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計字(1986)179號 (1986年11月13日)
湖北省教育委員會: 你委鄂教人〔1986〕028號《關于民辦(代課)教師工齡計算問題的請示》收悉。經商得勞動人事部同意,現(xiàn)答復如下: 為了促進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吸引更多的合格人才從事教育工作,民辦(代課)教師被招收錄用為國家正式職工或經組織批準進入各級各類學校學習畢業(yè)(或結業(yè))后,成為國家正式職工,并繼續(xù)從事教育工作的,其成為國家正式職工前最后一次經組織批準任民辦教師的工作時間可以與成為國家正式職工后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為連續(xù)工齡。在兩個以上單位連續(xù)擔任民辦教師的時間,凡經組織批準調動的,應當合并計算為連續(xù)工齡。
[ 注:對民辦(代課)教師工齡認定是指兩個對象:(1)民辦(代課)教師被招收錄用為國家正式職工;(2)民辦(代課)教師經組織批準進入各級各類學校學習畢業(yè)(或結業(yè))后,成為國家正式職工,并繼續(xù)從事教育工作的。]
民 辦 教 師 工 齡 認 定 表 編號:
備注:認定民辦教師工齡的,需帶以下資料: 1.《民辦教師工齡認定申請書》,說明任民辦教師前后的詳細工作經歷,以及申請政策依據(jù)。 2.《民辦教師任免呈批表》,以及《民辦教師證書》、民辦教師花名冊。 3.民辦教師發(fā)放工資清單 4.人事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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