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地鐵2、3號線存量PPP項目,市政府授權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作為本項目的實施機構,天津地下鐵道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地鐵集團”)作為項目的政府出資人代表。地鐵集團通過轉讓所屬天津二號線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天津三號線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股權引入社會資本,與政府方出資代表共同組成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中政府方出資代表股權比例為49%,社會資本股權比例為51%。實施機構與項目公司簽訂《PPP項目合同》,授權項目公司在合作期內負責項目的投融資、運營、維護、追加投資和更新改造。項目公司全員接收采購文件披露的需項目公司接收的人員并簽訂勞動合同,具體約定及實施辦法由《職工接收協(xié)議》明確。2、項目公司成立后,可利用本項目的預期收益權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金融機構完成融資,以償還前期項目資產轉讓時產生的項目公司與地鐵集團之間的債務。項目公司在進行融資時,應首先以項目公司為主體進行融資,若項目公司出現融資困難,項目公司中的社會資本方股東應獨立承擔相應的融資義務,通過其他合法方式確保滿足項目公司的資金需求。項目公司中政府方股東不承擔融資義務。3、本項目在天津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掛牌轉讓的同時,通過天津政府采購平臺組織、實施公開招標程序并確定中標/成交社會資本,政府采購與產權交易配合進行,通過政府采購平臺組織、實施采購程序確定中標/成交社會資本,中標/成交社會資本即為標的股權轉讓的最終受讓方。政府采購通過“天津市政府采購網”發(fā)布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等采購相關信息。4、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正式信息披露期內在天津產權交易中心辦理受讓登記,同時須按照天津市政府采購網發(fā)布的“天津地鐵2、3號線存量PPP項目資格預審公告”要求,完成資格預審報名手續(xù)及獲取資格預審文件,并按要求參加資格預審。5、為保證與政府采購流程同步,本項目正式信息披露期滿如未征集到3個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延長信息披露,按照7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一個周期。信息披露延長期內重新發(fā)布項目資格預審公告,信息披露延長期后進行資格預審評審。6、標的企業(yè)為2019年4月3日新設企業(yè),因此無法提供年度審計報告相關數據。7、《產權交易合同》內容文本須經天津市政府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在交易中心書面通知期限內由轉、受讓雙方簽署。 信息披露期滿如未征集到3個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延長信息披露,按照7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一個周期。 |
|
來自: 攢菁堂 > 《軌道交通學術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