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的一位媽媽報警說孩子丟了,可經(jīng)過調(diào)查卻發(fā)現(xiàn),她其實是以帶女兒去鄭州游玩為由,將自己1歲7個月的親生女兒以5萬元的價格賣給別人,并且在當天下午就花費了賣孩子所得的6000元用來買化妝品。
一位十歲的小朋友被確診為急性淋巴白血病。他的父母已離異多年,他和媽媽一起生活。
在他生病后,學校、網(wǎng)友、紅十字會等等相繼給他捐款了20多萬元用于治療,這些錢也全都打進了他媽媽的銀行卡里。
可有一天,他的媽媽自稱手受傷了需要治療,突然失蹤了,和她一起失蹤的還有捐贈給孩子治病所剩的十幾萬善款。
日本作家伊坂幸太郎曾說過一句話:
“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考試,就覺得真的太可怕了?!?/strong>
想想這句話真的是說的太對了。
不需要審查人品、能力、不需要被教育,沒有入門門檻,沒有資格證,只要有生育能力,就能有孩子,當爸媽。
很難過,有些孩子的到來是不被期待的,所以就談不上什么善待。
他們愛的不是孩子,而是欲望,只是他們連買避孕套的錢都舍不得出。
而最讓人崩潰的是什么?
如果說成年人有選擇脫離家庭暴力的能力,那這些無處可逃的孩子,他們怎么辦?
說實話,我不知道開頭這場家暴事件最終結(jié)局會是什么樣。
我想或許是繼母被抓,孩子被送回父親身邊吧?
可是我不信這個父親能善待她。
其實在看過之前很多家暴事件都會發(fā)現(xiàn),打得血肉模糊,可最后多半結(jié)果都是不了了之。
經(jīng)過批評教育,家長已經(jīng)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做了深刻反省,保證以后不再打孩子,最終決定將孩子由家長帶回......
因為他們是你的監(jiān)護人。所以被丟了要被送回去,被打了也要送回去......
你是孩子你無處可逃,只能為了開解自己,主動的去美化那些經(jīng)歷,否認自己是被最親的人傷害。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他們良心發(fā)現(xiàn)的那天。
我還記得之前有個孩子在家遭到家長暴打,背上全是血印,學校老師報警后,最終好像也不了了之了。
而那個老師還遭到了很多人的謾罵:“這是人家的家事,你多管什么閑事?!”
就覺得挺奇怪的。
現(xiàn)在,街坊四鄰,大家好像總是熱衷對別人感情、婚姻、收入等事發(fā)表評論、甚至是插手。
可是真當周圍出現(xiàn)家暴啊虐童這些事時,這些平時熱衷著看熱鬧的人又會說:“這是人家的家事,你別管。”
家,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變成了脫罪的保護傘。
暴力行為只要被冠上夫妻、親子關(guān)系,就變成了“家事”,只要沒到死人那種嚴重的地步,大多數(shù)的結(jié)果都是勸解、帶回、原諒。
批評教育過后,那些被傷害的孩子,又被送回了父母身邊,可他們還會像以前一樣嗎?
在觀察了那些童年經(jīng)常遭遇家暴的孩子后我發(fā)現(xiàn),那些看似“走出來”的孩子身上,多多少少都烙下了無法消除的陰影。
有的在脫離了家暴后依舊嚴重缺乏安全感,活得小心翼翼,自卑膽小。
有的因為小時候的遭遇對于“家”這個詞產(chǎn)生恐慌,長大后遲遲不敢組建自己的家庭。
有的人在被欺負的過程中爆發(fā)情緒,有時嚴重到性格扭曲,為了不再被別人欺負,可能變成了那個施暴方……
相比較幸福家庭成長出的孩子,他們永遠都不及他們“完整”。有的時候,還是致命的缺陷。
家暴虐童事件頻發(fā),其實除了反家暴、教受害者自我保護之外,是否從現(xiàn)在開始也該有更多的解決方法。
例如:
性教育、父母的責任和義務(wù),是否可以成為一門課程?
早早的就給大家灌輸:孩子不是玩具,而是一份責任,需要深思熟慮。
生孩子之前可否進行學習、培訓、考試?
這樣是否就會少了許多拿孩子當試驗品的荒誕的鬧劇。
能否有一張打分表?扣分到不合格就可以可以剝奪父母的監(jiān)護權(quán)?給那些長期被虐待的孩子多一條生路?
是的,我知道其中還有很復雜的因素和風險,也或許有更好的辦法。
但無論是什么總歸要試試啊。
有些人真的是壞到骨子里,你把孩子放回去,就是在自尋死路。
不能讓那些孩子,除了原諒忍受外,真的無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