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歷史。其卷數(shù)在二十四史中僅次于《宋史》,但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卻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修成之后,得到后代史家的好評。但由于經(jīng)歷史無前例的滿清“文字獄”,曲筆隱諱和篡改不實之處甚多。清史學家趙翼在《廿二史札記》卷31中說:“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遼史》簡略,《宋史》繁蕪,《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潔,敘事簡括,稍為可觀,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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