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是中國古代對女性的一大折磨。作為封建禮教陋習(xí)的一部分,這種習(xí)慣是從妓女開始,而傳播到主流社會的。這對某些道貌岸然的封建文人皆尊圣賢的價值觀,是一個辛辣的諷刺。
娼妓纏足始于宋代。據(jù)《藝林伐山》記載:“諺言杭州腳者,行都妓女,皆穿窄襪弓鞋如良人。”妓女纏足的原因,大概是制造一種差異化的競爭優(yōu)勢,以迎合客人的某些變態(tài)的需要。
宋代以后,普通女子也開始纏足。《侯鯖錄》說:“京師婦女粧飾與腳,皆天下所不及?!薄遁z耕錄》說:“元豐(宋神宗年號)以前猶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腳為恥?!?/p>
這種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還是取決于男性的要求。元代伊世珍《瑯環(huán)記》說:“吾聞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輕舉也,是以裹其足。所居不過閨閣之內(nèi),欲出則有帷車之載,是以無事于足也。” 最極端者,就是三寸金蓮了。
可見,女子之所以纏足,最初是源于古代文人對于妓女的某種意淫。這種陋習(xí)折磨女性數(shù)百年,終于在民國初年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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