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周瑞奇。 王九思,陜西鄠縣人,字敬夫,號渼陂,是明代著名的文學家。弘治九年(1496年)中得進士,自此開始宦海浮沉,終于因武宗時,劉瑾宦官之禍而受牽連,從此不再任官,隱退鄉(xiāng)里。 王九思 不過,雖然身為官員的王九思看來不甚成功,然而作為一名文學家,他卻擁有著足以載入史冊的成績。其詩文及正文字作品可見《渼陂集》,但其成就不止于此,仍著有雜劇《沽酒游春》、《中山狼》,同時亦有散曲集《碧山樂府》,此外仍有一些文學作品傳世。 “前七子”是明代文學史上,不可不提的一道光芒。而王九思作為“前七子”的其中之一,自然亦可大書一筆。王九思和他的同道中人,反對當時由楊士奇、楊榮、楊溥(“三楊”)所開創(chuàng)的臺閣體,認為其風格只是追求風雅,而并無世事之生活,內容薄弱,多為歌頌上意之作,因此他們提倡“文必秦漢,詩必盛唐”之說,意圖為明代之詩歌文學注入新鮮力量,以復古之名,而行革新之實。后來,他們的名聲與影響力逐漸強勢,并成為了當世文學之主流。就王九思本人而言,其詩歌之特點在于文字之華彩、感情之細膩;而情感之處,不僅涉及個人之遭遇,且能關注社會時事,頗有大情懷之感觸。王九思的雜劇亦多抒發(fā)其懷才不遇之愁思以及憤懣,而雜劇中的代表作便包括明代單折劇之始——《中山狼》。不僅如此,王九思現(xiàn)存于世之散曲、小令亦不少,其大多數之主旨,亦同詩文、雜劇一般,表達自身遭遇的感懷,對于現(xiàn)實的憤懣。 王九思 雖然后世對于王九思不僅頌揚,仍有批評其詩文多一味仿古而失去自身之特點,未能實現(xiàn)創(chuàng)造而只是守成、“拾人牙慧”,然而這些都不能掩抑王九思在明代文學史上的成就,作為“前七子”中的一員,以及推廣劇曲之大家,名聲成績足以流傳后世。 參考資料 黃仁生 論王九思及其雜劇創(chuàng)作 李勝男 論王九思對杜甫詩歌的接受 鄭雅寧 論王九思的散文創(chuàng)作 小編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桂強 王雪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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