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是指中國歷史上二十四部紀傳體史書的統(tǒng)稱,從漢武帝時期的《史記》到清乾隆時期的《明史》,注意,《清史》不再二十四史范疇之內。 這個概念是陸續(xù)形成的。唐代之前,有所謂“前四史”的說法,也就是:太史公司馬遷的《史記》(涵蓋的歷史時期從上古到漢武帝)、東漢班固的《漢書》(西漢時期)、南朝劉宋范曄的《后漢書》(東漢時期)、西晉陳壽的《三國志》。 到了北宋時期,又加入了十三部史書: 《晉書》,唐代房玄齡 等 著; 《宋書》,梁代沈約 著; 《南齊書》,梁代蕭子顯 著; 《梁書》,唐代姚思廉 著; 《陳書》,唐代姚思廉 著; 《魏書》,北齊魏收 著; 《北齊書》,唐代李百藥 著; 《周書》,唐代令狐德棻 等 著; 《隋書》,唐代魏徵 等 著; 《南史》,唐代李延壽 等 著; 《北史》,唐代李延壽 等 著; 《舊唐書》,后晉劉昫 等 著; 《新唐書》,北宋歐陽修 等 著; 它們連同“前四史”,合稱“十七史”。明代又加上《宋史》、《遼史》、《金史》、《元史》,合稱“二十一史”。清乾隆時再增入《明史》,合稱“二十二史”;不久又增入《舊唐書》、《舊五代史》,最后經(jīng)乾隆帝欽定為“二十四史”。 到了近代,趙爾巽主編了《清史稿》,并入“二十四史”,這時合稱“二十五史”;后來又加上柯劭忞撰寫的《新元史》,最終成為“二十六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