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五年(1866年),在剪滅太平天國中立下大功的曾國荃奉旨復出,任湖北巡撫。 同治三年農(nóng)歷六月,曾國荃率領(lǐng)的湘軍吉字營攻陷天京城。為了打消朝廷對曾氏兄弟擁兵自重的疑慮,在長兄曾國藩的勸說下,曾國荃遣送了部隊,自己以養(yǎng)傷為名上折歸隱故里。過了一年半,慈禧太后觀察到曾家兄弟對自己的江山?jīng)]什么威脅了,而捻軍還在腹地諸省縱橫馳騁,已經(jīng)越過河南、湖北邊境,突進到湖北大地,需要曾國荃這位能打硬仗的驍將出山來對付捻軍。于是任命其為鄂省的巡撫,本意讓他專重軍事。但巡撫是一省軍政長官,而且與同城的湖廣總督相比,偏重于民政,所以在戰(zhàn)事之余,曾國荃還得抽出時間管一省的民政和吏治。 是年十月二十六日,曾國藩向太后和皇帝上了一道《知縣用刑失當解任質(zhì)審疏》,報告了所轄的漢陽縣知縣刑訊嫌犯致死的案件。 按照清代對食鹽經(jīng)銷區(qū)的劃分,兩湖除鄂西幾個州縣外,其他地區(qū)居民必須購買產(chǎn)于江蘇鹽場的淮鹽。淮鹽總局一般是委托各大小經(jīng)銷商包銷某地的食鹽,包銷商以批發(fā)價計算付給淮鹽總局一筆款子,然后零售,賺取差價。漢陽縣正源錢店的老板葉心谷包銷了同治四年十二月在當?shù)氐幕贷}配額,應該奉繳銀兩一千八百八兩二錢九分給官府的食鹽專賣機構(gòu)。可當時正趕上捻軍進入到黃陂縣,距離漢陽已經(jīng)很近了。戰(zhàn)爭威脅下,當?shù)匕傩占娂娞与y,葉老板哪還能從容地把包銷的食鹽賣掉?他本人也帶著做生意的流動資金跑到他鄉(xiāng)躲避戰(zhàn)亂。等捻軍被官軍趕出湖北,戰(zhàn)爭威脅解除,葉老板和逃難的百姓又回到了漢陽,但這筆包銷食鹽的生意被耽誤了。 從同治五年三月開始,葉老板陸續(xù)向淮鹽總局繳納了三百一十兩的鹽款,尚欠一千四百余兩。大約他總是以戰(zhàn)爭襲來、食鹽滯銷為由一直拖欠著??晒俑挪还苌倘藦娬{(diào)什么客觀原因,拖欠的鹽款必須一分不少地繳來。淮鹽總局行文漢陽縣知縣,讓他催繳。 漢陽縣知縣李振麟數(shù)次催繳,都被葉老板搪塞過去。大怒,便命令公差將店老板葉心谷抓到衙門逼其交錢。這當然要用刑才管用,沒想到葉老板經(jīng)不起刑訊,被衙役給打死了。據(jù)用刑的三位衙役劉成、錢洪、鐘相供述:
衙役供述的意思是,這葉老板嘴硬,信口狡辯,大老爺吩咐我們給他掌嘴二十下,沒想到給打死了。 ▲清末捐官執(zhí)照 從古至今,刑訊逼供的差役一旦出事了,總會避重就輕為自己開脫。如果真的只是掌嘴二十下,怎么就可能將一個活生生的人給打死了呢? 在那個時代,官老爺對不聽話的刁民用刑是常事,打死一兩個人也不稀奇。這個命案怎么驚動了高層,讓巡撫曾國荃親自向皇帝和太后報告呢?原來這葉老板不是尋常的商人,而是有官員的身份的,他捐錢買了一個州同知的官銜。曾國荃在奏折中如此說:
大清的朝廷有規(guī)定,有諸生(通俗所說的秀才)功名的或有官員身份的,即使涉嫌犯罪,辦案者應向有司請示,先將這人的功名或官員身份褫奪,才能采取強制措施,包括用刑。這個做法和今天對人大代表的優(yōu)待相似?!度珖嗣翊泶髸偷胤礁骷壢嗣翊泶髸矸ā芬?guī)定:
可在具體辦案中,有時候把握不好,會突破這一規(guī)定。曾國藩于咸豐三年在長沙辦團練,設(shè)審案局,將一些“通匪”之人就地正法。秀才林明光涉嫌參與“串子會”謀反被處死,曾國藩事先不向湖南學臺(掌管一省文教)劉昆通報,在湖南官場惹出了大風波。 此一時彼一時也。在洪楊大軍席卷長江中下游時,朝廷必須仰仗曾國藩,曾大人亂世用重典,朝廷是默許的。而眼下一個知縣將一個有州同銜的商人打死了,這就相當嚴重了。州同是從六品,知縣是正七品,葉老板在品級上比李知縣還高半級。當然,大家都明白七品知縣可是實打?qū)嵉摹鞍倮锖睢?,含金量很高,所謂“破家的縣令”,而葉老板的州同是買來的虛銜??僧吘谷思沂腔ㄥX向朝廷買的,知縣事先不請示匯報,擅自做主弄死一個有州同銜的商人,打的是朝廷的臉。 花錢買官也是一個市場,供應方是朝廷,購買方是民間。商人買官和做別的生意一樣,有成本和收益的計算。人家花那么多錢買一頂官帽,主要目的是為了提升自家的安全系數(shù),特別是沖抵官府的合法傷害力??涩F(xiàn)在李知縣不管不顧朝廷的規(guī)定,把葉老板打死了(葉老板敢于信口支展大概也是自恃有官帽,以為知縣不能把他怎么樣),等于破壞了市場規(guī)則。作為供應方的朝廷必須對這事嚴加處理,維護自己在市場上的信用。否則,商家們看到買官帽并沒用,不能抗風險,那誰還掏那筆冤枉錢?朝廷的官帽自然會滯銷。 對曾國荃的奏折,朝廷的處理是,“軍機大臣奉旨:李振麟著解任調(diào)省質(zhì)審,按律究辦?!崩钪h大概是一個有氣魄有擔當敢于亮劍的官員,曾國荃的上疏中還講述了李振麟涉及的另一個命案。在葉老板被打死前,廣東監(jiān)生何鴻源到各衙門控告,說他的表弟賴義在漢陽縣漢口鎮(zhèn)被差役捆綁送到縣衙,受刑斃命。何監(jiān)生此番算是“搭車維權(quán)”,如果不是刑訊致死一個州同銜的商人,他表弟的死,估計是申冤無門。 最終李振麟受到怎樣的處罰,我沒有查到確切的史料。不過以常情度之,他的烏紗帽肯定是保不住的,三個奉命用刑的“臨時工”,有人坐牢是大概率的事。至于死者家屬呢,官府會掏一筆撫恤金,然后做工作,大約不得不“情緒穩(wěn)定”。 【十年砍柴系“今日頭條”簽約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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