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種“奇葩證明”引發(fā)廣泛關注。近日,貴陽中醫(yī)學院在其官網上發(fā)布了《關于各單位要求我校開具相關入學證明、就讀證明、畢業(yè)證明等材料的統(tǒng)一答復》的通知,告知各單位:學生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足以證明其入學時間、畢業(yè)時間、就讀專業(yè)、學制、學歷、學位等情況,貴單位應取消此類證明或材料。 <折騰是“病”> 近年來,在媒體的密集曝光下,從證明“你媽是你媽”到證明“我還活著”,各種“奇葩證明”可謂不勝枚舉,而在高校,類似證明也讓學生苦不堪言。比如,一些單位就要求畢業(yè)生就業(yè)時,必須找到學校開具學歷等相關證明,否則后果自負。表面上來看,它是企業(yè)聘用流程的必經途徑,可實際上,一些過于繁瑣、重復,或者按照既有規(guī)矩來走的證明手續(xù),其實就是折騰,甚至達到了病態(tài)程度。至于其“病根兒”主要有以下幾點: <“病根”復雜> 第一種是“多疑”。用人單位懷疑應聘者或職工所拿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是假證,所以要求其再找學校開具學歷證明。不可否認,如今假的學歷證件比較多,但對單位人事部門來說,鑒別學歷證件真?zhèn)尾⒉皇请y事。而某些用人單位寧愿相信一紙證明,也不相信有法律效力的證件,可見“病”得不輕。 第二種是“懶惰”。鑒別學歷證件真?zhèn)巫詈唵?、最有效的辦法是進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查詢。但用人單位卻不這么做,唯一的原因就是懶惰,寧可折騰應聘者或職工去開學歷證明,也不愿意自己動手查詢。 第三種是“霸道”。由于我國人力資源市場長期供給大于需求,由此導致用人單位與職工的地位一直沒有實現(xiàn)真正平等,用人單位明顯處于強勢地位。所以,部分用人單位不是歧視職工,就是提各種過分的要求。這種“霸道癥”,可以說既是市場長期慣出來的,也是在法治乏力的環(huán)境下養(yǎng)成的。 <有“病”得治> 鑒于這種情況,教育主管部門與人社部門有必要聯(lián)手“對癥下藥”,這顯然比一所學校的通知更管用。而且,部分用人單位不認可有法律效力的學歷證件,這個問題也應該引起有關方面高度重視。 從維護合法學歷證件公信力、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角度來說,不僅要進一步嚴厲打擊學歷造假行為,也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對任性的用人單位進行適當約束,喚醒用人單位對職工的基本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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