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吃人后一定要殺死?因為老虎嘗到了人肉的味道,以后就會再次襲擊人。 聽起來好像特別有道理,其實,都是扯淡的事兒。 寧波動物園老虎咬死人事件中,老虎被當場擊斃,這更應了上面的說法。 老虎襲擊人類是人類與野生動物沖突的一種極端形式,這種沖突因各種原因而發(fā)生,比其他大型貓科動物的襲擊奪去更多人的生命。對老虎襲擊造成的人類死亡進行的最全面的研究估計,在1800年至2009年期間,至少有373000人死于老虎襲擊,這些襲擊大多發(fā)生在南亞和東南亞。在過去的五個世紀里,估計有一百萬人被老虎吃掉。在東南亞,襲擊事件在19世紀達到頂峰后逐漸減少,但南亞的襲擊事件仍然居高不下。 如果一個人靠得太近,讓正在睡覺的老虎或正在進食的老虎大吃一驚(特別是如果它是一只帶著幼崽的母虎),老虎可能會攻擊并殺死這個人。老虎也可以在“身份錯誤”的情況下攻擊人類(例如,如果一個人蹲著拾柴火或割草)。一些人還建議不要騎自行車,也不要在老虎生活的地區(qū)跑步,以免引起它們的追逐。每年大約有85人或更少的人被老虎殺死或傷害。這些死亡和傷害都不是故意,許多是偶然的。 為什么要殺死吃過人的老虎? 無論是《水滸傳》里景陽岡武松赤手空拳打死老虎,還是曾經(jīng)在尼泊爾和印度兩國間流竄并一共吃掉了436人的雌性孟加拉虎(查姆帕瓦特的食人虎),古往今來,老虎一直都是兇狠的代名詞,因此只要是人看見了老虎,要么是避而遠之,要么是眾人合力將其打死,以免再次出沒害人。 然而,人類社會發(fā)展到今天,隨著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而且人與自然本應該和諧發(fā)展,這些“以惡制惡”的錯誤思想應該摒棄,畢竟人命固然關(guān)天,但虎命或其他動物的命也十分寶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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