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淪陷,圖片來自網(wǎng)絡) 夾縫中的人 ——《秩序的淪陷》讀后 by|夜火 1938年3月19日,也就是日軍在占領江蘇崇明縣縣城的第二天,“日軍全島搜查。抓捕躲藏的中國士兵,沒收隱藏的槍支彈藥;翻箱倒柜,掠奪財富;圍捕婦女,宣泄淫欲。那些不幸的女人被拖至臨時搭起來的妓院,一些婦女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強奸------日軍強奸了一個11歲的女孩后,用刺刀腕其隱私處,女孩痛極而亡?!边@是《秩序的淪陷》的作者卜正民引自當?shù)氐囊粋€鄉(xiāng)紳李鶴廬的回憶錄中的敘述,手段之殘忍,不堪入目。 這是中日戰(zhàn)爭全面爆發(fā)初期的情況。1937年7月,“盧溝橋事變”發(fā)生后,日本發(fā)動了全面侵華戰(zhàn)爭。8月,日軍進攻上海,隨后陸續(xù)占領長江三角洲地區(qū)。被日軍占領后,社會秩序“極其混亂”,“國民黨政府官員棄民而逃;普通民眾處于高度的恐慌狀態(tài),為躲避戰(zhàn)亂流離失所;土匪、地痞流氓則渾水摸魚,大肆搶劫------”在這種狀況之下,農村大戶人家武裝起來自保;城鎮(zhèn)地區(qū)則是有日軍聯(lián)系地方上的頭面人物組成“維持會”、“自治會”穩(wěn)定秩序。 所謂“維持會”、“自治會”的參與人員一般被我們理解為“漢奸”,說白了就是我們常說的為日本人賣命的“賣國賊”。這是我們既往的認識,也是革命宣傳的普遍“標語”。我們習慣了以仇恨來面對一切,以“宣傳標語”來認識事物,面對這些與日軍“合作”的人,我們均賦予壞的形象。而卜正民這本《秩序的淪陷——抗戰(zhàn)初期的江南五城》正是以個案研究的方法著重研究了被日軍占領后的嘉定、鎮(zhèn)江、南京、上海以及崇明五個城市中“占領政府”中的與日軍“合作”的地方頭面人物,即我們常說的“漢奸”。 當日軍占領這些城市后,政府官員逃走了,有錢的富貴人家也逃走了,剩下普通的市民以及附近的村民,他們逃不走,只能在戰(zhàn)火中等待日軍的瘋狂燒殺劫掠。在這樣的背景下,秩序混亂,建立一個臨時的“政府”恢復秩序是日軍高層首先考慮的,于是拉攏地方頭面人物組建了“自治會”。這個“自治會”是由日軍拉攏地方頭面人物與其“合作”的“合作者”組成的,他們是指“在占領當局的監(jiān)督和施壓下,繼續(xù)行駛權力”的中國人,即我們所謂的“漢奸”。往往我們把這些人視為利益熏心的賣國賊,但是卜正民通過對這些“合作者”的研究向我們證明了“合作者”的復雜性,并非全都是利益熏心的賣國賊。 在研究中,卜正民發(fā)現(xiàn)參與“占領政府”的是少數(shù)且是地方較次要的頭面人物,他們“和日本人都將合作看作是一種工具,前者還似乎有過之而無不及”。同時“地方上的民眾大體保持著一種事不關己的心態(tài)。”在這些合作者中,目的不一,情況各殊。有的是一些“機會主義者”,在淪陷混亂之際,能得到一份工作糊口,他們積極參與“合作”,但還有一些人是地方上的頭面人物,即先前政府的官員以及企事業(yè)高管,這些人是日軍想拉攏的對象,因為他們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以及“權威”。但這些人中,顯得特為復雜,例如鎮(zhèn)江的合作者郭志誠,他是一個電力公司的老板,先前本就已是富人,他受到日軍的拉攏后,積極配合組建“自治會”,并且在公園里面種了一棵櫻花樹。如果說郭是為了謀取錢財,當時鎮(zhèn)江的經(jīng)濟頹唐,財政緊張,根本無利可圖;是為了權力嗎?顯然也不是,他實質上是一個“傀儡市長”,甚至他的弟弟被捕入獄他也無能為力,“他沒有權力為其家人牟取利益”,但是他并沒有辭職。1939年1月,冬季來臨,為了鎮(zhèn)江的災民他兩次去蘇州“省政府”懇求資助。與此同時,他又自費縫制了100套冬衣分發(fā)給窮人,且激發(fā)了其他慈善家又捐贈了100套衣服。所有這些,我們還能簡單地說郭志誠是利益熏心的“漢奸”嗎? 在作者研究的另一個個案——南京這座城市中,有一個叫王承典的商人,他一方面為市民供給糧食且保護市民,一方面又為日本人做事。在一次日軍去南京金陵女子學院為其妓院征召女人時,修女明妮-魏特琳院長堅定地拒絕了日本人,但他卻“朝禮堂里大聲講了幾句友好的話?!薄跋喈敹嗟哪贻p逃難女孩走上前。很顯然是以前的妓女,能在新的妓院找到工作,誰也不難過?!比绻窍裎覀冸娪爸锌吹降哪菢?,妓女為了保護學生主動站出來,我們會認為這些妓女很偉大,但他的這種做法我們可能會恨之入骨,“妓女也是人??!”但現(xiàn)實情況就是因為他把妓女號召出來保全了所有的學生。如果他不站出來號召,顯然日本人會因為修女的拒絕而強行拖走學生。在面對這個問題時,“自治會”建立了三個妓院,合作者“承認提供性行業(yè)服務是他們不得不取悅于日本人的讓步,但如果因此能安慰性饑渴的士兵,使他們不再到處強奸婦女,那么這個安排是正確的。”由此看來,我們又怎么來評價王承典這類人呢? 在這本書中,作者具體研究了數(shù)個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分析他們的動機與行為屬性。在這些與日軍“合作”的人中,“某些人是出于保全生命財產(chǎn)而進入‘維持會’;有些人抱有為地方做點事的想法;另外一些人則是被迫與日軍合作;也有一些渾水摸魚之人,試圖借日軍的勢力漁利;當然確實有一些人死心塌地替日本侵略者做事?!彼羞@些研究結果,打破了我們既往意義上對于淪陷時期與日軍合作的人以“漢奸”的說法,并不是那么簡單的歸為利益熏心的賣國賊。 或許我們可以把這一類合作者稱之為“夾縫中的人”,在特殊的歷史境況之下,他們的所作所為或許有更多解釋的可能。顯然在道義上,每一個人都必須有一個正義的原則,不管是出于何種原因,都不應該與日軍合作。但是,如果每一個人都拒絕合作,寧死不屈,最后一個個死在日軍手下,那樣的結果就很理想了嗎?人都死光了,何來談保衛(wèi)國家、保衛(wèi)人民?顯然我們不能以任何道德捆綁,不能帶著有色眼鏡來對待他們。當然,并不能就把這些矛盾的人的行為就認為是正確的,我們要做的是如何正確地認識這些人,來正確地對待這個矛盾的群體。我們既不需要給一個絕對的標準給他們貼上標簽,也不需要去重塑歷史。我們應該承認事實,確實有這么一群人在這個夾縫中生存,也應承認他們所受的折磨與痛苦。 那么,如何對待這些“夾縫中的人”呢?熊培云的一句話讓我似乎明白了許多。他說“以自由的名義,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主的生活;以生活的名義,誰也不要去鼓勵他人犧牲。勇敢也罷,懦弱也罷,背后都是個人有選擇如何生活的自由?!笔堑模覀儾粦撏浫祟愖罱^對的價值——自由。這本書給我們還原了一個處于特殊兩難環(huán)境下“夾縫中的人”所做的選擇以及其所承受的生活。讓我們重新審視我們既往的以道德枷鎖來審判哪些“夾縫中的人”的方式是否正確,讓我們去思考應該以怎樣的態(tài)度來對待和理解這復雜的社會。也許會有人極力爭辯,這樣是為虛偽懦弱者開脫,是在挑戰(zhàn)道德權威,但是我想這是好事,有了爭論才能得出真理。所謂真理也許不是絕對的,它或許有進步的可能,也許會有一種動態(tài)的存在。 為什么我們要摒棄道德枷鎖和有色眼鏡去評判這些“夾縫中的人”呢?社會是以人為基點的,這樣必然會包含個人的生存、生活與生命意義,從而推及群體、社會。首先定是生存,在這一個基礎層面,人與萬物一樣,所有一切都得以活著為基礎,如果生命根本就不存在,那一切都是虛無,也不存在什么意義。但是正因為人類已經(jīng)建構了一個多元的空間,生存之后,還有生活,還有生命,也就必然要面對這個多元的空間。但是生存也不是很容易,盡管目前這個社會只要能勞動就能維持生存,但正是因為這場生存競爭產(chǎn)生了差距,打破了原始個體生命秩序,人不得不卷入這場競爭中來。并且歷史也在暗示危機隨時可能發(fā)生,今天不知道明天會是什么樣子,也不知道下一秒在哪里。這是無法左右的變化,不管怎樣,真正基本的還是解決當下的問題,既目前身處的這個秩序中如何求生。世俗的經(jīng)驗便是如何在這個互相關聯(lián)的群體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獲取生存的權利。就此而言,大眾只能選擇順應這個現(xiàn)存的秩序,不做無意義的幻想,現(xiàn)實絕對是切膚的,是實實在在的,你不順應群體的秩序便無法生存下去,這是社會現(xiàn)實情況所導致的結果。 所謂政治我想就是人類在為謀求生存而無意識構建成的一種秩序,這張網(wǎng)越來越如麻般糾纏在一起而雜亂,個人的力量無法掙脫。因為資源是有限的,故人類必須去爭奪,這樣總有人會成為失敗者,一個人的生命周期又是如此的短暫,在這個秩序中無時不刻不在爭奪,無時無刻不在新陳代謝,所以這個秩序將永遠存在直至人類消失。從而也就相對而言有了某種穩(wěn)定,既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有一個差不多的秩序去順應,都將在這個秩序中參與這場資源爭奪,最后還是為了生存。那么,生活是什么呢?生命又是什么呢?生活不就是生存的一部分嗎?參與這場資源爭奪不正是附帶構建了生活嗎?因此,我們也許應該去嘗試理解作為人的事實存在,每一個個體都是在他所身處的一個環(huán)境和網(wǎng)絡里掙扎的,他有選擇如何生活的自由,我們沒有權利去進行道德捆綁和絕對評判。 當然,我們應該呼吁每一個人都應有一個道德信仰,一個維護人類秩序正常發(fā)展的原則,以及一切促進人類過上美好生活的美好品德。但,是呼吁而不是強制,更不是審判。我們應該朝著這樣一個呼吁去完全自己,并且傳承這種呼吁。但是我們在這一切的最基本點——人上面,我們理應尊重作為人所擁有的自由的權利。 寬容與容忍是態(tài)度,文明與進步是方向。 《秩序的淪陷》 作者:【加】卜正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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