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晗:“清人纂修《四庫全書》而古書亡矣!” 在魯迅看來,可謂是“四庫全書出,中國古書亡”。那么,為什么魯迅給予如此低的評價? 四庫全書從醞釀到修成,乾隆始終參預(yù)其事,并由他精心策劃。從征書、選擇底本,到抄書、校書,乾隆都一一過問,親自安排,以“稽古右文”為名,推行文化專制政策。 乾隆借纂修《四庫全書》之機向全國征集圖書,貫徹“寓禁于征”的政策,對不利于清朝統(tǒng)治的書籍,分別采取全毀、抽毀和刪改的辦法,銷毀和篡改了大批文獻。 一、焚燒科技著作為了愚民,明末清初的科技科學(xué)著作都被付之一炬,明代《軍器圖說》羅列了各種火器,圖文并舉,敘說軍器之制造,使用與威力等,卻被焚毀。 就連宋應(yīng)星的科技著作《天工開物》也因為有礙于愚民而禁毀。《崇禎歷書》《天工開物》等決定著中國科技的一系列著作統(tǒng)統(tǒng)被毀,以至于后世之中華,不識不知科技為何物,積貧積弱。 二、銷毀明朝檔案除了焚毀書籍,大清還系統(tǒng)的對明代檔案進行了銷毀。 明代檔案僅三千余件,主要是天啟、崇禎朝兵部檔案,也有少量洪武、永樂、宣德、成化、正德、嘉靖、隆慶、萬歷、泰昌朝的官方文書。其余估計不少于1000萬份明代檔案,已經(jīng)全部被銷毀了。除了銷毀書籍和檔案外,大清還系統(tǒng)的對殘存書籍和檔案,進行篡改。 三、禁毀歷史書籍不利于大清的文獻都被禁毀,比如:一篇吳三桂的“反滿檄文”,一本《揚州十日記》,一本《嘉定屠城記略》,竟在中華本土湮滅二百多年,二百多年后才從日本找出來。 不只是這些屠殺記錄,只要是不利于清朝的文獻文章也都被收繳焚毀,不僅是正規(guī)史書、文獻,還包括地方志、野史、小說等領(lǐng)域,數(shù)量不計其數(shù)。 四、篡改史學(xué)文獻為了強化滿洲貴族的封建專制統(tǒng)治,就連前人涉及契丹、女真、蒙古、遼金元的文字都要進行篡改。凡是涉及思想,歷史,政治,以及民族問題的書籍被禁被毀。 五、大興文字獄修書期間不只查禁焚毀書籍,還大興文字獄,戕害讀書人,中國后來的科技文化發(fā)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 漢唐基本上沒有“文字獄”;宋代雖以蘇東坡“烏臺詩案”開了“文字獄”先河,不過是貶官三級 ,下放黃州流放瓊崖而已;直到明代衰弱的萬歷皇帝,才創(chuàng)造了“中國第一思想犯”——將只是“不以孔孟之是非為是非”的李卓吾,以“敢倡亂道”、“妄言欺世”罪名拿下詔獄,逼其自刎。 而乾隆時期文字獄共發(fā)生130余案,占整個清代文字獄的80%,其中47案的案犯被處以死刑,這意味著生者凌遲、死者戮尸、男性親族15歲以上者連坐立斬,乾隆創(chuàng)造了比此前中國歷史上“文字獄”總和還多一倍多的空前“奇跡”。 四庫全書收錄全文的圖書一共有3461種,成書79000卷,近7.7億字。編修中明令禁焚的書籍就有3000多種(估計禁毀6766部,93556卷),禁毀數(shù)超出收入的總數(shù),這還不算上因當(dāng)時詔令上繳違禁書籍在民間造成的恐怖氛圍,百姓偷偷焚毀的書籍,合計起來被毀掉的書籍恐怕不止萬部,這實在是空前絕后一場文化大浩劫。 費古清說過:“通過這項龐大工程,清廷實際上進行了一次文字清查(文學(xué)上的“宗教裁判”)工作,其目的之一是取締一切非議外來統(tǒng)治者的著作。編纂人在搜求珍本和全整文本以編入這一大文庫時,也就能夠查出那些應(yīng)予取締或銷毀的一切異端著作。正如L.C.古德里奇所論證的,這是最大規(guī)模的思想統(tǒng)治?!?/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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