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陽明看來,致良知說是千古圣賢相傳的一點真骨血
,譬之如行舟得舵,平瀾淺瀨無不如意,雖遇顛風逆浪,舵柄在手,可免沒溺之患。
王陽明的致良知說,從理論上來講:既可以上溯到孟子的“良知良能”,又可以從《大學》中找到直接的來源,可以說是《孟子》的“良知”與《大學》的“致知”的觀點的結(jié)合。
所謂“良知”,按照孟子的說法,是“不慮而知”,
“不學而能”的先驗的道德理念。而王守仁的所謂“致良知”則是心之本體,也就是天地萬物的最高本體。關(guān)于“致知”,《大學》云:古之圣賢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誠,意誠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
這里的幾個環(huán)節(jié)被分為兩大部分:一是: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這是指人的內(nèi)在修養(yǎng),它的歸結(jié)點在于修身;一是以修身為起點,而后齊家、治國、平天下.這兩大部分實質(zhì)上是對儒家“內(nèi)圣外王”思想的具體展開。這是一個圣賢成長的八大步驟。
首先王陽明先生對“格”字進行了新的理解。一般的學者,以“正”字解釋“格”,而王陽明卻認為“格”的意思是“正”。他以《尚書》“格其非心”為論據(jù),說: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歸于正之謂也。正其不正者,去惡之謂也;歸于正者,為善之謂也。
由此來看“格物”便成為“正物”,王陽明認為:天下之物本無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
王陽明這樣說:“物者事也”,凡意之所發(fā)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謂之物。他還說:“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發(fā)便是意,意之本體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親,即事親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于仁人愛物,即仁人愛物便是一物;意在于視聽言動,即視聽言動便是一物。所以某說無心外之理,無心外之物。
意念所及之處,外物才與人發(fā)生聯(lián)系,從而產(chǎn)生對于人才有的存在意義。王陽明所說的“物”是由“心”而生的。意即是物,物即是事,事要知,知即行,于是,身、心、意、知、物便在心的基礎(chǔ)上成為統(tǒng)一體,《大學》的“致知在格物”也就變成為“致知在誠意”
了。王陽明說:《中庸》言:不誠無物。
在著重解釋過“格物”之后,王陽明又發(fā)揮了《孟子》的“良知”說,把“良知”與“天理”等同,進而提高到本體的地位。朱熹說“心之本體是天理”;王守仁則認為“心之本體是良知”。朱熹承認良知人人有,但沒有把它看作心之本體,也沒有說成天地萬物的主宰。而王守仁第一次把良知提高到本體地位,這在心學發(fā)展中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
在《孟子》中,
“良知”被看作心的本體,并且先驗地存在于人的意識之中。孟子說:“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人之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比如: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也;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王陽明發(fā)揮了孟子的理論,使其升華到一定層次。王陽明認為,正因為良知是本體,所以它能夠造化天地,它就是造化的精靈.這些精靈生天生地,皆從此出,真是與物無對。
王陽明這種以我之心為主體的思想,把從孟子到朱熹、陸九淵以來的心學思想送至云端,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
在王陽明看來,良知既然是先驗地存在于人心之中的,那么人們只要重新顯現(xiàn)它就可以達到彰顯天地萬物的目的,而不必要從外界尋找力量。他說:圣人只是順其良知之發(fā)用,天地萬物,俱在我良知的發(fā)用流行中,何嘗又有一物,超乎良知之外?當然,王陽明認為良知是心的本體,然而他并不否認感覺器官的作用,他認為二者是體用的關(guān)系。良知不由見聞而有,而見聞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滯于見聞,而亦不離于見聞。從一定意義上說,王陽明所謂良知又是善惡是非的標準,或真理的標準。
他說,
良知人人固有,那么是非之心也是人人皆有。雖然人人皆有,但又有一個普遍的標準,天下只有一個是非。王陽明說:是非之心,不慮而知,不學而能,所謂良知也。良知之在人心,無間于圣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世之君子惟務(wù)致其良知,則自能公是非同好惡,視人猶己,視國猶家,而以天地萬物為一體,求天下無治,不可得矣。
在王陽明看來,是非之心即是良知,下分圣愚,人人同有。只是圣人沒有氣質(zhì)之蔽,是“心與理一”
,而眾人由于障蔽的掩蓋,故
“心與理二”。人人有是非之心,則人人有良知。王陽明提出“滿街是圣人”,人人胸中各有個圣人。正因為如此,人們才能知道何者為圣人?
自己良知原與圣人一般!若體悟到自己良知明白,即圣人氣象,不在圣人而在我矣!圣人就在自己心里,因此,只要認得自家良知,我就是圣人,何必向身外求圣人?
在體悟了《大學》的“致知”和發(fā)揮了《孟子》的“良知”以后,王陽明就提出了溶二者為一體的“致良知”說。
根據(jù)王陽明對良知所進行的解釋,也即良知是先驗地存在于人的心中的觀點,就很自然地可以得出認識良知就是認識自己的結(jié)論。致良知,就是認識良知,也就是認識自己。
而從實踐上來講:王陽明的“致良知”學說是在平定了明正德年間寧王朱宸濠的叛亂之后,因為朱宸濠要王陽明安葬自己妃子婁氏而發(fā)。婁氏曾極力勸阻朱宸濠不要謀反,寧王沒有聽從,最后發(fā)自內(nèi)心的良知,也就是說即使這樣謀反朝廷的寧王惡人,他還是有內(nèi)在的良知的。并不是像有的學者那樣認為是在對朱熹的“格物致知
”進行了批判之后形成的。在貴州龍場悟道的時候,王陽明就從夢中驚醒,大呼:圣人之道,人人具足,不假外求。也就是說,人人具有圣人的智慧氣象,不需要向外追求,這樣的“良知論”就與朱熹的在外求“格物致知”有了本質(zhì)區(qū)別?! ?/strong>
朱熹既主張向事事物物窮理,又主張推致吾心之知。王陽明把這種內(nèi)外并用的方法改變?yōu)閷G笥趦?nèi)的方法,
按照王陽明的心學,吾心之良知,當下自足,不假外求,如果向事事物物窮理,豈不是承認心外有物,心外有理?王陽明認為朱熹格物窮理的根本錯誤在于“析心與理為二”。
王陽明認為,朱熹的格物窮理,是承認心外有理,心外有物;而按照良知說,無論是孝親之理,還是惻隱之理,既不在事親之上,也不在孺子身上,而在于自己心中原有的天理和良知。萬事萬物莫不如。
“天理”是北宋以來理學家講論最多的論題,也是他們作為人格理想追求的最高目標。一般來說,“天理”是指“仁義禮智”四個方面的內(nèi)容。理學的基本特點是以哲學論證倫理學,從這個意義上說,無論是朱熹的理學,還是陽明的心學,都可以看作是倫理本體論?! ?nbsp;
王陽明根據(jù)這個思路,把“良知”推而衍之,使之具體化為孝、悌、忠、信、五倫百行的倫理規(guī)范。他說: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此便是良知。故致此良知之真誠惻恒以事親便是孝,致此良知之真誠惻怛以從兄便是悌,致此良知之真誠惻怛以事君便是忠。
王陽明認為,雖然良知、天理人人具有,但又不能不昏蔽于物欲,故須學以去其蔽。物欲就是人欲,格物去蔽,就是去掉物欲,消除人欲。只有如此,才能擴充心中天理。學問的根本目的不過是去此心人欲之雜,存吾心之天理而已。如果能像圣人那樣,純乎天理,那么人人都可以成為圣人。
人到純乎天理方是圣,金到足色方是精。
在王陽明看來,去掉人欲就像煉金一樣,應(yīng)盡量去掉有損成色的部分,才能使之接近足色。他說:吾輩用功只求日減,不求日增。減得一分人欲,便是復得一分天理。何等輕快脫灑,何等簡易!
如何消除人欲,王陽明提出“動”和“靜”兩種方法。他說:“
靜時念念去人欲、存天理,動時念念去人欲、存天理”。 所謂 靜時的功夫,是指“反身而誠”的直觀內(nèi)省,自明本心的本體證悟功夫。王陽明認為,人心之本體原本如水如鏡,由于私欲的污染而變得污濁,只要復得本體明凈,就能展現(xiàn)心中的天理,成圣作圣。他說:君子之學,以明其心。其心本無昧也,而欲為之蔽,習為之害,故去蔽與害而明復,非自外得也。心猶水也,污入之而流濁;猶鑒也,垢積之而光昧。如果能做到心之鏡明水凈,就能隨感而應(yīng),無物不照,使自己的言聽視動都成為天理的表現(xiàn)。
在王陽明看來,復明人的良知本體的最簡捷的辦法,就是靜坐息慮,
久久自然有得力處。他說:教人為學,不可執(zhí)一偏。初學時心猿意馬拴縛不定,其所思慮多是人欲一邊,故且教之靜坐息慮。久之,俟其心意稍定,只懸空靜守,如槁木死灰,亦無用,須教他省察克治。省察克治之功,則無時而可間。如去盜賊,須有個掃除廓清之意。無事時將好色、好貨、好名等私,逐一追究搜尋出來,定要拔去病根,永不復起,方始為快。常如貓之捕鼠,一眼看著,一耳聽著,才有一念萌動,即與克去,不可姑容,與它方便,不可窩藏,不可放它出路,方是真實用功,方能掃除廓清。到得無私可克,自有端拱時在。雖曰何思何慮,非初學時事。初學必須思(誠),省察克治即是思誠,只思一個天理,到得天理純金,便是何思何慮矣。王陽明在這里非常詳細地論述了“去人欲的靜”的方法。通過這樣的論述,原來形而上的心本體論就下落為具體的道德修養(yǎng)實踐。本體論轉(zhuǎn)為倫理學,哲學變成行為論,在這樣的思想路線下,王陽明的學說得到了極大的擴充。
如果說所謂“無事時省察”是用加強內(nèi)心修養(yǎng)的方法去體認天理,是靜的功夫,那么“有事時存養(yǎng)”則是要求在為人處世的一切領(lǐng)域貫徹道德修養(yǎng),即“動”的功夫。王陽明是這樣概括“靜與動”。他說:存養(yǎng)是無事時省察,省察是有事時存養(yǎng)。
關(guān)于“動”的功夫,王陽明強調(diào):要在事上磨煉,要在日用事為間體究踐履等等。王陽明認為,人的良知是在人的日常行為中顯現(xiàn)的,換句話說,人的日常行為都是良知的表現(xiàn)。凡多聞多見莫非致良知之功。蓋日用之間見聞酬酢,雖千頭萬緒,莫非良知之發(fā)用流行,除卻見聞酬酢,亦無良知可致矣。既然日用見聞都是良知本體的發(fā)用流行,那么人們就不僅可以從“存養(yǎng)”中體認天理,也能夠從日常的活動中去“省察天理”,達到“存天理,去人欲”的目的?! ?/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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