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變兩房、兩房變?nèi)俊?、“可變空間、隨意生活”。如今這樣的房地產(chǎn)廣告宣傳語隨處可見,許多開發(fā)商都在宣傳中打出了“送空間”的噱頭,一些市民于是認(rèn)為天上掉餡餅了,“良心開發(fā)商”?。∪欢?,這究竟是餡餅還是陷阱呢? 說起買房贈送面積,很多人都覺得“賺大了”。除了露臺,陽臺,還有其他的贈送面積,可能你怎么也想不到。 一般來說,被開發(fā)商作為贈送面積的區(qū)域有:入戶花園,地下室,露臺,閣樓,挑高空間,半封閉陽臺,飄窗等。不過,贈送的面積看似是餡餅,實際上卻存在很大的隱患。 不止是設(shè)備間,房屋的其他贈送面積也得留神。 也就是說,開發(fā)商贈送給您的面積不能是全體業(yè)主的共有面積,因此,在購房時要拎清楚,以免被“套路”。 “贈送面積”,乍一聽,倍兒有面子,實際上可能被對方偷偷扣了個“屎盆子”,小心開發(fā)商的這種“偷換概念”,吃虧是小受牽連就劃不來了。一句話,不坐“褻慢人”的座位,別貪“貪婪人”的便宜,多交律師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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