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群友 佛子 整理(19.12.28) 律絕和律詩的押韻,就是在一首詩的某幾句的句尾,用同一個韻部的字做韻腳。一首律絕共有四句。其中: 1. 第二句和第四句的尾字必須押韻,且以押平聲韻為正格,押仄聲韻為變格。 2. 第一句的尾字如果和第二句的尾字同聲(一樣是平聲或仄聲),那么必須和第二句一樣要押韻,且最好用和第二句尾字同一個韻部的字。如果用了不同韻部的字做韻腳,就叫“出韻”或“落韻”,這是違反格律的。 3. 第三句的尾字不需要押韻,且由于律絕和律詩正格限用平聲韻。所以,如果第二、第四句尾字押平聲韻,那么第三句的尾字限用仄聲字;反之,如果寫別格,就是第二、第四句尾字押仄聲韻,那么第三句的尾字限用平聲字。 4,另外,一首詩用于韻腳的字不能重復;一首詩,如果有三句是押韻的,那么第一句的尾字借用鄰近韻部的字作為韻腳的,稱為“孤雁出群格”。最后一句借用鄰近韻部的字作為韻腳的,稱為“孤雁入群格”。需要注意的是,出入群不能同時出現(xiàn),即第一、第四句不能同時借用鄰近韻部的字作為韻腳。且孤雁格主要出現(xiàn)于七言詩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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