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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職工遭遇工傷后的待遇,國務院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分別出現(xiàn)了“原工資福利”“本人工資”“最低工資”等有關“工資”的不同表述。其中,差別何在? 對于停工留薪待遇,應是工資總額加上福利。2016年9月19日,肖某因車間突然爆炸,躲閃不及而受到嚴重傷害,并隨即被送往醫(yī)院救治。半年后,剛剛出院的肖某便向公司索要住院期間的相關待遇,但公司卻只同意向其給付月基本工資,至于獎金、津貼以及住房公積金、午餐補貼等,則以肖某并未實際上班為由拒絕。 實際上,公司的這一做法是錯誤的?!豆kU條例》第33條規(guī)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nèi),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边@里的“原工資福利待遇”,指的是工資總額加福利。而原勞動部關于印發(fā)《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下稱《意見》)第53條規(guī)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敝劣诟@?,通常包括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住房公積金、午餐補貼等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等等。 工傷達一至六級傷殘,本人的工資可以調(diào)整。2016年10月14日,李某在上班期間由于工作臺倒塌而被壓傷致四級傷殘。由于既無法繼續(xù)從事原來的工作,也難以適應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李某選擇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雖然工傷保險機構向其支付了21個月的本人工資作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還以其本人工資的75%按月支付傷殘津貼,但李某認為支付過低,因為其月工資只有900元,不到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 工傷保險機構的做法不正確。《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規(guī)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第36條規(guī)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其中的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工資不明,可參照本單位同期、同工種、同崗位的工資標準計算。綜上,應當對李某的工資給予上調(diào)。 依法補足津貼差額。2016年11月11日,郭某上班途中被李某駕車撞成三級傷殘。交警部門認定李某負事故全部責任。鑒于公司沒有為自己辦理工傷保險,郭某要求公司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作出賠償,包括支付傷殘津貼。公司基于郭某本人工資的80%計算的傷殘津貼低于最低工資標準,遂決定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郭某以最低工資標準沒有考慮到加班工資為由提出異議。 本案公司的賠償計算并無不當?!豆kU條例》第35條第2項中提道:“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關于最低工資,勞動法第48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薄兑庖姟返?4條指出:“勞動法第48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nèi)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睋?jù)此,郭某的異議理由不能成立。 (作者單位:江西省興國縣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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