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規(guī)定其實一直都有。有人說PR不能注銷戶口吧?否則國籍怎么算?其實很好理解,“對于在國外、境外定居的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明確規(guī)定,居住國內(nèi)的公民辦妥前往國家的簽證或者入境許可證件后,應(yīng)當在出境前辦理戶口手續(xù)。出境定居的,須到當?shù)毓才沙鏊蛘邞艏k公室注銷戶口。(摘自國僑辦僑務(wù)干校編著《僑務(wù)政策法規(guī)問答》)”。 以前不告不理,很少有人知道。為何PR也要注銷戶口,是因為戶口是居住證明,拿了PR等于拿了外國戶口,因為不能同時有兩個戶口(或者說居民身份),所以要注銷國內(nèi)戶口和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但國籍仍是中國,是中國公民(證件為護照)。分清楚“居民”和“公民”這兩個概念就明白了。 這個政策我覺得不夠合理。首先國籍和戶籍確實是分開的兩套系統(tǒng),國籍直接產(chǎn)物就是護照,而戶籍的直接產(chǎn)物就是戶口本和身份證。持有中國護照只是證明國籍,但是外國人實際上也可以持有身份證,并在國內(nèi)使用。 可是在我國國內(nèi)的各種經(jīng)濟行為中,只認身份證不認護照,但是很可惜身份證上面公民身份號碼是綁定戶籍上的身份是唯一的(當然不排除雙重戶口),護照號碼卻是換一本就一個號而且沒有屬地信息;如果承認護照則身份證系統(tǒng)完全可以報廢,但是不承認護照卻要取消國外定居的中國人的戶口,這使得華僑回國極其不便利,逼得華僑要么選擇違法違規(guī),要么就直接遷移國籍。 為什么不推出一種和國籍綁定的擁有唯一號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居民身份證”來保障海外中國人所擁有的權(quán)利呢,這樣不僅可以消除黑戶而且可以實際打擊所謂的雙重戶口,這種方法更加利民利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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