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廣東互聯(lián)網金融協(xié)會(下稱“協(xié)會”)發(fā)布《關于加強網絡借貸出借人風險提示的通知》(下稱“通知”)。
協(xié)會指出,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yè)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借款人與出借人遵循借貸自愿、誠實守信、責任自負、風險自擔的原則”的規(guī)定,切實做好風險提示工作,提升出借人風險自擔意識,保護出借人、網貸機構及相關當事情人合法權益,現通知如下:
一、網貸機構在網站、APP、微信小程序等提供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的網絡渠道,須進行出借人風險提示。出借人有以下三種行為時,馬上彈出“風險警示語”,出借人須先閱讀風險提示并點擊確認后,方可繼續(xù)下一步操作。
(一)出借人登錄網站、APP、微信小程序;
(二)出借人注冊成為會員;
(三)出借人點擊投標按紐。
二、出借人閱讀和確認“風險警示語”,須出措人親自操作,網貸機構不得默認勾選代為操作,“風險警示語”內容為:“風險提示:網絡借貸為自愿,出借資金須謹慎。風險意識記心上,本息損失皆自擔?!?br> 三、“風險警示語”應位于屏幕正中位置,提示必須足夠清晰醒目(紅色大號字體),持續(xù)時間不少于5秒。
各網貸機構須于2019年2月25日前完成上述出借人風險提示工作,協(xié)會將對各網貸機構的網站、APP、微信小程序等所有渠道逐一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至監(jiān)管部門。
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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