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度量衡對照表: 1、618-907年(唐朝):一升=0.5914市升;一升=59.4毫升;一斤=19.1市兩;一兩=1.19市兩;一兩=37.30克。 2、644-1911(清朝): 二、古方中特殊計量單位說明: 1、方寸匕是依古尺正方一寸所制的囂器,形狀如刀匕。一方寸匕的容量,約等于現(xiàn)代的2.7毫;其重量,金石藥末約為2克,草木藥末約為1克左右。 2、錢匕用漢代的五銖錢幣抄取藥末以不落為度者稱一錢匕,分量比一方寸匕稍小,合一方寸匕的十分至六七。半錢匕者,系用五銖錢的一半面積抄取藥末,以不落為度,約為一錢匕的二分之一。錢五匕者,是指藥末蓋滿五銖錢邊的“無”字為度,約為一錢匕的四分之一。 3、刀圭形狀像刀頭的圭角,端尖銳,中低洼。一刀圭約等于一方寸匕的十分之一。 1/2 ? 4、字古以銅錢抄取藥末,錢面共有四字,將藥末填去錢面一字之量,即稱一字。 5、銖古代衡制中的重量單位。漢以二十四銖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 三、公制與市制計量單位的折算: 1、基本折算: 1公斤(kg)=2市斤=1000克(g);1克g=1000毫克(mg) 2、十六進位市制與公制的折算: 1斤=16兩=500克(g) 1兩=10錢=31.25(g) 1錢=10分=3.125(g) 1分=10厘=0.3125(g)=312.5毫克(mg) 1厘=10毫=0.03125克(g)=31.25毫克(mg) 3、十進位市制與公制的折算: 1斤=10兩=500克(g) 1兩=10錢=50克(g) 1錢=10分=5克(g) 1分=10厘=0.5克(g)=500毫克(mg) 1厘=10毫=0.05克(g)=50毫克(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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