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說常見的詭計和模式所謂敘述性詭計,是作者利用文章結(jié)構(gòu)或文字技巧,把某些事實刻意地對讀者隱瞞或誤導(dǎo),直到最后才揭露出真相,讓讀者感受難以形容的驚愕感。那些被隱瞞的真相并不一定是甚么“兇手的名字”和“行兇的動機”,也可能只是“兇手的真正性別”,“被害者的真正職業(yè)”等等,甚至故事描寫的可能不是“罪案”而是其它事情,雖然較常見的還是以殺人事件為主題的故事。 舉個例子來說:某故事的主線是描寫兇手計劃殺害一名叫小玲的少女,從兇手步署、實行、直到少女僥幸被救起的詳細過程,全部絲毫不漏的呈現(xiàn)在讀者眼前,可是,正當讀者為少女的獲救而松一口氣的時侯,作者在全文的最后一段才揭露出原來“兇手”便是小玲本人,所有的“謀殺計劃”也只不過是少女的“自殺行為”。 一般的推理小說,重點總是放在“誰是兇手”或“怎樣犯案”等情節(jié)上,雖然謎團的設(shè)計各有不同,難易的程度也各異,但整體來說,讀者的推理進程基本與故事中的偵探同步,然而,以敘述性詭計為主的推理小說,作者于字里行間安排伏線欺騙讀者,把真相巧妙地隱藏起來,詭計并非甚么兇手為了逃避偵探的追查而出現(xiàn),也并不是與讀者毫無關(guān)連的設(shè)計,那是作者與讀者之間一場真正的對決,而即使讀者果然被騙倒的話,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把故事重新再讀一遍,那也是一種獨特的享受哩。 ? 然而,以敘述性詭計為主的推理小說還是有其先天性的缺點。首先,由于詭計重點并不在于案情推理,所以有部份作品的故事編排較為平鋪直敘,讀起來可能會稍覺沉悶,或許在到達終點之前,便早已錯誤地把它看成是一部無聊的劣等作品而丟掉。其次,由于詭計的性質(zhì)特殊,一般來說“敘述性詭計的使用”本身也是一項不能讓讀者預(yù)先知道的秘密,所以對于這類型小說的推介,也存在一定的障礙,因此要在書海中找到這類佳作還真困難,唯一的例外,便可能只有日本新本格派作家“折原一”的小說,會公然說明了詭計的使用,那是因為他早已把敘述性詭計運用得出神入化,即使讓讀者事先知道也完全不會減低閱讀的樂趣。 ? 雖然現(xiàn)在仍然有少部分推理作家和讀者,認為敘述性詭計并非本格推理的正道,但從“折原一”于1994年發(fā)表的作品《沉默的教室》獲得了第四十八屆日本推理作家協(xié)會賞這個事實看來,敘述性詭計的存在價值還是在日本推理界被大眾所認同,而實際上也有一些著名作家,偶爾會在他們的作品群中出其不意地加上一部敘述性詭計推理小說,讓我們感到無限驚喜啊。 何謂“暴風雪山莊”模式??所謂的暴風雪山莊模式,是指互相認識或不認識的一群人,聚集于一座建筑物之內(nèi),接著由于各種原因,在一段較長時間內(nèi)與外界隔絕,非但各人無法進出,甚至也無法與其它人取得聯(lián)系,然后,在這期間發(fā)生許多事件(多是連續(xù)殺人事件),而兇手就在眾人中,而偵探就多在這個特殊環(huán)境中、在**無法介入的情形下,進行有限度的搜查、推理和破案。 什么是比擬殺人??比擬殺人,是指模仿某詩歌詞賦、童話故事、古書文獻、甚至其他小說的故事內(nèi)容而進行的殺人事件,當然,那些內(nèi)容可以是真正存在的,也可以是作者虛擬的。歐美最著名的模擬殺人推理小說當然要算是范達因的《主教殺人事件》和克里斯蒂的《無人生還》,而日本方面還有橫溝正史的《惡魔的手球歌》。 詭計的類江戶川亂步曾經(jīng)嘗試把各種詭計分門別類,最后歸納為以下列舉的九大類型: ?
在清涼院流水小說《Joker》中,也寫出了一個詭計列表如下:
幾個重要的講義以及其簡單內(nèi)容 ? 密室講義--約翰·迪克森·卡爾《三口棺材》 ? 不在場證明講義--有棲川有棲《魔鏡》 ? 童謠講義--綾辻行人《霧越邸殺人》 ? 暴風雪山莊講義--綾辻行人《霧越邸殺人》 ?毒殺講義--約翰·迪克森·卡爾《綠膠囊之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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