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除肥胖、高血壓和血脂異常外,還存在發(fā)生其他共存疾病的風險。脂肪性肝病、肝酶異常、肝功能異常是糖尿病患者在常規(guī)檢查中經常見到的情況。 提到糖尿病和肝功能異常的時候,您是否會有如下問題: 1. 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和糖尿病的關系? 2. 肝酶異常時患者降糖藥的選擇? 3. 哪些降糖藥可能導致肝酶異常? 來看看專家怎么說~~
實際上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NAFLD)是指非飲酒相關引發(fā)肝脂質沉積,存在肝脂肪變的情況。NAFLD可能是肝硬化的一個重要原因,也是肝硬化的高危因素。NAFLD可細分為非酒精性脂肪肝(NAFL)和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這兩者以是否存在明顯炎癥證據的肝脂肪變來進行區(qū)分。NAFLD的脂肪變性無明顯炎癥證據;而NASH則是存在肝臟炎癥的肝脂肪變,且無法與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區(qū)分,僅能從患者飲酒史來進行判別。 之所以2型糖尿病(T2DM)患者容易讓人聯(lián)想到肝損傷、脂肪肝等情況,是因為T2DM患者往往存在肥胖、血脂異常、脂肪肝等胰島素抵抗背景;NAFLD的主要危險因素也是肥胖及糖尿病;肥胖人群中NAFLD的患病率高達80%~ 90%;糖尿病人群的患病率為30%~50%;高脂血癥患者的患病率為90%。此外由于NASH還經常被其他術語,例如脂肪肝肝炎、糖尿病性肝炎、糖尿病伴脂肪肝等表述, 因此更容易讓不少患者將糖尿病和肝病、肝損傷、脂肪肝等情況綁定在一起聯(lián)想。臨床中肥胖和T2DM與一系列肝臟異常的臨床表現相關,大多可以劃歸為NAFLD的范疇。肥胖、高血壓、血脂異常、胰島素抵抗及顯性糖尿病等代謝綜合征顯著表現都和NAFLD高患病率相關。 NAFLD患者可能出現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及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輕度或中度升高,但AST和ALT升高時,通常為正常上限的2~5倍,且AST/ALT的比值小于1;此外堿性磷酸酶可能升高至正常值上限的2~3倍。NAFLD也是兒童肝臟疾病的最常見原因,在T2DM兒童中尤為常見。約20%的青少年T2DM患者的血清ALT高至正常值2倍以上。由于未經治療的NASH可進展為肝纖維化、肝硬化及肝衰竭,因此臨床診斷出的T2DM患者仍應積極的采取干預措施。 NAFLD患者的治療中減輕體重是是當前證據最充分且安全有效的方法,因此禁酒、減輕體重等生活方式的干預是必要的措施。NASH的藥物選擇方面,有證據顯示維生素E可以減輕氧化性應激,通過接受維生素E治療可改善NASH患者的氨基轉移酶水平,維生素E400 U/d的補充劑量也被應用于臨床治療中,但也有研究顯示,維生素E治療并沒有組織學獲益,目前維生素E的治療僅推薦用NASH進展期肝纖維化且不伴糖尿病和冠狀動脈疾病的患者人群中。盡管胰島素增敏劑基于改善胰島素抵抗,在改善NASH患者的組織學參數方面被證明有效果,在治療中具有一定的價值,但由于需要長期治療,且考慮該類藥物的肝臟毒性、體重增加心血管風險等情況,并未在臨床廣泛應用;盡管二甲雙胍通過降低肝臟糖異生、刺激肌肉攝取葡萄糖并增加脂肪組織的脂肪酸氧化從而降低血糖,也有研究證實二甲雙胍能較好地控制NAFLD患者病情,但部分研究顯示二甲雙胍不能很好地改善NAFLD患者肝酶學和組織學變化,因此對于二甲雙胍在NAFLD中的治療效果仍然存在一定爭議,但由于二甲雙胍對于體重和胰島素抵抗的改善,臨床中T2DM合并NAFLD的患者中二甲雙胍的使用仍然較為廣泛。基于對糖尿病綜合治療角度的考慮,對于合并心血管風險T2DM的患者,最優(yōu)化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和血脂異常的控制也是必須的,如果相關治療藥物存在潛在的肝臟毒性或肝損傷風險,需要在治療決策中充分考慮到基礎病和患者肝功能的情況。 對已經出現肝損傷/肝酶異常的T2DM患者,磺脲類降糖藥物由于經肝臟代謝,需要謹慎評估患者肝功能狀態(tài),對輕度肝功能不全者從小劑量起始治療,根據血糖控制情況,逐漸調整,對于嚴重的肝功能異常,不推薦使用。對于非磺脲類促泌劑,如那格列奈,在輕至中度肝功能不全者用藥無需調整劑量;而瑞格列奈則需要相對謹慎使用,并需要密切關注血糖波動情況。對于輕度的肝酶異常情況,二甲雙胍并非禁忌,但是肝炎、肝硬化患者的乳酸酸中毒風險增加,此時需要禁用。建議開始二甲雙胍治療前檢測基線ALT和AST。如果肝酶水平超過正常上限的2.5倍,應該繼續(xù)或開始使用胰島素治療,不推薦二甲雙胍治療,并且每3~6個月應復測肝酶水平,評估肝功能。 盡管阿卡波糖相關的肝損傷報道較少,且阿卡波糖所致肝功能損害的機制仍未明確,但有研究認為其發(fā)病機制可能給和藥物與細胞蛋白質共價結合后形成新加合物,作為免疫靶點引發(fā)免疫反應,導致細胞膜破壞和細胞死亡,或抑制藥物代謝的細胞通路等所致,因此輕度的肝功異常并非其禁忌,但是肝硬化則是阿卡波糖的治療禁忌。在治療期間若出現肝酶升高,尤其是持續(xù)升高,則需減量或中斷治療。對于伏格列波糖和肝毒性的相關研究尚未有明確結論,但考慮到由于有上市后出現暴發(fā)性肝炎的報道,故應充分觀察,出現異常時應進行停止給藥等適當處理。 盡管上市后研究關于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劑的肝損傷報道不常見,但在維格列汀和阿格列汀使用者中已有肝功能異常、肝酶升高、肝炎的報道。建議開始使用維格列汀及阿格列汀前檢測肝功能,并且在治療的第1年里每3個月檢測一次。如果AST和/或 ALT持續(xù)處于正常上限的3倍或以上,則應停藥。 綜上情況,盡管T2DM伴NAFLD的情況在臨床多見,但大多數的肝功異常患者并非出于嚴重的肝損傷狀態(tài),T2DM常規(guī)的藥物治療在輕中度肝功異常患者中大多并非絕對禁忌,但是對于接受初始治療的患者仍應關注肝功能情況,需要完善相關的檢查,排除藥物治療的肝損傷風險。如果對于輕到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應根據具體藥物的藥代動力學特點、治療中肝損傷風險、患者治療需求的綜合考慮,權衡利弊優(yōu)選適宜方案,對于嚴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仍建議優(yōu)先使用胰島素治療。如在藥物治療過程中發(fā)現肝功能異常,如AST和/或 ALT持續(xù)升高,應及時停藥,評估患者肝功能異常是否和藥物治療相關聯(lián),并進行針對性治療。 【參考文獻】 1. Caldwell SH, Crespo DM. The spectrumexpanded: cryptogenic cirrhosis and the natural history of non-alcoholic fattyliver disease. J Hepatol 2004; 40:578. 2. Bellentani S,Scaglioni F,Marino M etal.Epidemiology of non-alcoholic fatty liver disease.[J].Digestivediseases,2010,28(1):155-161. 3. Browning JD, Kumar KS, Saboorian MH,Thiele DL. Ethnic differences in the prevalence of cryptogenic cirrhosis. Am JGastroenterol 2004; 99:292. 4. Ludwig J, Viggiano TR, McGill DB, OhBJ. Nonalcoholic steatohepatitis: Mayo Clinic experiences with a hithertounnamed disease. Mayo Clin Proc 1980; 55:434. 5. Musso G, Gambino R, Cassader M, PaganoG. A meta-analysis of randomized trials for the treatment of nonalcoholic fattyliver disease. Hepatology 2010; 52:79. 6. Bacon BR, Farahvash MJ, Janney CG,Neuschwander-Tetri BA. Nonalcoholic steatohepatitis: an expanded clinicalentity. Gastroenterology 1994; 107:1103. 7. Lavine JE. Vitamin E treatment ofnonalcoholic steatohepatitis in children: a pilot study. J Pediatr 2000;136:734. 8. 武紹梅(綜述),馬嵐青(校審).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發(fā)病機制及治療進展[J].醫(yī)學綜述,2014,(24):4455-4457,4458. DOI:10.3969/j.issn.1006-2084.2014.24.015. 9. 張?zhí)m予,王晨,李成建等.阿卡波糖所致肝功能損害文獻概述[J].中國藥物濫用防治雜志,2014,20(6):365. DOI:10.15900/j.cnki.zylf 1995.2014.06.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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