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中英的香港問題,那還要追溯到老佛爺?shù)拇笄鍑?,清政府?842年戰(zhàn)敗后,被迫簽訂了《南京條約》,將當時的香港島及鴨脷洲割讓給了英國,這成為了之后“租借”的一個起點。 好多讀者在割讓和租借的問題上還犯迷糊,這里就把官方文件拿出來講清楚。也為后文曲折的故事做個鋪墊。 1860年,北京條約把九龍半島南部連同鄰近的昂船洲一同割讓給英國。 1898年,英國通過與清廷簽訂《中英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及其他一系列租借條約,租借九龍半島北部、新界和鄰近的兩百多個離島,但九龍寨城除外,租期99年。 為什么是99年呢?怎么不是100年或者101年呢?這也是有歷史原因的。 1897年時候,德國就看中了當時中國領(lǐng)土膠州灣,想要將其變成自己的殖民統(tǒng)治地。 當時德國實力強大,態(tài)度很是蠻橫,直接提出了五條要求,其中一條就有要求清政府將膠州灣“租借”給德國時間長達100年。 清政府總理衙門死活不同意,最后德國人退讓一步:“條約中的租借100年,可以縮減一年,也就是99年,但其他條件一概照舊,否則就別怪我們直接攻占整個東三省。” 于是就有了清政府與德國在1898年3月6日簽訂《膠澳租界條約》。 為什么大家在這一年上較勁呢?因為雙方心里都清楚100年意味著什么,而對于為什么清政府一定要求租期是99年,而不是100年,其實也是比較好理解的。 在當時,有一個國際慣例,那就是叫“事實占領(lǐng)”,這一條講的就是占領(lǐng)領(lǐng)土有一個時間期限,這個期間時間就是以100年為分水嶺,只要到了100年時間就會成為實際領(lǐng)土,而沒有達到100年,原有領(lǐng)土還是歸原有國所有。 這也就是為什么會有99年這一說法了,99年“租借”,時間一過,國土還是中國的。 大清國也是有懂國際法的人才的。 各大流氓看到了德國在膠州半島獲得的利益,紛紛效仿德國要求清政府進行“租借”事宜。1897年4月,法國逼迫清政府簽下了《廣州灣租界條約》,對廣州地界進行強租,時間為99年。 所以英國人也有樣學樣,1898年租借九龍半島北部、新界和鄰近的兩百多個離島,租期9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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