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的借條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借條形式標題應寫明“借條”二字,現實中欠條的范圍是大于借條的,借條單指借貸關系,而欠條則包括多種債權,所以為了不必要的麻煩,寫清楚借條二字尤為關鍵。 借條內寫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和身份證號碼,還可以寫明借款人的確認送達地址,避免之后訴訟存在送達難的問題。 借條還需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核實大小寫相一致,貨幣種類是否一致。如果大小寫數額不一致,司法實踐中會以大寫金額為準。 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及付款方式,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只有借款時間,并未約定還款時間的,債權人即可以在三年訴訟時效到期之前,也可以在認為債務人經濟狀況惡化,無力償還欠款時隨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條上明確約定還款時間時,則訴訟時效的計算自約定的還款時間起三年內。 如果要求給利息,一定要寫明利息的標準。法律規(guī)定,不明確約定支付利息的,歸還時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法院是支持的;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借條末尾處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字或簽章、手印。借條最好有借款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簽字后最好請他捺指印。 現實中不免存在因顧忌感情而未寫借條。因為一旦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就是需要講究證據的,而借條是借貸關系最直接的證據。一份合法有效的借條則能提前將這些麻煩規(guī)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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