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展開是圍繞一對約會的情侶,當他們吃完飯時,需要結賬了,男士說:You are spending too much money. I prefer to go Dutch. 這位女士聽了,高興壞了,他是說我太能花錢了,要帶我去荷蘭見識見識?因此鬧下一個很大的笑話。 其實這句話的真正意思是:你太能花錢了,我想還是AA制吧。 這差距也忒大了啊,事實就是如此。 go Dutch 表面意思是去荷蘭,但用在這種場景下就該是AA制。 該詞起源于16~17世紀,忙于奔波的荷蘭商人們流動性強,吃飯為了不吃虧,就選擇分攤,凡事都要分清楚,逐漸形成了go Dutch 為AA制的說法。 今天講的就是這些了,大家是否能接受AA制呢?歡迎留言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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