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帝(1610—1644)中國明朝的末代皇帝,即明思宗,名由檢。他是明熹宗朱由校的異母弟。因熹宗無子,故以由檢繼位,年號崇禎,在位17年。 崇禎十七年(1644)正月初一日,李自成在西安稱王,正式宣布建國,國號大順,年號永昌。二月間,李自成親帥百萬大軍東渡黃河,攻克太原,隨后兵分兩路,直指明朝的首都北京。 三月十七日,李自成的兩路大軍會師北京城下,開始包圍北京,并不斷加強進攻。 崇禎帝召集群臣商討對策,無人能提出真正的御敵辦法,都說一些模棱兩可、虛與委蛇的廢話。崇禎帝已經(jīng)是喪魂失魄,哭笑無常,更談不上有什么好的辦法。 他強烈地意識到群臣的無能。他親筆寫下“文武官個個可殺,百姓不可殺”12個字來發(fā)泄胸中的憤恨。寫完后在殿內(nèi)來回急走,束手無策,一籌莫展。他大罵“諸臣誤我至此!” 十八日,李自成加緊攻城,北京城危在旦夕,崇禎帝決定棄城逃走。 很快,外城失守,形勢更加危急,皇帝問群臣“有何高見”,這些人寬慰皇帝說“陛下之福,自當(dāng)無慮”。 當(dāng)夜,內(nèi)城又被攻破,太監(jiān)們降的降,逃的逃。只有老太監(jiān)王承恩跟隨皇帝登上宮墻外的煤山觀察情況,城內(nèi)大火熊熊,濃煙四起,根本出不了城。 崇禎帝又回到宮中安排后事。他把三個兒子叫來,教育他們將來要重整江山,報仇雪恥,然后讓他們換上破舊的衣服,反復(fù)囑咐道:“你們今天是太子和皇子,明日便是平民百姓,以后要隱瞞自己的身份,見了年長的叫爺爺、年輕的喊叔叔……”。 隨后,崇禎帝又命皇后及嬪妃速速自裁。他親自到坤寧宮,看著周皇后當(dāng)面自盡了。他又來到壽寧宮,看到15歲的女兒長公主,悲切欲絕,傷心地說她“為何要生在帝王之家”,他不忍心讓公主落入敵人之手。 他以手遮目,揮劍砍斷了公主的左臂。公主頓時昏倒在地。崇禎帝又殺了昭仁公主和幾個嬪妃。只有袁貴妃自縊時因絹斷了,才僥幸活命。 最后該輪到崇禎帝自己了。他叫王承恩弄了酒來,借酒澆愁壯膽。 然后換了衣服,手提三眼槍,帶了幾名太監(jiān),想從東華門逃出城去,守門士兵不認識皇上,以為發(fā)生了叛逃事件。 于是矢石相加,不讓前進,皇帝一行又奔向齊化門、安定門,都遭到同樣的結(jié)果。 天色將明,崇禎帝經(jīng)過一夜折騰也沒有逃出城,他像一條喪家之犬,走投無路!只有王承恩跟著他折回宮中,他登上前殿,“鳴鐘集百官,無一至者”。 二人萬般無奈又回到內(nèi)苑,再次登上煤山,二人自縊于萬壽皇亭的海棠樹下。事前,崇禎帝在自己的衣襟上寫下遺詔: 朕登極十七年,致敵人內(nèi)陸四次。逆賊直逼京師,號朕薄德匪躬,上干天咎,然皆諸臣之誤朕也。朕死,無面目見祖宗于地下,去朕冠冕,以發(fā)覆面,任賊分裂朕尸,毋傷百姓一人。 兩天之后,大順軍找到了崇禎帝的尸體,只見崇禎帝“以發(fā)覆面,白拾藍袍白細褲,一足跣,一足有綾襪”,狼狽之狀,不堪入目。李自成并未分裂他的尸體,還命以“帝禮葬,王禮祭”,給了他足夠的面子。 清順治十八年(1661),滿族人又按明朝皇陵的建制,在崇禎帝的墓上加了明樓、享殿和碑碎亭等附屬建筑,并稱之為“思陵”。 崇禎是位年輕有為的皇帝,繼位后大力鏟除閹黨,勤于政事,生活節(jié)儉,曾六下罪己詔。盡管他志向遠大、勵精圖治、宵衣旰食、事必親躬,但他治國無謀,任人乏術(shù),他嚴苛、猜忌、多疑,文武百官無可信之人,調(diào)整官吏如走馬燈,對大臣動輒怒斥、問罪、處死,朝中無效忠賣力的官員。他時運不濟,內(nèi)憂外患,農(nóng)民起義的爆發(fā),后金政權(quán)虎視眈眈,明朝已走到盡頭,他也無力回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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