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于2011年9月1日起已經(jīng)開始施行,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已有5年有余,但最近筆者仍接到不少納稅人打來的電話,都是咨詢年終獎發(fā)放的事情。由此看來,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籌劃問題,仍困擾著不少納稅人。目前年關(guān)即將來臨,許多單位都在籌劃著給職工發(fā)放獎金。那么,到底該如何發(fā)放獎金可少納稅呢?下面筆者進(jìn)行稅收籌劃(工資薪金及獎金情況詳見下列表格),僅供讀者參考。 一、方案一 6項獎全部作為年終獎12月份一次發(fā)放 1.2017年12月份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3,914.29-3,500)×3%-0=12.43(元) 2.2017年12月份年終獎金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51,444.00×10%-105=5,039.40(元) 51,444.00/12=4,287,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shù)105 3.全年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12.43×12+5,039.40=5,188.56(元) 二、方案二 6項獎和工資薪金合并一起,平均12個月發(fā)放 1.2017年12月份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3,914.29+51,444.00/12)-3,500〕×20%-555=385.26(元) 每月應(yīng)納稅所得額4,701.29元,適用稅率20%,速算扣除數(shù)555 2.全年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385.26×12=4,623.12(元) 三、方案三 在6項獎51,444.00元中,13,028.52元作為工資薪金發(fā)放,其他的38,415.48元作為年終獎發(fā)放 1.2017年12月份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3,914.29+13,028.52/12-3500)×3%-0=45(元) 每月應(yīng)納稅所得額1,500元,適用稅率3%,速算扣除數(shù)0 2.2017年12月份年終獎金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8,415.48×10%-105=3,736.55(元) 38,415.48/12=3,201.29,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shù)105 3.全年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45×12+3,736.55=4,276.55(元) 四、方案四 在6項獎51,444.00元中,49,028.52元作為工資薪金發(fā)放,其他的2,415.48元作為年終獎發(fā)放 1.2017年12月份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3,914.29+49,028.52/12-3500)×10%-105=345(元) 每月應(yīng)納稅所得額4,5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shù)105 2.2017年12月份年終獎金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415.48×3%-0=72.46(元) 2,415.48/12=201.29,適用稅率3%,速算扣除數(shù)0 3.全年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345×12+72.46=4,212.46(元) 五、方案五 6項獎中1萬元,作為年終獎,其他合并一起每月隨工資發(fā)放 1.2017年12月份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3,914.29+41,444.00/12-3,500)×10%-105=281.80(元) 每月應(yīng)納稅所得額3,867.96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shù)105 2.2017年12月份年終獎金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10,000.00×3%-0=300(元) 10,000.00÷12=833.33,適用稅率3%,速算扣除數(shù)0 3.全年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281.80×12+300=3,681.55(元) 六、方案六 6項獎中10,000.00元和4,104.00元,作為年終獎,其他合并一起每月隨工資發(fā)放 1.2017年12月份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3,914.29+9,335.00×4/12-3,500)×10%-105=247.60(元) 每月應(yīng)納稅所得額3,525.96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shù)105 2.2017年12月份年終獎金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14,104.00×3%-0=423.12(元) 14,104.00/12=1,175.33,適用稅率3%,速算扣除數(shù)0 3.全年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247.60×12+423.12=3,394.32(元) 七、方案七 在6項獎51,444.00元中,18,000元作為年終獎發(fā)放,13,028.52元作為1-12月工資薪金發(fā)放,20,415.48元作為1-7月工資薪金發(fā)放。具體發(fā)放明細(xì)如下: 1.1-7月,每月發(fā)放5,000元加上2,916.50 (20,415.48/7),合計每月發(fā)放7,916.50元。 2.8-12月,每月發(fā)放5,000元 3.年終獎12月發(fā)放18,000元 合計全年發(fā)放工資薪金和獎金98,415.50元 (7,916.50×7+5,000×5+18,000) 那么,全年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計算過程如下。 1.1-7月或7-12月,每月繳納個人所得稅 =(3,914.29+13,028.52/12+20,415.48/7-3500)×10%-105=336.65(元) 每月應(yīng)納稅所得額4,416.50 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shù)105. 1-7月或7-12月繳納個人所得稅=336.65×7=2,356.55(元) 2.8-12月或1-5月,每月繳納個人所得稅=(3,914.29+13,028.52/12-3500)×3%-0=45(元) 8-12月或1-5月,繳納個人所得稅=45×5=225(元) 3.12月年終獎發(fā)放時繳納個人所得稅=18,000×3%=540(元) 18,000÷12=1,500,適用稅率3%,速算扣除數(shù)0 全年合計應(yīng)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2,356.55+225+540=3,121.55(元) 八、方案八 6項獎51,444.00元中,18,000.00元作為年終獎,其他合并一起每月隨工資發(fā)放 1.2017年12月份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3,914.29+(51,444.00-18,000.00)/12-3,500]×10%-105=215.13(元) 每月應(yīng)納稅所得額3,201.29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shù)105 2.2017年12月份年終獎金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18,000.00×3%-0=540.00(元) 18,000.00/12=1,500.00,適用稅率3%,速算扣除數(shù)0 3.全年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215.13×12+540=3,121.55(元)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每月發(fā)放的工資獎金不包括醫(yī)保101.71元,住房公積金853元。全年醫(yī)保和住房公積金合計為11,456.52 元(101.71+853)×12。 總計:3,914.29×12+51,444.00+11,456.52=109,872(元) 這和工資表中109,872.00(4,869.00×12+51,444.00)一樣。 綜上所述,在八個方案中,方案七和方案八最佳,全年最高和最低納稅額相差2,067.01元(5,188.56-3,121.55)。在此,值得提醒的是,在發(fā)放工資薪金和獎金時,稅收籌劃的原則是,在適用同一稅率的前提下,確保工資薪金和年終獎計算,每月應(yīng)納稅所得額最大化。比如方案八籌劃的年終獎18,000.00元,月應(yīng)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500.00元,只適用稅率3%。再比如,方案七籌劃的工資薪金每月應(yīng)納稅所得額4,416.50元,在4,500元以內(nèi),只適用10%的稅率。這些都是比較好的籌劃方案。不過,由于每個人的工資薪金和獎金不同,在個人所得稅籌劃時,確認(rèn)的方法也不一樣,這就要根據(jù)每個人工資薪金和獎金的具體情況,不同問題,區(qū)別對待。 作者:王海濤(湖北省十堰市武當(dāng)山旅游經(jīng)濟(jì)特區(qū)國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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