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史學界對岳飛之死存在著一種頗為流行的觀點,認為“岳飛對抗金斗爭作出了貢獻,并且只是因為抗金獲勝而被投降派賣圍賊秦檜謀害的”。這話聽起來似乎很有邏輯性,并不難從所謂的“兀術遺檜書”所提出的“必殺飛,始可和”這一秘密條款中得到證實。但是,筆者認為,這種說法還有進一步探入探討的必要。 一是操有生殺予奪之權的宋高宗趙構,在殺害岳飛的過程中,究竟扮演了何等角色?如果他并非罪魁禍首,為什么當被秦檜死黨操縱下的大理寺,提出奏呈,要將岳飛處斬刑,張憲處絞刑,岳云處徒刑時,趙構竟大筆一揮,作出“岳飛特賜死,張憲、岳云并依軍法施行,令楊折中監(jiān)斬〃這一更加兇殘的“御批”?如果殺害岳飛的罪魁禍首是秦檜,為什么趙構在秦檜死后的很長時期里,仍堅持不肯替岳飛平反?甚至還下詔道:“講和之策,斷自朕志,故相秦檜,但能贊朕而已。近者無知之輩,鼓唱浮言,以惑眾聽,至有偽撰詔命,召用舊臣,抗章公車,妄議邊事,朕甚駭之。內(nèi)外之臣,成體膚意,如敢肆議,當置典刑?!边@不是趙構公開承認自己是向金屈辱投降和殺害岳飛的主要責任者嗎? 二是“紹興和議”的簽訂,乃宋、金雙方力量達到一定平衡階段的產(chǎn)物,從趙構的步步藺逃,向金求和而不可得的危急局面,發(fā)展到迫使金人承認其偏安江南的事實,是南宋軍民浴血奮戰(zhàn)的結果,其中岳飛領導的抗金斗爭也作出了重大貢獻,對此,趙構是很清楚的。可是,為什么在紹興十一年(l141)春天淮西戰(zhàn)事結束后不久,趙構、秦檜一伙為了一紙并不可靠的和議,就要自毀長城?即使想搬掉岳飛這塊阻礙向金人投降的絆腳石,將他編管、流放足以達到目的,又何必一反祖宗以來不殺大臣的傳統(tǒng),非得置岳飛于死地而后快? 在深人探討岳飛遇害原因時,提出上述這些問題,恐怕是不無啟發(fā)的。 一
趙宋王朝建立以后,最高統(tǒng)治者對唐后期至五代因藩鎮(zhèn)割據(jù)、武人驕橫而造成政權頻繁更替的歷史教訓,始終記憶猶新,寢食不安。直至二三百年后的南宋中期,他們對此依然念念不忘,據(jù)葉適在寧宗朝言,當時“朝廷之法制,士大夫之議論,堤防扃鑰,孰曰非矯唐末而懲創(chuàng)五季也哉?”由此可見一斑。 因此,自宋太祖趙匡胤以下的歷朝皇帝,都無不把抑制武人作為自己的基本國策,自立國之初起,采取一系列措施以防止武臣專權:如陸續(xù)解除大將兵權,或讓他們出任有名無實的節(jié)度使,或讓他們“以散官就第”;禁軍不設最高統(tǒng)帥,把五代時候的兩司(殿前司和侍衛(wèi)馬步軍司)分為“三衙”,即殿前司與侍衛(wèi)馬軍司、侍衛(wèi)步軍司,三衙的將領則任用一些資歷較淺,容易駕馭的人來擔任:將領雖統(tǒng)率軍隊,而調兵權由樞密院掌管,樞密院直接對皇帝負責;實行“更成法”,禁軍的駐電地點,每隔幾年更換一次,而將領卻不跑之調動,使得“兵無常帥,帥無常師”,防止將領與軍隊結下不解之緣;以文臣知州郡,收選天下精兵以備宿衛(wèi),兵力部署“內(nèi)外相維,上下相制”,以保證中央對京師和地方陶全面控制:擴大科舉取士,提高文臣地位,讓他們出任樞密使、安撫使、經(jīng)略使等職,以駕馭武將。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宋代推行的這種“重文抑武”政策,使文臣官僚集團的政治地位和實際權力都大大提高,當然受到了他們的擁護。年深日久,在士大夫中便普遍滋生了一種歧視武人、武將的惡劣風氣。像仁宗朝抗擊西夏的名將狄青,官至樞密使,可是在他生前,卻屢遭文臣羞辱,最后終于都都而死。據(jù)王鋸《默記》卷土載: 又《野老紀聞》載: “ 狄青為樞密使,自恃有功,驕蹇不恭……時文潞公(彥博)當國,建言以兩鎮(zhèn)節(jié)度使出之。青自陳:“無功而受兩鎮(zhèn)節(jié)旄,無罪而出典外藩?!比首谝嗳恢?。及文公以對,上遭此語,且言狄青忠臣。公日:“太祖豈非周世宗忠臣,但得軍情,所以有陳橋之變。”上默然。青未知,到中書,再以前語自文公,文公直視語之曰:僅無他產(chǎn)朝廷疑爾?!鼻嗍溃瑓s行數(shù)步。青在鎮(zhèn),每月兩遣中使撫阿,青閣中使來,抑驚疑終日,不半車疾作而卒。皆文公之謀也?!?nbsp; 應當指出,韓琦和文彥博工般被認為是宋代文臣中較有遠見和作為的政治家,而狄菁文是宋代建國以來唯一由行伍出身而拔擢為樞密使的武臣,其官職與韓、文不相上下,可是韓、文對他依然頤指氣使,動生疑慮,不僅毫無尊重可言,而且借口叩跋扈”而加以迫害。狄青的遭遇是如此,其他武臣的境況更是可想而知! 在廟堂之上,武臣的地位亦極其低下,決不能與文臣分庭抗禮?!肮适?,宰相坐待漏院,三衙管軍于簾外例伏聲嘴而過?!比首诔瘯r,呂荑簡為相,某日,一武臣與他在殿廊相遇,因“年老皇遽,不及降階而揖,非有悖戾之罪也”。然而,夷簡為此大要威風,上表求去,以為輕視自己就是輕視朝廷,“其人以此廢斥”。 甚至,在科舉考試中,文武舉人的地位也大相徑庭。仁宗景祐元年(1034),宋庠在《上賢良等科廷試設次札子》中言: “竊見近者試制策舉人并武舉人于崇政殿,皇帝陛下親撣,! 留神永晝,嚴門異府?!怀家詾橛兴尽垙谋阋?,乖戾舊章……甚不稱求賢之意。伏睹賢良方正蘇紳等就試之日,并與武舉人雜坐廡下,洎捐辭寫卷皆俯伏氈上?!АЭ芍^薄其禮矣。ˉ又況武舉人等,才術膚淺,流品混淆,挽誓試射,與兵卒無異;使天子制策之士,并日較能,此叉國體之深譏者也?!云蚧蛴形渑e雜科,不令同日就試。” 按末代武舉人程試,“并以策問定去留,弓馬定高下”,說明對武舉人文學方面的要求實超過對武藝的要求,只是因為他們習武事,今后的出身為武臣,所以地位也就變得卑賤起來,乃至不能與應制科的舉人口桌共坐,一起應試。 至于一般士兵,其地位就更加悲慘。宋伐的禁兵、廂兵是終身職業(yè),他們的來源主要有二:一是采用招募之法。招募的對象多是流民、饑民。為了防止這些人人伍后逃跑,就要在險部或手上刺字,故招募兵士往往稱為“招刺”。二是將罪犯或強盜剎配充軍。配隸人數(shù)雖比招募的要少一些,但在宋人心目中,士兵與罪犯幾乎一成了同義詞,“判然不得與齊民齒”。 宋代推行重文抑武的政策,雖然有效地防止了武人的專橫跋扈,鞏固了中央集權,卻嚴重地挫傷了他憫的積極性和能動作用,削弱了國防力量,在軍事上和政治上都帶來了不良影響。自太宗朝后期起,北宋對遼、西夏及后來女真的戰(zhàn)爭,屢屢遭到失敗,主要就是多年來執(zhí)行“將從中御”嚴將兵分離”,以文臣取武將和千方百計壓制武人的結果。對于這一點,人們是看得很清楚的。另一方面,在宋代皇帝和士大關心目中,衡量武臣好壞的標準,不是能否打勝仗,而是是否順從。將領只要一切按皇帝的意志辦事,以皇帝的陣圖出征,縱然打了敗仗,照樣可以獲得升遷,否則,就會被認為是“恣橫”嚴輕視朝廷”,打勝了也決不覺貸。在日常生活中,對武臣更是續(xù)密防范,嚴加約束,只許他們愉首帖耳,恭敬從命,稍一不凜,后果不堪設想。這種對武臣的猜忌、偏見和防范,年復一年,絲毫不加改變,百十年間,已被朝廷視作祖宗家法。在和平年代里,武臣作用不大,他們與皇帝、艾臣之間,彼此尚可相安克事。但是,一旦局勢發(fā)生劇變,國家無力亦不能全雨控制軍隊時,一切聽命朝廷拘傳統(tǒng)做法就會被打破,出現(xiàn)武人跋扈日然不用說,就是將領的便宜行事或不同尋常的摶置,也會韜來朝廷的猜忌芐口不安,從而使雙方矛盾不斷加深。重文挪武政策給趙宋統(tǒng)治集團所造成的這種政治上的后遺癥,往往為人們所忽略。 二 于是,南宋的武人勢力開始崛起,他們在軍事上取得了自行擴軍和帶兵作戰(zhàn)的實權,在政治上得以參與機務,而擁有很大的發(fā)言權,在經(jīng)濟上因從事各項商業(yè)語動和不斷獲得賞賜而成為暴發(fā)戶同時,確實也產(chǎn)生了一些武將的跋扈行為,如朱熹說到∶“紹興間諸將橫。劉光世使一將官來奏事,應對之類皆善。上喜之,轉官,頗賜予。劉疑其以軍中機密上聞?欲殺之。其人走投朝廷,朝廷不知如何區(qū)處之。劉又使人逐路殺之,追者已近,其人告州將藏之獄中,入文字朝廷,方免?!睆囊粯缎∈轮?,反映出劉光世對朝廷的蔑視。葉適也說:“自靖康破壞,維揚倉卒,海道艱難,杭、越草創(chuàng),天下遠者命令不通,近者橫潰寞制。國家無明具之威信以驅使強悍,而諾將自夸雄豪,劉光世、張俊、吳玢兄弟、韓世忠、岳飛,各以成軍雄視海內(nèi),其玩寇養(yǎng)尊,無若劉光世;其任數(shù)進事,無著張俊。當是時也,癀稍惟其所賦,功勛惟其所奏,將校之祿多子兵卒之數(shù),朝廷以轉運使主饋餉,隨意誅剝,無復顧惜,志意盛滿,仇疾互生,而上下向以為息矣?!币陨纤f出一些跋扈現(xiàn)象,在劉光世、張俊身上確有充分表現(xiàn),當毋庸贅述。另外,發(fā)生于建炎三年(1129)三月的苗劉之變和發(fā)生于紹興七年(A137)八月的淮酉兵變,當然更被認為是武人專橫跋扈而引起的兩個嚴重惡果。對此,趙構君臣一直記憶猶新。 由于受到重文抑武的傳統(tǒng)影響,南宋文臣,不論其在政治上屬于投降派、主戰(zhàn)派或抗戰(zhàn)派,他們對武人地位的提高總是不滿,對武臣因建功立業(yè)而獲得高官厚祿也十分嫉妒,所以常常極力夸大建炎、紹興間武人跋扈的程度,存在著不分青紅皂白,一概指斥諸大將為“跋扈”的通病。 “昔唐之衰也,首因黃巢之亂。當時諸道節(jié)鎮(zhèn),擒一黃輿如摧枯拉朽爾,又各坐視,留賊邀功,車使唐柞不能文摶。今劉豫無黃巢之眾,而陛下富唐世之兵,其如智將自為之計,坐視安危。何況夫庸將之見,但求利己,豈復憂君。贛峨滅剛將帥無要君之權,士卒無煩濫之賞,其有包藏禍心者,則坐觀成敗,恃其主兵,漸成跋扈?!几`見陛下設高爵以寵將,而將不加勸:竭廩祿以贍軍,而軍不加銳?!加^今之兵權委寄太重,且如眾軍相呼,必日某姓某家之兵,觀其稱呼,自相爾按,皮其權勢,必不統(tǒng)一?!?/span> 這里,筆者雖不想對此人的迂腐之論——加以評論,但須要指出的是:他把南宋初午的抗金將領,一律斥之為“庸將”,把金人支持下的劉豫尚未消滅,歸結為將帥“利己”、“要君”、“包藏禍心”之故,純屬武斷。吳伸所以要如此說,無非是為了迎合高宗的猜忌心理,以“憂君”自居,以進讒邀功而已。所謂“眾軍相呼,必日某姓某家之兵”,本是一種對各支軍隊的通俗區(qū)別,猶如后世稱“某某大軍”、“某某兵團”一樣,不能說軍隊就“必不統(tǒng)一”了,筆者也不同意近人所說的,以為有了過種稱呼,“說明南宋軍隊作為國家武裝的性質正在淡化,而作為將領私家武裝的性質卻日趨強化。這必將導致‘緩急之際,人皆各為其主’的嚴重后果”。如果真是這樣,經(jīng)過十幾年時間苦心經(jīng)營而建立起來的岳飛軍隊,被人們稱之為“岳家軍”,不真可以作為岳飛擁兵自重的證據(jù)嗎?事實上,無論足在紹興七年的罷劉光世真柄或十一年收韓、張、岳三大將兵權時,人人皆侍首聽命,沒有一個起未反抗的。 趙構雖非中興明主,卻富有政治頭腦,為人心狠手辣,深誥祖宗袁法,對武人的猜忌和防范,當然不會在諸臣之下。建炎、紹興之初,他所以不動聲色,是因為金人一心要消滅南宋政權,依靠武人進行抵抗是他唯一可能的選擇,故對他們難以作太多的抑制。不過,趙構確實不希望把抗金戰(zhàn)爭進行到底,害怕金人,害怕欽宗南歸與他爭奪皇位,都是次要原因;害怕隨著戰(zhàn)爭的深入進行,釀成武將勢力的進一步擴大,造成尾大不掉之勢,直接威脅到他的統(tǒng)治。才是第一位的原因。所以在趙構看來,只要金人同意議和,南宋小朝廷得以茍延殘喘,最苛刻的條款都可以接受,以便騰出雙手收回兵權,制裁武將。對此,《中興圣政》引用當時史巨的話說:“紹興以來,所以為國者有二:金欲戰(zhàn),則分江淮之鎮(zhèn)以授將帥;金欲和,則收將帥之權以歸朝廷。規(guī)模既立,守備益固,操縱自我,比之謂定論。”其言雖不無緣飾,但基本上道出了趙構對金人、對武將的兩種策略。 宋金戰(zhàn)爭進行到紹興七年以后,金朝由于連年對外用兵,國內(nèi)階級矛盾和統(tǒng)治集團內(nèi)部矛盾的尖銳化,軍事力量已經(jīng)大減,而南宋軍隊經(jīng)過重建,抗金斗爭不斷取得勝利,從而使宋金雙方的軍事實力逐漸趨向乎衡。至此,盡快達成和議,不僅是南宋投降派的需要,也是金統(tǒng)治集團的愿望。對于這種形勢,連一向畏金如虎的趙構也看得十分清楚。紹興十一年春,當金兵再犯淮西時,他對大臣說:'中外議論紛然,以敵逼江為憂。殊不知今日之勢,與建炎不同。……今韓世忠屯準東,劉琦屯淮西。岳飛屯上流,張俊方自建康進兵,前渡江窺敵,則我兵皆乘其后。今虛鎮(zhèn)江一路,以檄呼敵渡江,亦不敢來。'而正當趙構夢寐以求的與金和議,收回諸大將兵權,消滅心腹之患的時機已經(jīng)到來之際,正是民族英雄岳飛遇害之時。 三 首先,作為封建社會的將領,鎮(zhèn)壓農(nóng)民起義,保衛(wèi)封建王朝乃是其基本職能之一,除膽怯而臨陣脫逃或設有鎮(zhèn)壓任務的將領外,人人都會這樣做,否則就不成其為封建將領了。既然人們沒有給其他鎮(zhèn)壓過農(nóng)民起義的將領扣上“愚忠”的帽子,對岳飛也不應如此苛求。 其次,岳家軍取得郾城、朱仙鎮(zhèn)等大捷后,北伐中原的形勢確實很好,但在張俊、王德等近鄰友軍已奉詔班師的情況下,岳飛著孤軍深人,前面要遭到金騎兵的分割包圍,后無糧草、人員的補充接濟,處境十分危險,故撤兵也是勢所必然。岳珂在《金佗粹編》卷八中以“議者謂使先臣得乘是機也以往,北虜雖強,不足平也;故土雖失,不足復也。一簣?zhí)澬纾f古遺恨”這樣夸張性的話來表明岳飛的軍威,恰恰成了后人持責岳飛為“愚忠”的根據(jù),可謂是弄巧成拙。 可是,無論秦檜的黨羽或岳飛子孫和他的同情者,都諱言趙構多年來對岳飛的成見,前者是為了掩蓋趙構殺害岳飛的真實意圖,后者是害怕會給岳飛的“忠君”形象造成損害。這樣,就使后人形成一種錯覺,認為岳飛的遇害純系紹興十一年間兀術向秦檜進行要挾,從而促使秦檜制造冤獄的結果。實際上,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趙構與岳飛的矛盾,由來已久,至少可以追溯到建炎初年,并隨耆時間的推移,岳飛地位的變迂而逐慚尖銳化。 岳飛自靖康元年(1126)冬天投奔相州大元帥府招募的勤王之府以后,先后在武翼大夫劉浩、副元帥宗澤帳下做小軍官,在抗金戰(zhàn)場上開始初露鋒芒。建炎元年(1121)五月初一,趙構在應天府繼位,建立南宋政權,他害怕重蹈父兄被擄的命運,欣然接受投降派大臣——右相黃潛善、同知樞密院事汪伯彥的建議,決定放棄汁京,遷都東南。這時,岳飛已經(jīng)隸屬于負責扈從高宗的中軍統(tǒng)制張俊部下,他目睹了這種狀況,心中十分悲憤,便不顧自己只是一名從七品的偏裨武將(武翼郎),毅然上書高宗,批評黃、江等人的逃跑路線,提出∶“為今之計,莫若請車駕還京,罷三州巡幸之謂,乘二圣蒙塵未久,虜穴未固之際,親帥六軍,迄邐北渡?!痹谮w構看來,岳飛的建議乃是置其安全于不顧——“保大宋不保皇帝”之舉。何況況武人越職言事,又是宋朝政治中的大忌,對其不滿更是可想而知。因而,雖然當時趙構的處境岌岌可危,正需要武人為他效命之秋,還是將岳飛削除軍職,趕出安營。對此,趙構的印象一定很深,從此就種下了對岳飛的不信任感,也為張俊日后的進讒找到了口實。 建炎二年春天,岳飛渡過黃河,再次投奔已成為東京留守的宗澤。宗澤病故后,他又成為杜充都將,并隨杜充的軍隊撤退到健康府,參預長江一線的防御。三年冬,杜充戰(zhàn)敗投敵。從此,岳飛自成一軍,直接聽命于朝廷指揮,與高宗產(chǎn)生了更多聯(lián)系。 從建炎四年到紹興七年,是岳飛抗擊金兵,消滅游寇,鎮(zhèn)壓農(nóng)民起義和進攻偽齊不斷取得勝利的八年。岳家軍紀律嚴明,勇敢善戰(zhàn),為趙宋王朝建立了累累戰(zhàn)功,岳飛也由一名低級武官晉升為兩軍節(jié)度使、太尉!京西湖北宣撫使,一躍而成為與劉光世、韓世忠、張俊等先輩將領并列的四大將之一。俗語說,樹大禍風,此時的岳飛,其一舉一動,勢必受到本來就對他懷有成見的趙構的更多猜忌。 趙構對岳飛的上述舉動十分震怒,他所以沒有立刻對岳飛下毒手,當出于兩種考慮:一是金人對和議尚未顯出誠意,為保衛(wèi)南宋小朝廷,尚少不丁岳飛這員大將:二是張浚等抗戰(zhàn)派大臣對岳飛雖然也很不滿,但對他的忠義之心并無懷疑,尤其當趙構對岳飛耿耿于懷時,左司諫陳公輔對他作了委婉的勸說,其謂:“昨親奉圣語,說及岳飛。前次采諸人言,皆謂飛忠義可用,不應近日便敢如此??謩e無他意,只是所見有異,望陛下加察。然飛本粗人,凡事終少委曲。臣度其心,往往謂:‘其余大將,或以兵為樂,坐延歲月,我必欲勝之。’又以‘劉豫不足乎,要當以十萬橫截敵境,使敵不能援,勢弧自敗,剛中原必得’。此亦是一說。陛下且當示以不疑,與之反復詰難一俟其無辭,然后令之曰:‘朝廷但欲先取河南。今淮東、淮西已有措置。而京西一面緩急賴卿’,飛豈敢拒命!”。公輔比言,確實道出了岳飛所以請求“并兵”的真實意圖。不久,張宗元也從前線向趙構報告了岳家軍“上則稟承朝廷命令,人懷忠孝;下則訓習武伎,眾和而勇”的現(xiàn)狀。陳、張兩人的奏報,在一定程度⊥緩和了趙構對岳飛的敵對情緒。盡管迸樣,爾后他在接見岳飛時,還是惡狠狠地向岳飛提出警告:“卿前日奏陳輕率,膚實不怒卿,若怒卿!則必有行遣。太祖所謂:‘犯吾法者,惟有劍耳’所以復令卿典軍,任卿以恢復之事者,可以知朕無怒卿之意也?!壁w構這里所說“唯有劍耳”的威脅是真,“無怒卿之意”卻是假,宋高宗乃是歷史上慣于玩弄權術的統(tǒng)治者,對于他的言辭,從來不可算數(shù)。例如,當他準備解除劉光世兵權時,害怕發(fā)生意外,一面命韓世忠加強對建康的防衛(wèi),一面用親筆給其寫了一道“御札”,內(nèi)稱:“卿忠貫抑明,功存社稷,膚方倚賴,以濟多艱,俟至建康.召卿奏事,其余曲折,并俟面言。”對這位庸將的吹捧,可謂達到無以復加的地步。然而當光世一抵建康后,隨即便宣布解陳其對推西軍的統(tǒng)帥權,只給予一個閑散官職——充萬壽觀使奉朝請,“膚方倚賴”云云,只是如此而已,筆者認為,盡管岳飛與劉光世兩人的優(yōu)劣不可同日而語,但趙構對岳飛所說的種種甘言美辭,無非也是籠絡人心的一種伎倆,不能信以為真。
是年八月,岳飛剛剛返回鄂州駐地,就傳來了淮西兵變的消息,叛將酈瓊殺死呂祉,裹挾全軍四五萬人投降了偽齊,淮西門戶為之洞開。在這緊急時刻,岳飛要求“進屯淮甸”,以捍衛(wèi)江東,同時親自去沿邊巡視,以防劉豫蠢動。奏報傳來,趙的卻認為這又是岳飛“并軍”的企圖,故不僅不同意他帶兵入淮甸,反而要他返回行在奏事,以伺察其真實意圖。岳飛出于對趙宋王朝的忠心,在這次面見高宗時,特別向他陳奏了一件有關國本的大計——建議將已經(jīng)養(yǎng)育在宮中的太祖七世孫建國公趙璦(即后來的孝賓)正式立為太子,以粉碎金人準備改立欽宗兒子為傀儡皇帝,建立“偽宋'的陰謀.不料,這次陳奏又重蹈了建炎四年在南京上皇帝書的覆轍,觸犯了武人不得干預朝政的禁令,再次引起趙構的反感,他對岳飛說:“卿言雖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唧所預也?!痹里w聽了,神情大為沮喪,趙構也看出“飛意似不悅”,從而使兩人的隔閡進一步加深。 通過紹興七年的“并軍”事件和立儲風波,趙構對岳飛忌恨之深,已達到動輒可以定罪的地步。后來,甚至岳飛為部將奏請功賞,也遭到了趙構的刁難,說什么“凡為大將者,當以天下安危自任,不當計較功賞。彼以功貴存心者,乃士卒所為”。目的顯烘然是為了丑化淡泊功名的岳飛??傊?,“高鳥盡,良弓藏”,只要時機成熟,且找到新的口實,岳飛的放害幾乎已經(jīng)不可避免。 四 秦檜是趙構投降路線的忠實執(zhí)行者,紹興八年三月,當他再次出任右相時,宋金雙方的力量對比已與紹興初年大不一樣,兩國使節(jié)往來頻繁,議和活動正在緊張進行之中。與此同時,趙構也下決心要在“一二年間”解決“諧將權太重”的問題。趙構與秦檜完全明白,收回兵權與向金投降這兩者是相孺相成的關系:只有與金人媾和,才能收回諸大將兵權;只有收回諸大將兵權,才能確保議和的順利進行。 但是,與金人議和的阻力很大,它不僅遭到抗戰(zhàn)派將領的堅決反對,也遭到朝廷里多數(shù)大臣的反對?;次鞅円院?,趙鼎取代張浚為左相,此人雖暗于知人,怯于抗金,但并非唯金人之命是從的投降派,這對秦檜的投降活動,也帶來了諸多不便。為此,趙構應秦檜奏請,于紹興八年十月罷去了趙鼎的左相,使他能獨攬相權,放手賣國,秦檜既有高宗作為靠山,就可以不顧一切地排斥異己,特別是收拾那些反對議和的將領了。 趙構的收兵權,固然能得到朝中文臣的一致?lián)碜o,但實行起來卻頗為不易,正如監(jiān)察御史張斌所說:“去歲罷劉光世,致淮西之變,今雖有善為計者,陛下必不信,然要須有術.”趙構的回答是:“朕今有術,惟撫循偏稗耳.”其實,趙構之“術”何啻“撫循偏碑”一種?后來事實證明,諸如分化諸大將之間的關系,誅殺“抗命”者,皆在他與秦檜等人考慮之列,只是不便明言罷了。 不過,趙構與秦檜還是看中了張俊這個首鼠兩端的人物:論人品,此人貪婪、自私,且嫉妒成性;論其軍隊素質,則十分腐敗,“平居無事,未嘗閱習,甚至白晝殺人而圖其財”;論其資格和戰(zhàn)功,他是追隨趙構最早的大將之一,在扈從南下,平定苗劉之變和抵抗金兵的戰(zhàn)爭中都有一定功勞。雖船張俊的跋扈為諸將之最,但他寧可陽奉陰違,且很少對趙構有公開的頂撞,故頗得越構信任甲如:紹興七年十一月,趙構曾對大臣說:“張俊事上御下,慮事臨敵,皆不易得,獨好廣邸第,營土木,朕數(shù)鐫諭,莫能改也?!笨梢?,在趙構看來,張俊的“大節(jié)”是不錯的,縱然有些許缺點,與岳飛相比,其危險性則要小得多。盡管這樣,趙構對張俊仍然放心不下。紹興十一年正月,他警告張俊說:“(郭)子儀方時多虞,雖出重兵處外,而心專朝廷,或有詔至,即日就道,無纖介顧望,故身事厚福,子孫慶流元窮。今卿所管兵,乃朝廷兵也……若恃兵權之存,而輕視朝廷,有命不即稟,非特子孫不飧福,身亦有不測之禍,卿宜戒之。”軟硬兼施是趙構對待武將的慣用手法,然而在這次談話中,除了殺氣騰騰的恐嚇外,竟無一絲收買、籠絡之辭。如此對待一個手握重兵的將領,實難令人置信。 筆者認為,正是在這個時候,越構已把決心與金人議和及收兵權這兩件事向張俊交了底,雙方還達成了“約俊主和議,盡罷諸大將,悉以兵權歸俊”的政治交易。否則,怎能理解以前一直假惺惺地表示要抗金到底的張俊,此后便“力贊和議,與儈意合,言無不從”了呢? 在岳飛則不然,他的資歷較淺,后因勇敢善戰(zhàn),屢立戰(zhàn)功,遂一躍而成為湖北京西宣撫使,但從此便遭到其他將領特別是張俊的莫大嫉妒。史載 “飛成名日著,淮西宣撫使張俊益忌之,參謀官薛弼每勸飛調護,而幕中之輕銳者,復教飛勿苦降意,干是飛與俊隙始深矣?!边@當是張俊以后要蓄意誣陷岳飛的重要原因之一。既然趙構、秦檜冖、張俊三人都將岳飛視作眼中釘,肉中刺,欲加其罪,何患無辭,他的命運就可想而知了。 紹興十一年春天,準西戰(zhàn)事一結束,宋金之間的大規(guī)模戰(zhàn)斗已基本停止。接著,兀術三次致書宋廷,表明議和意圖,中間雖不乏噸咄逼人之詞,只不過是想用恐嚇的方法以撈取戰(zhàn)場上沒有得到的東西而已.趙構和秦儈一伙為了掃除議和的最后障礙,就采納給事中、直學士院范同的建議,“皆除(三大將)樞府,而罷共兵權”。于足,“以柘皋之捷,召韓世忠、張俊,岳飛并赴行在,論功行賞”。與此同時,趙構與秦檜一伙肯定還進一步密謀殺害岳飛的計劃,并為此作出了一系列部署。他們的罪惡陰謀,史書中雖然不可能有明確的記載,但通過對當時人的、些言論和行動的分析,是不難料想的。 第二,《王次翁敘錄》又云:“是時,三大將皆握重兵,輕視朝廷。其年,柘皋之捷,有旨令大將人朝論功行賞?? ⑹乐乙训?,而飛獨未來。秦檜為相,先臣參知政事,大臣止二人,檜憂之甚。先臣為之謀,以明日率三大將置酒湖上。欲出,則語直省官曰:‘姑侍岳少保來?!媪钐脧N豐其燕具。如此展期以待者六七日。飛既到,以明日鎖院,皆除樞密使,趣令入院供職,罷其兵柄?!瘸颊Z伯庠曰:‘吾與秦相謀之久矣,雖外示閑暇,而終夕未嘗交腱。脫致紛壇,滅族非所憂,所憂宗社而已?!币酝?,朝廷召岳飛至行在,或奏事,或行賞,時時有之,這次雖欲解除其兵權,事關重大,但如果真是讓其出任樞密副使,禮遇己遠較光世為優(yōu),豈能因岳飛一人后至數(shù)目而使秦檜一伙達到如坐針氈的地步。要不是他們做賊心虛,隱藏著削兵權以外的更大政治陰謀,即使事泄,又何來“滅族”和“宗社之憂”?秦檜一伙急欲殺害岳飛的罪惡心態(tài),于此可謂暴露無遺。
第三,趙構與秦儈知道,僅給岳飛安上在準西之戰(zhàn)中“逗留不進”,“坐觀勝負”的罪名,尚不足以將他致于死地,還得加緊羅織更為嚴重的罪名不可。于是,一面命岳飛的兩位親密幕僚參謀官朱芾、司農(nóng)卿李若虛隨飛赴行在,并迅速將他們出知地方,以割斷岳飛與岳家軍的聯(lián)系;一面派遣秦檜親信、左朝請郎林大聲出任岳家軍總領,節(jié)制全軍,趁機收買、脅迫原飛之部將王貴、王俊,董先等人,指使他們出面誣告岳飛父子與張憲相勾結,企圖謀反及“指斥乘輿”等“莫須有”的罪名。如果不是趙構和秦檜早就準備謀害岳飛,不可能有如此精心的安排和肆無忌憚的誣陷。 第四,岳飛為人,無私無畏,忠直坦蕩,在朝廷里沒有奧援,將領之間,由于抗金意氣相投,與韓世忠的關系則頗好。趙構與秦檜為挑撥韓、岳之間的關系,以達到孤立岳飛的目的,在收回三大將兵權后僅半月,即命張俊和岳飛前往韓家軍屯駐地楚州,'前去按閱御前軍馬,專一措置戰(zhàn)守'。實際上是為了徹底摧毀韓家軍,捃摭韓世忠的隱私,劫持韓世忠并挑動他對岳飛的不滿。這一陰謀雖遭岳飛抵制而不能實現(xiàn),但張俊卻不失時機地炮制了一個岳飛要放棄山陽的謊言,為在陷害岳飛的罪惡天平上再加上一塊砝碼。 岳飛堅持抗戰(zhàn),以收復故土為己任,乃是舉國所知的事實,可是趙構對于張俊這種拙劣的謊言,競假裝置信不疑,說什么:'蓋將士戍山陽厭久,欲棄而之他,飛意在附下以要譽,故其言如此,朕何賴焉!'再次反映了他一定要置岳飛于死地的險惡用心。反之,對于韓世忠,趙構的態(tài)度就有所不同。當秦檜一伙指使出任韓家軍總領的胡紡,挾嫌誣告韓世忠官屬耿著'鼓惑眾聽',妄圖將韓世忠也牽連進去時,最后只將耿著'杖脊刺配吉陽軍牢城'了事;當'臣僚累言韓世忠之罪'時,趙構卻'留章不出',不予理會。這些都表明,趙構在達到鉗制韓世忠之口,要他對議和、殺飛等陰謀活動都保持緘默的前提下,對其個人還是持保全的態(tài)度。秦檜一伙在沒有得到趙構首肯的情況下,當然就不可能再肆意捏造罪名,加害韓世忠了。
趙構、秦栓‘張俊等人在完成了一系列罪惡的部署后,終于在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向民族英雄岳飛及其子云、部將張憲砍下了屠刀。 綜上所述,岳飛遇害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宋高宗趙構和秦檜一伙為了向金人屈辱求和,千方百計剪除抗戰(zhàn)勢力,固然是重要原因之一,但基本原因仍是趙宋王朝長期來推行抑制武人的政策,造成高宗與岳飛之間矛盾日益尖銳化的結果。此外,'飛握重兵,昧保身之策',恐怕也是包括他在內(nèi)的封建社會中一切不肯媚事權貴、剛正不阿的官員,所以遭到殺身之禍的一個主觀原因。 從歷史上看,任何和議都是雙方力量達到某種平衡的產(chǎn)物。如果當紹興十一年之際,金朝仍有力量消滅南宋政權,是不會提出“必殺飛,始可和”的條款的;趙構與秦檜盡管求和心切,如果認為他們相信只要殺害岳飛,就可以保證狡詐的金人會接受和議,也是不可思議的。因而,筆者認為,所謂的'兀術遺檜書'并不存在,更不能成為趙構、秦檜要殺害岳飛的一個原因。 在信息爆炸,學術脫變的時代,本公眾號精選政治學、法學、歷史學論文為讀者提供適應時代的跨學科知識服務。公號主敘拉古之惑,也將持之以恒的堅持“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宗旨,致力于為關注者提供耳目一新的知識生產(chǎn),在這里,你未必能看到喜歡的觀點,但一定是挑戰(zhàn)性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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