.6.3)。條文解釋:根據(jù)實驗和理論分析,腳手架的縱向剛度遠比橫向剛度強的多,一般不會發(fā)生縱向整 體失穩(wěn)破壞。設置了縱向剪刀撐后,可以加強腳手架結構整體剛度和空間工作,以保征腳手架的穩(wěn)定。也是國內工程實踐經驗的總結。第6.6.5條:開口型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置橫向斜撐。條文解釋:開口型腳手架兩端是薄弱環(huán)節(jié)。將其兩端設置橫向斜撐,并與主體結構加強連接,可對這類腳手架提供較強的整體剛度。靜力模擬試驗表明:對于一字型腳手架,兩端有橫向斜撐(之字形).外側有剪刀撐時,腳手架的承載能力可比不設的提高約 20%。 第7.4.2條:單、雙排腳手架拆除作業(yè)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shù)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兩步時,應增設連墻件加固。本條解釋:本條明確規(guī)定了腳手架的拆除順序及其技術要求,有利于拆除中保證腳手架的整體穩(wěn)定性。條文解釋:為了防止傷人,避免發(fā)生安全事故,同時還可以增加構配件使用壽命。 第8.1.4條:扣件進入施工現(xiàn)場應檢查產品合格證,并應進行抽樣復試,技術性能應 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規(guī)定??奂谑褂们皯饌€ 挑選,有裂縫、變形、螺栓出現(xiàn)滑絲的嚴禁使用。條文解釋:由于目前建筑市場扣件合格率較低,要求每個工程在使用扣件前,進行復試,以保證 使用合格產品。扣件有裂縫、變形的,螺栓滑絲的嚴重影響扣件承載力,最終導致影響腳手 架整體穩(wěn)定。 第9.0.1條: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裝與拆除人員必須是經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架子工應持證上崗。 條文解釋:保證專業(yè)架子工搭設腳手架,是避免腳手架安全事故發(fā)生的措施之一。第9.0.5條: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 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架體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嚴禁 拆除或移動架體上安全防護設施。 條文解釋:本條的規(guī)定旨在防止腳手架因超載而影響安全施工。條文中規(guī)定的內容是通過調研,對工地實際存在的問題提出的。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第9.0.7條:滿堂支撐架頂部的實際荷載不得超過設計規(guī)定。 條文解釋:支撐架實際荷載超過設計規(guī)定,就存在安全隱患,甚至導致安全事故發(fā)生。第9.0.13條: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 1、 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條文解釋:施工期間,拆除腳手架主節(jié)點處的縱向水平桿、橫向水平桿、縱向水平桿、橫向掃地桿中任何根桿件,都會造成腳手架承載力下降。嚴重時會導致事故。拆除連墻件也是如此。第9.0.14條:當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開挖腳手架基礎下的設備基礎或管溝時,必須對腳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條文解釋:如果在腳手架基礎下開挖管溝,會影響腳手架整體穩(wěn)定。室外管溝過腳手架基礎必須在腳手架專項方案體現(xiàn),必須有安全措施。 未對腳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28-2010--強制性條文析疑
6.3.1門式腳手架剪刀撐的設置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當門式腳手架搭設高度在24m及以下時,在腳手架的轉角處、兩端及中間間隔不超過15m的外側立面必須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
2當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24m時,在腳手架全外側立面上必須設置連續(xù)剪刀撐;
3對于懸挑腳手架,在腳手架全外側立面上必須設置連續(xù)剪刀撐。
6.3.1剪刀撐是保證和提高門式腳手架整架縱向剛度的重要構造措施,本條設置上的規(guī)定,是在總結我國門式腳手架施工經驗的基礎上提出的。
6.5.3 在門式腳手架的轉角處或開口型腳手架端部,必須增設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筑物的層高,且不應大于4.0m。
6.5.3將門式腳手架的轉角處或開口型腳手架兩端的連墻件豎向間距縮小到4m,是為了加強這些部位與建筑結構的連接,確保架體的安全。當建筑物的層高大于4.0m時,應臨時設置與建筑結構連接牢固的鋼橫梁等措施固定連墻件。
6.8.2 門式腳手架與模板支架的搭設場地必須平整堅實,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回填土應分層回填,逐層夯實;
2場地排水應順暢,不應有積水。
6.8.2門式腳手架與模板支架搭設場地平整堅實,是減小或消除在搭設和使用過程中由于地基下沉使架體產生變形的主要保證條件。在土方開挖后的場地搭設腳手架或模板支架,應注意分層回填夯實,禁止在松軟的回填土上搭設架體。搭設場地如果存在積水,則腳手架下地基因積水的長期浸泡,會出現(xiàn)承載力降低,而危害架體的安全。
7.3.4門式腳手架連墻件的安裝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1連墻件的安裝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安裝;2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時,在連墻件安裝完畢前必須采用確保腳手架穩(wěn)定的臨時拉結措施。7.3.4.連墻件是腳手架的重要支撐構件,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并連接牢固,否則已搭設的腳手架處于懸臂狀態(tài),有倒塌危險。腳手架操作層高于連墻點以上兩步時,由于操作層荷載較大,且上部又處于懸臂狀態(tài),會使架體產生晃動,并且有倒塌的危險,這是不允許的,所以必須采取與建筑結構臨時拉結的措施。
7.4.2 腳手架、模板支架拆除作業(yè)是危險性很強的工作,應有序進行,禁止違反本規(guī)范規(guī)定的野蠻作業(yè)行為。本條所規(guī)定的4款,均為架體拆除時必須遵守的操作規(guī)則,如有違反,可能會產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