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馮友蘭先生在《人生的境界》文中所言,各種不同的人的人生境界劃分為四個概括的等級,它們是: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的人,是人現(xiàn)在就是的人,自然而然的人;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的人,是人應(yīng)該成為的人,經(jīng)過精神創(chuàng)造的人。 區(qū)別各種人不同的人生境界,并不在他們所做的事的不同,而要看他們在做事時對其所做事于他有何種意義的覺解。不同的意義構(gòu)成不同的人生境界。自然境界的人像原始人或者小孩,依照本能與社會習慣做事,并無多少對所做事有何意義的覺解。功利境界的人意識到自我而為自己做事,其結(jié)果盡管可能利人,但其動機則是利己的。道德境界的人覺解到自我作為社會一員而存在,從而為社會利益做各種事,就具有道德的意義。天地境界的人覺解到超乎社會之上的宇宙的存在,自覺為宇宙利益做事,就具有超乎道德的意義。 文中又言:照中國哲學的傳統(tǒng),哲學的任務(wù)是幫助人達到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特別是天地境界。誠如斯言,既然自然境界、功利境界是自然的產(chǎn)物,是人之初最樸素的自我覺解,而終極目標是提升至道德境界乃至天地境界,那么這一提升的過程本身,無疑是對自我的反思、否定、以至重塑。 誠然,自我的重塑是難能可貴的。 所謂難,一是表現(xiàn)在,由于自我重塑的前提須是對自我境界的全面認識、深刻反思,而通常這種個體自發(fā)地對自我境界的認識和反思是常人難以做到的。所謂“當局者迷”,就是這個道理。而“旁觀者清”呢?首先,無論旁觀者對他人的人生境界清楚多少,即使完全清楚又有多大可能點撥、告誡他人呢?俗語說的“事不關(guān)己,高高掛起”正是此理。此外,也不難想到,凡人大多對于他人指出的具體事務(wù)上的錯誤較容易接受,而一旦涉及到對其品質(zhì)、修為等品性的批評指責,則容易讓他惱羞成怒,指鼻子罵娘,更何況是關(guān)乎人之所以為人的人生境界這類敏感話題。其次,縱然旁觀者有異常的勇氣敢于施以點撥、告誡,又有多大可能被人虛心接受呢?被告誡者不愿接受,委婉者,往往以“不相鄙薄不相師”推辭;直接者,每以“子非魚,安知魚之樂?”“道不同,不相為謀”答之。是這個理啊,你又不是我,了解我的內(nèi)心嗎?不了解,那憑什么對我說三道四,不懷好意,橫加指責呢?自我境界的認識和反思之難由此可見一斑! 自我重塑之難還表現(xiàn)在,即使某個人對于自身的境界有了深刻的認識和反思,又哪里去尋找否定自身并提高人生境界的精神沖動呢?倘使某個人已經(jīng)意識到自己的境界為自然或功利之一,卻又自得其樂無意改變呢?因為,既然自然或功利境界的人做事的動機于其本身是有益無疑的,那么,他又為何非要說服自己自覺地去做有益于他人、社會、宇宙的事呢?恰如社會上一類人的行為準則:姑且不管所做的事對他人、社會利害與否,但凡所做之事,皆出于利己之心。誠然,唯傻子與精神病患者或者其他超常的人才會做于己不利之事,但要是能同時做到于他人、社會有益至少無害,確實難能可貴。 如何重塑自我,從自然、功利境界升華到道德、天地的境界? 正如馮友蘭先生所言,只能靠哲學賦予人的高度的覺解。私以為,這種覺解建立在對自身、他人、社會乃至整個宇宙的了解之上,也有賴于他人、社會、宇宙對人的正面積極的影響,更依賴于個人自身內(nèi)在的反思和自省,對是非真假、善惡美丑的明辨,對人文關(guān)懷的惻隱之心的維系,對崇尚科學的真理底線的堅守。 重塑自我的過程不是一個自我精神拔高的過程。對于社會而言,它的實際意義,在于激發(fā)人的對他人、社會利益的關(guān)切之心,并促使其自覺地做有益于他人、社會的事。對于個人而言,它的精神意義,或許在于哲學家們所言的超越人世的渴望,對成為圣賢,成就人作為人的最高成就的精神追求。 不是因為他們孤芳自賞、自恃清高。而是,除了他們自己,沒人知道他們的精神有多么的難能可貴。因為,歷史早已見證,現(xiàn)實還在重演。井底之蛙,很難想象外面的場景。(文/二狗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