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遇事找法 離婚不是必須要兩個人同意的,單方也可以起訴離婚。但是如果對方起訴離婚,我堅決不同意,法院會判離婚嗎?下面為您詳細解答。 一、什么情況下法院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對于離婚條件采用了概括式與列舉式并舉的形式。概括式的標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列舉部分則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diào)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二、對方起訴離婚,只要我堅持不同意離婚,法院就不會判決離婚? 法院對于婚姻案件是否判據(jù)離婚,并不是只看被告的態(tài)度,不是被告自己堅持不離婚,法院就不判決離婚。
(1)法院判決離婚案件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2)在當事人離婚案件中,如果沒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話,而答辯方堅持不同意離婚的話,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3)但是反過來,如果當事人存在上述法律規(guī)定的法定離婚情形,那么就算當事人不愿意離婚,法院也會判決離婚的。
(4)所以,從這個角度出發(fā),如果當事人不愿意家庭破裂,重在改善夫妻之間的感情,改善夫妻之間的相互關系,想辦法與對方進行溝通,心平氣和地磨合,而不是說放任對方到法院去起訴,只是堅持自己的答辯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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