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與巡撫是明清兩朝的封疆大吏,巡撫一般主管一省事務官階從二品,然而清朝時期的山東巡撫是個例外。清朝的山東巡撫是正二品銜,然而實際上卻是從一品銜,高于其他所有的地方巡撫,與總督相同。 最早在明朝,山東正式立省出現(xiàn)了山東巡撫,清朝繼承了明朝制度,順治朝正式設立山東巡撫駐扎濟南府。 清朝總督執(zhí)掌一省或者若干幾個省的軍治,而巡撫只要執(zhí)掌一省的民政事務。比如兩江總督執(zhí)掌安徽、江西與江蘇,兩廣總督執(zhí)掌廣西與廣東等。除此以外,四川與直隸也設立了總督管理。 不過當時,山東巡撫卻是個特殊的例外,當時山東只有巡撫,并沒有在哪一位總督的管轄之下。山東巡撫除了管理山東境內的民務,還要管理山東的河道事務、鹽政、臨清關務。乾隆八年,山東巡撫又加提督銜,各種加銜后山東巡撫成為實際上的從一品銜。 清朝山東巡撫之所以如此重要,就是因為其所處的地理位置——山東處于清朝最富有的兩江總督轄地與京畿重地直隸之間,連接著清王朝的政治中心與經濟中心。整個清朝共有116位山東巡撫,大多都是滿洲親貴,或者是進士出身。 清朝很多名人都做過山東巡撫,比如平定大小和卓之亂的兆惠,與英國簽訂《穿鼻條約》的綺善,簽訂《南京條約》的伊里布,還有后來大名鼎鼎的丁寶禎與袁世凱。 雖然清朝沒有山東總督,然而山東巡撫就是實際上的總督,地位遠在諸省巡撫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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