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親是個很不好講的話題,很多人一提到“公主和親”馬上肝火上升、氣串兩肋,破口大罵朝廷暗弱、軍力不足,使一弱女子肩負國難終老他鄉(xiāng)。 但如果告訴他們,少數(shù)民族政權和親的頻次遠高于漢族政權,估計這些人又會不屑的說:“披發(fā)左衽無倫理綱常?!?/span> 我真心奉勸一句,有這種想法的人,您就別穿越了! 萬一穿越回去,真的干了皇帝,您再混成了什么“思宗”、“哀帝”,被人咔嚓了,俺們也不落忍不是?! 因為,這些人根本不清楚國家的運行規(guī)律。以為做了皇帝,只需負責“喊打喊殺”、“霸氣側漏”! 但其實,做一個成功的皇帝,和做個成功的商人沒什么本質(zhì)的區(qū)別,時時刻刻都要計算政策的性價比。 因此,和親作為一種相當優(yōu)秀的“低成本解決方案”,才會被眾多帝王選擇。 在此問題上,不光漢族帝王認識的很清楚,周邊異族政權的領袖一樣深諳此道。
有意思的,這兩個同時代的大帝國,在和親政治工具的使用上,經(jīng)常處于一種互為攻守的態(tài)勢。 唐朝和周邊政權位置 一、唐、蕃與異族政權和親的指向性整個唐王朝,共有19位公主參與和親(唐朝許婚未能成行的不計算在內(nèi))。 從和親政權的方向上看: 東北方的悉、契丹共有6位公主(悉兩位,契丹4位); 西北方的回紇(回鶻)4位; 西南方的吐谷渾、突騎施、寧國各1位; 南方的吐蕃2位; 剩下4位,則全部賜婚降唐的異族大將(執(zhí)失思力、阿史那忠、契苾何力、阿史那杜爾)。 由此可以看出一個很有意思的特點,長期威脅唐朝北方邊境的東突厥和后突厥(突厥第二汗國)沒有一次和親的案例。 續(xù)突厥之后崛起的薛延陀,也一樣沒有。(貞觀十六年,唐太宗曾許婚薛延陀真珠可汗,后來又悔婚了。) 這說明什么問題呢? 和親這種政治工具,最有效的使用方式,是“拉住相對弱小的盟友,對最強大敵人意義不大?!?/span> 就像靖康之恥時,金軍圍著北宋的都城,宋徽宗怎么沒想到和親呀? 刀都架在脖子上了,搶就是了,誰跟你談和親?! 唐朝與吐蕃的兩次和親,也發(fā)生在兩國相持階段。 安史之亂后,唐朝全無還手之力,同樣不存在和親的基礎。 吐蕃王朝的和親版圖指向性也很明確:東南方的南詔國;東北方的唐朝;北方的黨項、吐谷渾;西北方的突騎施、西突厥;西方的象雄、小勃律;南方的泥婆羅。 在這份名單里,除了象雄、泥婆羅之外,無一例外都和唐朝存在生存空間的競爭關系。 有意思的是,吐蕃王朝佛教如此興盛,各路天竺高僧紛至沓來,吐蕃贊普怎么沒和天竺和幾次親呢? 用不著嘛! 二者之間唯一的區(qū)別僅在于,唐朝從來都是嫁女兒,不娶公主。而吐蕃則是既娶公主,又嫁女兒。(后突厥也曾屢次要求給李治找個突厥媳婦,硬是被武后攪黃了。)
二、和親是國力孱弱的無奈之舉嗎?很多人在這件事上都存在一種執(zhí)念,以為只要和親就是被逼無奈。其實剛才我們已經(jīng)說了,和親一般都會出現(xiàn)在雙方相持的階段。 雙方誰都沒有把握直接弄死對手,才會選擇一種低成本的解決方案,畢竟戰(zhàn)爭是成本最高的解決方式。 作為這種理論的數(shù)據(jù)支撐,我們來看一下唐朝各位和親公主所處的年代。
太宗李世民時期,共有6位公主出嫁,占比31.6%; 中宗李顯時期1位,就是金城公主; 玄宗李隆基時期,最多達到了8位,占比42.1%; 肅宗、代宗、德宗、穆宗時期各1位。 換句話說,初唐、盛唐時期和親公主15位,占比高達79%,而到了內(nèi)憂外患的中唐、晚唐,只有4位公主和親,占比只有21%。 如果按照網(wǎng)上流行的理論,豈不意味著初唐、盛唐弱于中晚唐? 上述數(shù)據(jù)足夠說明問題了,“和親作為一種政治工具,其實是雙方妥協(xié)的產(chǎn)物?!?/span> 還是那句話,菜刀、板磚不能解決的問題,用和親方式來解決。 吐蕃王朝的情況如何呢?松贊干布娶象雄公主李娣緬、娶黨項公主潔莫尊,其子貢松貢贊娶吐谷渾公主芒潔墀嘎,嫁墀邦公主給吐谷渾可汗。 赤德祖贊娶西突厥公主,娶南詔國尺尊公主,嫁姐姐墀瑪絡給小勃律王,嫁公主給突騎施蘇祿。
在吐蕃王朝崛起的時期(松贊干布、貢松貢贊、芒松芒贊、赤都松贊、赤德祖贊),對外進行過相當頻繁的和親舉動。不但外嫁公主,還大量迎娶異族公主。 但到了吐蕃王朝鼎盛之時(赤松德贊),便不再外娶異族公主,和親的數(shù)量也相應急劇減少。 這說明,和親在帝國擴張過程中意義重大,而當版圖基本恒定后,其工具價值便不再特別明顯。 另外,從赤松德贊開始,吐蕃后五位贊普所娶王妃,全部來自內(nèi)部大氏族。 這也表明,此時吐蕃疆域已相對固定,政治矛盾的主軸已轉向內(nèi)部,吐蕃王室無須再對藩屬國和占領區(qū)進行和親。 而姻親關系這一工具,主要被用來平衡國內(nèi)陸方勢力,形成穩(wěn)固的執(zhí)政基礎。
就拿吐蕃來說與吐谷渾、象雄和親,滅其國; 與黨項和親,役其族; 與泥婆羅(尼泊爾)和親,王其國(吐蕃王室成員為王); 與小勃律、南詔和親,臣其國。 結果不言自明了吧! 3、和親關系的取舍和作用和親關系的取舍是一個很有趣味的判斷題。 剛才,我們說和親指向性時,已經(jīng)說過,不是所有政權都能成為和親的目標。 國家的主要戰(zhàn)略目標,通常不會選擇進行和親。 因為,大國之間的結構性矛盾不是幾位公主能解決的,該死磕到底的,依舊得死磕到底。 例如,唐朝和突厥之間,就是典型的結構性矛盾。 因此,在兩國幾十年的交往史上,就一直沒有形成過和親關系。 貞觀二十年(646),西突厥乙毗射匱可汗向唐朝求婚,李世民大嘴一張,要西突厥割讓龜茲、于闐、疏勒、朱俱波、蔥嶺五國為聘禮。 等到唐玄宗開元十二年(724年),突厥毗伽可汗再次求婚被拒,他惱羞成怒直接開罵。 這話翻譯過來就是,“我這么牛逼,吐蕃是個那啥!悉、契丹都俺們家奴隸!他們都尚公主了,就不嫁給我。 再說了,我也知道嫁給吐蕃的,都不是皇帝的親生女兒,我也不挑不是?現(xiàn)在我出門,都不好意思和鄰居打招呼了!” 薛延陀汗國與唐帝國 不光是對突厥,薛延陀汗國情況也相似。在擊倒東突厥的過程中,薛延陀部一直都是唐朝堅定的盟友。 貞觀十六年(642年),李世民曾將根正苗紅的新興公主(李世民第十五女)許婚薛延陀真珠可汗。 但等他發(fā)現(xiàn)薛延陀汗國在北方做大,隱隱有第二個東突厥之勢時,就馬上翻臉了。 當時,唐庭有一場君臣奏對,很能說明問題。 貞觀十七年(643年)六月,契苾何力上書太宗,力陳不可與薛延陀和親,否則必然導致其勢力做大。(“今以女妻之,彼自恃大國之婿,雜姓誰敢不服!”) 如果不許嫁公主,那周邊族裔便知道,薛延陀并沒有獲得唐朝的背書,不久他們就會崩盤。(“今吾絕其昏,殺其禮,雜姓知我棄之,不日將瓜剖之矣”) 李世民也挺逗,當薛延陀迎親使趕著十萬匹雜畜作為聘禮前來迎親,可途中遭遇暴風雪襲擊,牲畜凍斃走失過半。 李世民看到禮單后,把臉一沉,捏著嗓子說:“地主家也沒有余糧呀?!” 李世民當然不差這點牲畜,如果有必要,就是倒搭點牲畜,他也能把女兒嫁出去。 說白了,李世民準備要弄薛延陀了! 三年后(貞觀十二年,724),薛延陀汗國在唐朝分化瓦解和周邊族裔圍攻下滅亡。 如果是薛延陀是因為彩禮少沒娶成公主,那吐谷渾的慕容·諾曷缽情況正相反,是李世民倒貼。 吐谷渾王慕容·諾曷缽繼位之初,年紀幼小,朝中大臣爭權導致國家大亂。 當時諾曷缽并不是其國內(nèi)勢力最大的政治勢力,但唐朝決定在他身上下注。于是,先派李靖領軍沖入吐谷渾境內(nèi)打擊彈壓各方勢力,而后封諾曷缽河源郡王。 貞觀十年(636),諾曷缽親自入長安求婚,李世民將弘化公主相嫁,嫁妝甚為豐厚。 通過弘化公主的和親,諾曷缽相當于獲得了當時東亞霸主的背書,逐漸穩(wěn)定住了局面。
相應的,吐蕃對和親工具的應用也極為熟稔,還是以吐谷渾做例子。松贊干布帶領吐蕃王朝從高原崛起,作為國家擴張的大戰(zhàn)略,吐蕃能夠選擇的擴張之路,只有北向兼并吐谷渾的青海牧場最為便捷。 因為東向入川,有橫斷山脈的千溝萬壑攔阻,西向入南疆,昆侖山和沙漠綠洲地形不利于大兵團作戰(zhàn)。只有青海、甘南廣袤的牧場既便于大兵團迂回,又能滿足后勤補給。 因此,走下高原的松贊干布第一刀就砍在了黨項、吐谷渾、白蘭羌頭上。 所謂吐谷渾攪和了吐蕃求親,根本就是個借口,跟李世民嫌彩禮少是一個道理。 但等到文成公主出嫁后,在唐朝要求下,吐蕃退出了吐谷渾的領土。 可軍隊撤出了,關系并沒斷。吐蕃連娶吐谷渾兩位公主,就是為了在其國內(nèi)留下親吐蕃的勢力。 松贊干布去世后,祿東贊再度來攻,雙方僵持不下時,吐谷渾大相投降吐蕃,導致吐谷渾滅國,可以看做和親投資的成果。 平滅吐谷渾后,吐蕃又將公主許配吐谷渾新王。這次和親顯然是為了,迅速消化這片新占領區(qū)。 在突騎施和南詔國身上,唐蕃兩國的拉攏和投資也是同樣的道理。 區(qū)別僅在于唐蕃都將公主嫁給了突騎施蘇祿,而南詔國赤德祖贊娶了尺尊公主,唐朝沒嫁而已。 既然和親還有政治投資的作用,那是不是見效呢?關于這一點,我們來看看唐朝與回紇和親的例子。 安史之亂前,唐朝實力鼎盛,在對和親對象的選擇上,頗有些游刃有余的架勢。 這就像,手里捏著兩王四個二,什么牌都好打。 但到了中晚唐,皇帝都混得動不動就往外跑,一手爛牌哪還談得到什么選擇? 德宗李適時期,能跟吐蕃掰腕子的就剩下回紇了。可李適當太子的時候,跟回紇有舊仇,聽見回紇倆字就晃腦袋。 這把大臣們愁得,沒著沒落的。 多虧歷經(jīng)四朝的政治老狐貍李泌,又從修仙圣地溜達回來了。 以“您要是不聽我的,我就不玩了”威脅,總算勸服李適與回紇達成了和親。 親手構建了一個東合南詔、北聯(lián)回紇、西接大食的“反吐蕃聯(lián)盟”,此后唐朝的三位公主全部和親回紇(回鶻)。 回紇合骨咄祿可在迎娶唐朝公主后,辱吐蕃使者以絕之,并上書德宗道:“昔為兄弟,今為子婿,半子也。如果吐蕃為患,子當為父除之!” 這話的意思是,“咱倆以前是兄弟,現(xiàn)在我娶了你女兒,就是你半拉兒子。吐蕃在敢揍你,我踢死他!” 唐回和親后,回紇(回鶻)與吐蕃在天山南北、河西走廊展開了長達五十年的血腥絞殺,極大的緩解了唐軍隴山防線的壓力。
4、和親政策的人道主義問題很多人從心里感覺讓一個弱女子背井離鄉(xiāng),從此生活在異域很不人道。 從個人角度上說,確實有點不人道。 但問題這種視角,是基于現(xiàn)代人婚姻自由的邏輯基礎之上的。 在古代,年輕女子存在婚姻自由的問題嗎? 我們且不說,王室貴胄的嬌嬌女,就是一般大戶人家的女兒,又有幾個的婚姻不是政治聯(lián)姻呢? 作為一個生下來就錦衣玉食,不分五谷的天之嬌女,政治婚姻本就是必須要付出的代價。 如果運氣好,找個夫婿琴瑟合璧、舉案齊眉。運氣不好,老公在外花天酒地,你也得忍著。 所以,我們不能將現(xiàn)代人的價值觀硬搬到古人身上。 唐朝在中國所有歷史朝代里算是最開放的了,各種再嫁屢見不鮮,但一旦上升到了國家層面,女子依舊不會有婚姻的決定權。
寧國公主唐肅宗李亨的次女,根正苗紅的正牌公主。在唐朝國內(nèi)先后賜婚嫁給了兩位大臣(鄭巽、薛康衡),但很快這哥倆都掛了。 李亨一看,你這是命硬呀,老實在娘家待著吧,別出去瞎跑了! 可巧了,回紇葛勒可汗遣使求婚。 李亨轉念一想,要不你別在國內(nèi)禍禍了,去禍禍回紇吧! 就這么著,寧國公主三婚,嫁給了回紇葛勒可汗,并冊封葛勒可汗為英武威遠可汗。 回紇還挺高興,舉國歡慶都說:“唐天子將真女嫁來,是看得起回紇。”(“唐國天子貴重,將真女來?!保?/span> 結果沒多久,回紇可汗也死了! 按照回紇人風俗,未亡人是要殉葬的。 這事兒換別人早嚇堆了,寧國公主不愧是大唐出來的正宗皇女,堅決不接受殉葬的風俗。 回紇人對她說:“唐朝乃禮法之地,入鄉(xiāng)隨俗才是正理!” 寧國公主當場反駁道:“按照大唐禮法,夫婿死了,服喪三年。你們回紇娶我,要按中國的禮法,否則不遠萬里,跑娶唐朝媳婦干嘛?!” (“我中國法,婿死,即持喪,朝夕哭臨,三年行服。今回紇娶婦,須慕中國禮。若今依本國法,何須萬里結婚。”《舊唐書·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一頓夾槍帶棒,把回紇牙官、都督崩得沒詞兒了。 最后,寧國公主以刀割面,行“剺面大哭”之禮后,回到唐朝。李亨命百官于明鳳門外迎接。 這次和親的經(jīng)歷,大概在中國和親的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一例了。估計,也只有唐朝的公主能干得出來。 綜上所述,和親是一種政治工具,也是一種政治投資。它是衡量國家關系的指標,也是標明國家存在感的量度。和親與否發(fā)端于政治需要,其結果也由政治方式考量。 因此,無需在其中摻雜太多的個人情感。 本公眾號,全部都是老布原創(chuàng)的歷史文章,要是您看著覺得還湊合,順便關懷一下也是極好的!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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