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棍對短刀在器械長度上占據優(yōu)勢,但短棍相對短刀最大劣勢是產生有效殺傷力的必須運動距離要求比較高,短刀哪怕刀尖頂住對手只要用力就能刺進身體,短棍發(fā)力技術再高也起碼要有10厘米以上的運動距離才能產生殺傷力,用短刀對付短棍時就要充分利用這個特點,在對手發(fā)動攻擊時就利用格擋或者側閃近身擠靠,盡量不給對手有效的攻擊距離,并在近距離內發(fā)揮短刀的優(yōu)勢攻擊對手。 戰(zhàn)例一: 對手持棍向我頭部劈擊,我前腳向前滑步,同時前手向前上方格擋對手持械手,接觸后順勢向外撥壓,后手以短刀直刺對手腹部。
戰(zhàn)例二: 對手持棍向我頭部反掃,我稍向對手攻擊手臂外側移動,同時用刀迎擊對手持械手,然后向前移動擠住對手持械手臂,同時用刀刺對手腹部。
戰(zhàn)例三: 對手持棍向我頭部劈擊,我下潛同時從對手手臂下方側移到其手臂外側,然后向前擠住對手攻擊手臂用刀刺對手胸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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