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司法考試圖書出版完畢,大家應(yīng)該放松心情了,尤其我們的領(lǐng)導,累得都出離人形了。誰會想到一些學術(shù)之爭,會侵擾到司法考試之中,在圖書出版后集中體現(xiàn)出來。有些人甚至用惡俗的語言來攻擊作者、出版方和領(lǐng)導部門。 幸好,現(xiàn)代人已經(jīng)不怎么吃戴高帽、貼大字報這一招了,一些惡毒的言語馬上遭到了強烈的反擊,雖然其中也不乏情緒沖動者以毒攻毒,但是多數(shù)人還是非常理性地看待這些個問題,以事論事,而非一味的跟著舉旗的人憤怒。 這次事件,張明楷被推到風口浪尖,成為一些人攻擊的靶子(張明楷寫總則,陳興良寫分則,但是矛頭基本都對準張明楷)。說實話,我并非張明楷的所謂粉絲,但是我尤其敬重張明楷老師,看到那些人身攻擊之語,真是有些憤慨。 于是,一直想說說我眼中的張明楷,我所接觸和認識的張明楷:一個讓我敬重的學者。 但凡學法律的人,都會知道張明楷,自從2002年司法考試改革以來,他一直是司法考試教材刑法總則部分的作者。正因為如此,所謂槍打出頭鳥,總有些這樣那樣的言論對其進行攻擊。但不可否認的是,“張明楷是目前中國大陸刑法學研究中毫無疑問而無可爭議的最為出色的人之一”,“是目前刑法學界大多數(shù)人所公認的能較好兼顧理論與司法實踐但又有自身特色的刑法學家(學者),其觀點不像某些教材動不動就馬主義馬哲學的那樣,抄一抄然后稍微改裝一下,而是在深入研究德日刑法諸種學說的基礎(chǔ)上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fā),加以合理取舍而形成的”(引自學法網(wǎng)某網(wǎng)友原話)。 我跟張明楷老師接觸并不多,但是曾經(jīng)有幸聽過張老師的刑法課程,聽了兩個學期,其后也因為工作關(guān)系,斷斷續(xù)續(xù)有過一點兒聯(lián)系。正是因為這不多的接觸,讓我對中國刑法學有了期待。這位網(wǎng)友坦言自己是張明楷老師的忠實粉絲,原因也是很明顯的。我不知道他是否聽過張明楷老師的課程,看其言論應(yīng)該沒有,但是我們的觀點,卻非常的一致。 拋開理論之爭,我只想說說我知道的張明楷,一個具有寬容之心的嚴師,一個治學無比嚴謹?shù)膶W者。 —— 兩學期的課程,一輩子都忘不了 1998年正值清華法學院復建不久,雖然有了大樓,但是教師還不多,張明楷老師調(diào)入清華法學院,便承擔了比較重的教學任務(wù),剛開始本科生的刑法課都是張明楷上的(后來好像沒有了,周光權(quán)、黎宏相繼入住,刑法方向的師資越來越強)。我本身讀的是理工科,申請法學二學位,完全是高中時代小小夢想的延續(xù),而讓我在那段時間里保持對法律的激情和渴望的,就是張明楷老師的課程。經(jīng)常翹課的我,唯獨張明楷老師的課程從來沒有翹過,而且每次或者很早去占位,或者托人幫忙占位。 張老師的課程,就需要占位,要不然,很難找到座位了,因為那個時候,本校的二學位和社會考進來的二學位一起上課(第一學期有兩百來號人,第二學期由黎宏分擔了一些,人相對少一些),外加一些旁聽的,有時候教室門口都會站著人。 想起來我們那個時候是很幸福的,在接觸刑法的最初,就能聽到張明楷的課程。他不像有些老師那樣沉悶地照本宣科讓人瞌睡,也不像有些老師那樣為了吸引學生的眼球而整堂課都是笑話加八卦,他一直在引導大家思考,而非單方灌輸。記得聽他的課,我的腦子不停不停地在轉(zhuǎn)動,在思考。直至今天,他當時講的部分理論和案例,我還能清楚地記得;而其他課程的內(nèi)容,尤其是研究生階段的(有些課程是教師旁聽,全是學生自己講,暈),完全忘光了。 那個時候,就算生病了,也絕不曠張明楷的課,哪怕強用手支著腦袋瞪著眼看著黑板也一定不要遺漏;課程當晚,一定會在宿舍夜談中加入刑法內(nèi)容,強制的,同屋的另外三個理工美眉一定被我搞得很煩,因為她們根本對法律毫無興趣,而且還經(jīng)常被我描述為案件主人公……現(xiàn)在想起來,自己當時真是很好笑的說,呵呵。但這種好學熱情,讓我這個一直自覺無法從理工科轉(zhuǎn)向法學思維的人,在兩個學期的刑法課程中,都拿到了張明楷老師給的年級最高分。 那兩個學期的課程,作為學生,我跟張老師幾乎沒說過話,唯獨有一次課間休息,我跟同學拿著問題去問張老師,剛提問完畢,張老師就說:這個問題下節(jié)課我就會講。然后我們就乖乖回座位了。那個問題就是交通肇事罪的逃逸問題,我記得很清楚。整整兩個學期,我們之間的談話就這兩句。 某次作業(yè),張老師給我們出了一個案例題,記得是綁架罪的區(qū)分,我洋洋灑灑按照四要件寫了好幾篇,最后張老師給了個大大的100,附送很多紅字,提出我文中的一些問題。我想,張老師對于當時我們那些學生,是懷著寬容和鼓勵的教育心態(tài),所以存在問題的作業(yè),因為認真研究的態(tài)度而依然得到100分,并且錯誤也得以指出。能夠做他的學生,是件幸福的事情。 推研的時候,我內(nèi)心真正想上的是張明楷的研究生,但是遭遇家人反對,認為此學科不夠商業(yè)化,改之。這個理由很可笑,自己對未來的方向非常迷茫,正逢當時院里對我們這群校內(nèi)推研生給予了專業(yè)上的壓制,我最終投入最最寬容最最溫和的馬老師懷抱,從此再也沒有燃起像當年學刑法時候的熱情(慚愧,也一直無顏直面馬老師)。 之后,再跟張老師有接觸,就是研究生期間,因為擔任學生助理,跟著辦公室老師去蹭飯,席上包括我的導師和張老師。那次短暫的飯席,讓我見到生活中的張明楷,原來還是非常冷幽默的,不開口則已,一開口,全場一定都笑翻。 剛到清華的張明楷還沒有現(xiàn)在這么有名,但是已經(jīng)開始勢不可擋了。院里請他做主管教務(wù)副院長,但是他是一個勤于做學問的人,據(jù)說繁雜的行政事務(wù),花費了他太多的時間,他必須在行政事務(wù)和教學研究之間選擇一個。外加身體并非那么強健,于是后來張明楷請辭了副院長職務(wù),一心研究理論和實務(wù)。(其實有這困擾的不止張明楷一個,黎宏老師就跟我說過,晚上他一定會在辦公室,但是可能電話線會拔掉,否則一晚上不斷接電話,連第二天的課都備不好。當時黎宏是黨委副書記)。 (要說起來,清華法學院最初的研究氛圍,還是非常好的,全國鮮有。研一那年我基本都在學生助理辦公室晚自習,每天晚上10點多,都會聽到王保樹推開自己辦公室門,在樓道里大聲喊著:走啦走啦……然后安靜的樓道里噼里啪啦,瞬時人聲四起,老師們走出自己的辦公室說笑著,相伴離開……每次聽著那些聲音,都會覺得很溫暖。) —— 一個總則的撰寫,處處顯嚴謹 因為工作關(guān)系,我們部門每年都會跟張明楷老師打交道,主要就是因為司法考試教材。正是因為編輯們經(jīng)常跟各個學校的老師打交道,所以會有一個橫向的直觀比較。因為有不嚴謹,所以才會有嚴謹。 編輯分為兩種:一是文字編輯,簡單說來只負責文字的糾錯,其他基本是不管的;另一是策劃編輯,雖然也會承擔一些文字編輯的工作,但主要負責圖書選題策劃和維護,包括作者的選取、圖書的框架、規(guī)模、制作方式等。 一般說來,普通策劃編輯是不會有太多機會接觸教材的,因為這類項目一貫由高級資深編輯直接負責。每年,領(lǐng)導部門選定大綱和教材的作者之后,就交給出版社處理具體事務(wù),包括向指定作者收稿件、找文字編輯和校對做三審三校,出版前要向領(lǐng)導部門上報,領(lǐng)導部門說可以出版之后,才能付型印刷。在這之前,所有資料都是保密的,包括對本社編輯保密。 作為普通策劃編輯的我們,因為基于各個專業(yè)的優(yōu)勢,有時候也會幫著二審處理一審提出的一些專業(yè)問題,以判定一審修改是否有理,很多問題往往都需要跟作者再溝通以確保無誤。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會發(fā)現(xiàn),各個老師的治學態(tài)度,是非常不一樣的。 例如,有的稿件一審完畢,會發(fā)現(xiàn)原稿錯誤非常多,有時候甚至很離譜。例如一個重要法律10月份修改了,第二年該部門法教材應(yīng)該完全依照新法條撰寫才對,但作者發(fā)過來的稿件,卻是依照舊法撰寫,這樣退回重寫就延誤出版的時間。這樣的例子很極端也很少,但確實存在,不知道作者當時懷著怎樣的心態(tài),可能實在太繁忙,稿件多少好壞跟他關(guān)系不大,每年都只是給千字稿酬,數(shù)目不大,所以很無所謂,沒有仔細審閱舊稿就交稿了。(在這里,想起有人攻擊時,認為張明楷跟出版社勾結(jié),為了更多銷售以牟利,事實看來,完全是無稽之談。比起司法考試培訓,圖書出版掙錢少得可憐。) 一般的稿件,一審完畢,總會因為一些錯字、標點錯誤、法條條號引用錯誤等而被編輯批好多道道,再加上留給二審找作者處理的學術(shù)問題,稿件多數(shù)很“花”(不光教材,幾乎所有圖書都是這樣的,有些錯誤可以理解,但有些錯誤確實不應(yīng)該)。而少數(shù)作者的稿件,例如張明楷老師的稿件,每年一審完畢,一般也都是比較干凈的,很少有問題,因為他親自撰寫的每句話,他都非常在意,連錯字都很少。每次看到不同程度批注的一審稿件,我都會感嘆一下,想念一下張明楷稿件的整潔。 今年的刑法稿件一審回來后,二審編輯把我叫去,跟我討論了一些刑法專業(yè)問題。說實話,當時我暈的不行,因為之前學的四要件三要件之類的學說,一下子變成三階層,我確實有些迷糊。但是搞清楚問題之后,對于一審編輯提出的文中有些疑惑或者不夠嚴謹?shù)牡胤剑恢掠X得有必要聯(lián)絡(luò)兩位作者解決。例如以前講犯罪構(gòu)成,會涉及“犯罪構(gòu)成要件”的提法,現(xiàn)在改三階層,會涉及“構(gòu)成要件”的提法,兩者是否沖突;以前講“客體”,現(xiàn)在講的“對象”也即“行為客體”,這里的“客體”的提法是否合適;以前講“合法權(quán)益”,現(xiàn)在都改為“法益”,兩者是否一樣;總則里對“對象”的基本定義是人和物(廣義的),分則里的對象跟總則里的并不完全一致,有的甚至是法意……一些很細節(jié)的地方,如果全文不統(tǒng)一,一定會給考生造成困擾。一審提出的問題,二審得一一解決(二審面前擺著不同版本的刑法學以及以前的教材,邊審稿邊翻書,這個二審真的太累了)。于是發(fā)揮word優(yōu)勢,把一審提出的問題,以及一審未找到的其他類似問題,一一搜索出來,標注完畢發(fā)給陳興良和張明楷兩位老師。 說實話,張明楷老師對待他的文字的態(tài)度,真的是無可挑剔,對總則涉及的問題,他不僅一一給予批注,告知是否要改、如何處理,并且打電話時候給我理了一下這些東西的大致區(qū)別,說明若還有其他問題,隨時聯(lián)系他以更改。而多數(shù)老師都做不到這么細致。 態(tài)度決定一切,哪怕是細節(jié)地方,張老師也是一樣認真。 以前,張明楷給我們上課的時候,就曾經(jīng)對學校里一些學生的行為感慨過。記得有次他說起,校園里頭不少同學勾肩搭背橫著走,后邊的人想超過去都沒法超,這種行為其實是很自私的,完全不考慮他人;還有一些同學上課帶東西吃,吃完之后直接扔進桌肚不管了。當時我聽了還覺得有些奇怪,張老師怎么還會管這些小事情,雖然自己也很氣憤有些同學在桌子肚里扔垃圾的做法,并且曾經(jīng)下課后一個人收拾了整個教室的桌肚,但是還是不太明白勾肩搭背的壞處有多大?,F(xiàn)在想來,我的文明程度還不夠。這幾年看大家上扶梯已經(jīng)很自覺地靠右側(cè)站立,占有左側(cè)快速通道的情況越來越少了。 這些小事,體現(xiàn)了一個人的態(tài)度,生活態(tài)度和治學態(tài)度。張明楷在課上跟我們說過多次,要做好學問,先做好人??吹贸鰜硭浅5叵M覀兡切┯兄涣忌盍晳T和思維習慣的孩子們能夠警醒起來,認真對待每件事情,嚴謹治學,這樣在學業(yè)上才能有個好的成績。只是當時,估計鮮有人能夠明白吧,包括我,呵呵。 可寫的事情并不多,因為確實私下接觸不是很多;但這不多的接觸,給我留下的印象都很深,讓我不憚于發(fā)文對戰(zhàn)。其實并不希望刑法學是某個人的天下,百花爭鳴有多好。但爭鳴歸爭鳴,人身攻擊的惡俗語言,就免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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