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立超 · 2018-08-16 17:45 來源:半島都市報 近日,市民張女士撥反映稱,自己本打算加盟青島鴻慈辛派餐飲服務管理有限公司,并于8月3日簽訂合同,但由于門店沒能成功訂下,三天后她便聯(lián)系該公司決定不再合作。此前,她曾交付共計12000元的加盟金,張女士說,自己有責任,但仍希望對方能退回部分加盟金,而公司卻拒絕返還。 張女士稱,自己曾多次訂購辛派牛肉粉的外賣,有意加盟開分店,便聯(lián)系到辛派餐飲公司的負責人。剛開始談得很融洽,商定加盟等費用共計12000元,一位陳姓負責人當時口頭表示,若最后做不下來,這部分費用可以退還。 8月1日,張女士給公司轉(zhuǎn)了5000元的費用,8月4日,又交付剩余的7000元。然而,張女士找的門店卻出了問題。她在一家商城內(nèi)看中了一間門店,辛派餐飲公司也派人考察地點,剛開始,商場同意門店裝修基本保持原樣。但后來商場要求張女士重修水電,費用有十幾萬元。張女士覺得投資過高,便心生悔意。 張女士坦言,確實是自己單方面的原因要解除合同,但畢竟沒有給公司造成經(jīng)濟損失,再加上沒有接受公司培訓也不算正式履行合約,因此希望能夠通過協(xié)商解決此事。 記者又電話采訪了辛派餐飲公司負責人呂先生,呂先生否認口頭承諾退還加盟金一事,并表示要按合同辦事。呂先生表示,對于張女士中途不再加盟一事,自己也很無奈,公司前期也為張女士提供了許多相關(guān)的內(nèi)部資料。在簽合同前曾給張女士足夠的時間考慮,甚至在簽合同時,張女士都沒有交付7000元加盟費,第二天才轉(zhuǎn)賬,最后她反悔了,公司怎能退還加盟金呢?呂先生堅持自己不會退款,但也絕不會推卸責任,隨時聯(lián)系隨時考察,如果張女士起訴,自己一定會遵從權(quán)威機構(gòu)的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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