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是指在免稅購進的物資中,有改變用途的物資是不允許免抵退的,要在計算免抵退稅額時予以減除的金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的計算公式是,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這兩個公式分別看都比較難理解,但是將兩個公式合并后就成為: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這樣一來,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就表現(xiàn)得比較明晰起來,也就是從認(rèn)定的出口銷售額中,剔除掉免稅購進的原材料價款后的剩余部分對應(yīng)的征退稅差額。 這樣計算的原因包括三個: 第一,免稅購進材料本身不包含進項稅,所以不應(yīng)該計算免征和抵扣稅額,因此要予以剔除; 第二因為出口貨物實際消耗的材料物資對應(yīng)的進項稅額無法準(zhǔn)確確定,因此計算免抵退稅額時采用人為設(shè)定其進項稅額是按照銷售額的一定比例計算,這個比例就是定公式中的退稅率; 第三,基于第二條同樣的理由,因為無法直接計算應(yīng)退稅額,所以變通的辦法,先來計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并以此作為間接計算免抵退的一個中間數(shù)據(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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