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絕緣電阻的允許值 1.對于低壓母線及配電盤母線等有關設備,檢修工作結束后必須使用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其相間及相對地絕緣電阻值不小于10MΩ。低壓開關、接觸器動靜觸頭間絕緣電阻不得小于50MΩ。高壓開關動靜觸頭間絕緣電阻應為無窮大。 2.對于低壓電機停運備用達15天以上者,應按每半月進行一次備用電機絕緣電阻測試;對于解體檢修后的電機或動力電纜變動接線后,工作終結前必須測試絕緣電阻合格。測試絕緣電阻應用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1min,其相對地絕緣值不小于0.5MΩ且吸收比應大于1.3,相間絕緣值應為零。 3.對于高壓電機停運備用達15天以上者,應按每半月進行一次備用電機絕緣電阻測試;對于解體檢修后的電機或動力電纜變動接線后,工作終結前必須測試絕緣電阻合格。測試絕緣電阻應用2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1min,其相對地絕緣值不小于7MΩ且吸收比應大于1.3,相間絕緣值應為零,本次測試結果比上次測試結果小于2/3時應分析原因。對于停運備用且沒有檢修工作的高壓電機,停運后必須投入電機電加熱。 4.測量發(fā)電機的定子絕緣,在干燥狀態(tài)接近工作溫度時測量,不小于3MΩ(用2500V兆歐表測量),通水狀態(tài)大于0.2 MΩ。 轉子繞組用500V兆歐表測量,室溫下(20℃)測量不小于1 MΩ。 5.變壓器的絕緣電阻測試,應進行高對低及地:(一次繞組對二次繞組和外殼)高壓繞組對低壓繞組及外殼的絕緣電阻;低對高及地:(二次繞組對一次繞組和外殼)低壓繞組對高壓繞組及外殼的絕緣電阻; 絕緣電阻合格值的標準是: (1)這次測得的絕緣電阻值與上次測得的數(shù)值換算到同一溫度下相比較,這次數(shù)值比上次數(shù)值不得降低30%; (2)吸收比R60/R15(遙測中60秒與15秒時絕緣電阻的比值),在10~30℃時應為1.3被及以上。 二、絕緣電阻的測量規(guī)定 1.在從事電機解體檢修(包括電源線拆裝)的任何工作(機械、電氣、檢查)結束后,都必須測量絕緣。 2.新投入、檢修后的電機,啟動前,應測量絕緣電阻合格。 3.在周圍條件惡劣的情況下(如環(huán)境粉塵大、潮濕、有腐蝕性氣體等),應縮短備用電機絕緣電阻測試周期,電動機停止運行一周以上,啟動前應測量電機絕緣。 4.運行中保護動作跳閘或動力保險熔斷的電動機,應測量絕緣。 5.運行人員發(fā)現(xiàn)有冒煙、冒火、嚴重焦臭味現(xiàn)象,應停止電動機的運行,測量絕緣。 6.長期備用的電動機應定期測量絕緣,周期為15天,如本周期內電動機啟動過可不再測量,但應做好記錄。 7.電動機絕緣電阻不合格,一般不允許啟動。在特殊情況下,如天氣變化、環(huán)境潮濕等,但電動機停用時間未超過2天,且無明顯絕緣損傷的情況下,雖然絕緣低于規(guī)定值,多為電動機表面受潮所致,經安技部專業(yè)和公司領導同意后,可以啟動。 8.在電氣一、二次回路新敷設線路、更改線路和長期停運線路送電前,都必須測量絕緣。 9.在雨天或空氣濕度大時,電機停運一周以上,投運前應測量絕緣。 10.在低壓動力電纜需停電處理的任何工作(拆裝電纜端頭,中間頭,大幅度移位等)結束后,投運前必須測量絕緣。 11.發(fā)變組啟動前必須測試絕緣電阻,并與停運前的測試值進行對比。 12.變壓器修后,投運前必須測試其高、低壓側絕緣電阻合格后方可充電運行。 13.對于停運機組,停運列備用的各低壓油泵應按10天為周期進行定期啟動運轉2~3小時,防止重大油泵電機絕緣受潮。 三、測量管理 1.低壓備用電機投運前,由運行人員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2.低壓電機檢修后投運前,由運行人員測量絕緣絕緣電阻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3.高壓備用電機投運前,由運行人員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4.高壓電機檢修工作票結束,送電前由運行人員測量絕緣絕緣電阻合格后,方可終結工作票、送電試轉。 5.變壓器檢修工作結束后,由設備維修部配合,運行人員對變壓器高、低壓側測量絕緣電阻合格后,方可終結工作票、并對變壓器充電。 6.母線檢修清掃工作結束后,由設備維修部配合,運行人員對檢修母線測量絕緣電阻合格后,方可終結工作票、并對檢修母線充電。 7.發(fā)變組停運后,啟動前必須各自測試一次絕緣電阻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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