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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年的春節(jié),我回老家過年。恰逢鄰居家大擺宴席,給兒子娶妻。 聽說,為娶兒媳,蓋兩層樓房花費20萬;訂親過紅16萬;兒媳要輛本田15萬,三趟四守禮僅白酒就要120箱。 兒媳婦娶進家門大概花費近60萬。這個婚事讓鄰居兩口子打工多年又借債40萬。 2 也許是婚禮的排場讓我記憶猶新,走到他家門前又想到這件事,就隨口問起。旁邊的人說:“哎呀,別提了,結婚還沒有半年來就跑了。” 原來,新娘子沒結婚之前就與他人微信傳情達意相好,而他的微友家境貧寒,給不起彩禮錢,新娘子父母不同意,就選擇了鄰居家的兒子。 雖然女方父母滿意了,但是男孩和他的父母無論如何也想不到,他們傾家蕩產(chǎn)娶來的兒媳日日與他人暗通款曲。 3 終于,半年后兒媳失蹤了!鄰居報案,經(jīng)查兒媳的通話記錄,才知其中原委。鄰居告上法庭,法院判決:讓女方父母送女孩回男方家,否則送回彩禮錢。 而男方怕女孩再跑,執(zhí)意要彩禮;女方是彩禮沒有,要人送回去。就這樣,男方最終人財兩空不了了之! 4 如今,男孩依然打著光棍,不知道他的父母此生是否還有能力給他娶妻了;不知道農(nóng)村這種娶妻要巨額彩禮的風俗是何時興起的? 5 多少的農(nóng)村人為此貧窮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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