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休俱樂部的會員,現在你可以通過微信留言咨詢法律問題,我們會從中選出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問題,由嚴嫣律師團隊為大家解答。 本期會員法律問題 @li: 請問嚴律師,我家有套遺產房,戶主是我父親的售后公房,現母親也去世了,要辦理公證,碰到了一個問題,母親單位調出的檔案里,把我外婆的名字顧禮芬寫錯成顧惠芬,錯了中間一個字,因此,公證處,法律援助處都說沒辦法公證。 但她們說叫我和哥名義上打官司,妹做放棄繼承公證,來取得屬于我的房屋公證,我搞不懂,我們三兄妹,兄妹都愿意放棄繼承權,留給我,那請問嚴律師我該如何做?還有啥更好更簡便的方法嗎? 還有她們讓我找我媽退管會商量,但管檔案說他不能改,那我想幾十年冤假錯案也能改,為啥誤寫了錯一個字不能糾正?再麻煩請問嚴律師我可去那求情?謝謝! 嚴嫣律師解答: 最簡便的辦法就是直接向房產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來進行分割、確權?!吨腥A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guī)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由該規(guī)定可知,在你父母去世后,如無遺囑存在,該售后公房則成為你父母的遺產,你們兄妹三人以及你父母的父母(如有)都是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此時,你就可以向房產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分割遺產并對房屋進行確權,既然你們兄妹三人一致同意房產歸你個人所有,如果你父母的父母都已經不在的話,那么只要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xié)議,確認你為房產的權利人即可。雖然你外婆的名字寫錯了,但是人民法院通過居民委員會、工作單位等檔案材料以及雙方當事人的陳述一般可以認定死亡事實和親屬關系,出具法律文書。經人民法院確定你為房產權利人后,你就可以持生效的法律文書直接至房管部門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xù)。通過法院確權的好處是法院通過行使審判權,可以將當事人陳述或者證明力較低的證明文件確定為生效法律文書,較之公證處更方便快捷。但前期準備工作較為繁瑣,法院一般不會主動調查取證,需要當事人或者代理律師下大功夫準備前期工作。 律師作為委托人的代理人,依法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所以向退管會求情嚴格來說并不屬于律師的業(yè)務范圍,就本案來說也無必要,同時,本律師也不便出面代為求情,請見諒! @李小萍: 嚴律師你好:事情是父親因信用卡透支把二室一廳換成一室一廳,夫妻雙方說好把債還了然后用兒子的名字買了一室一廳,賣房時母親帶著兒子(住校)住到了舅舅?,F在情況是父母離婚了兒子要畢業(yè)了想住回自己的家,但父親失蹤了,去收房,房客說父親欠錢,他們是租客你再來就揍你,母親沒能力管也不管了。請問兒子要怎么做才能拿回房子? 嚴嫣律師團隊 田其銳律師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的規(guī)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fā)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以及第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由上述規(guī)定可知,我國不動產以登記為準,并堅持“物債分離”原則,也就是說即便你父親有欠房客的錢,也并不表明房產直接歸房客所有,除非已經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xù)?,F在,作為兒子的你要想爭奪房產的所有權,首先就要去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該房產是登記在你個人名下,那么你就有權要求房客向你返回房屋。如果房產登記在你父親個人名下或者登記在你父母雙方名下,那么你就無權要求房客向你返回房產,此時你父親本人或者你父母雙方才是房產的權利人,他們有權處置該房產,是否以房抵債以及主張房屋的所有權均由房產的權利人決定。 以上解答是基于你有限的陳述而作出的,建議你先去房產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調取系爭房產的房屋狀況及產權人信息材料,核實系爭房產的權利人后再帶上所有的書面材料來本所詳細咨詢律師。 @湯進芳: 我父母動遷分得二套二房一廳和一套一房一廳,二套二房分別給了二個兒子,一房自己住,老兩口的產權,現想將一房以后留給二個女兒去做了公證,如果老人過世兒子來爭房產法律會支持嗎? 嚴嫣律師團隊 烏云曹都律師解答: 如您父母已將兩套二房二廳贈予兩個兒子,那么僅剩的一套一房的產權則是二老的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guī)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zhí)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故,在此情況下,二老可以將該房屋作為遺產訂立遺囑,指定由某個子女(兩個女兒)繼承。也可在生前就將該房屋贈予給某個子女(兩個女兒)。此時,該部分產權將不再進行法定繼承,屆時如果在遺囑或贈予中沒有涉及兒子的份額,那么兒子將無法分得該房屋的產權。具體問題建議您攜帶相關材料當面咨詢律師。 @閑庭信步: 嚴嫣律師:你好,我有一間租賃房,我是承租人。父親辭世才2個月,母親健在。現在這間屋子要動遷了,我的哥哥姐姐說這房子有父母的份額,因此他們也要各自獲得一份動遷利益。請問他們說得有道理嗎?假如要分給他們我該如何分才合情合理?謝謝! 嚴嫣律師團隊 王豫甲律師解答: 按照2001年11月頒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拆遷人給予房屋承租人的貨幣補償款、安置房屋歸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按照上海市房地局關于貫徹執(zhí)行該《細則》若干意見的通知第九條規(guī)定,“同住人”是指“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拆遷許可證核發(fā)之日時在該房屋處已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況除外),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結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處有無住房條件的限制”。由該規(guī)定可知,如果你父母符合“同住人”的條件,并且你父親是在拆遷許可證核發(fā)之日后去世的,那么你父母一般都是被視為同住人,可以被認定為拆遷安置人口,能夠分享相應的拆遷利益。 對于你父親享有的拆遷財產利益(如有),應當被認定為其遺產,如無遺囑存在,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關于法定繼承的規(guī)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來處理,對于你母親的份額,基于你母親還健在,應當由其本人按照其個人意愿處置。 以上解答是基于你有限的陳述而作出的,為了準確判定房產拆遷財產利益的歸屬,請攜帶相關材料當面咨詢律師為妥。 如果您有法律上的問題,歡迎您在我們“退休俱樂部”微信上留言,我們有專業(yè)的律師團隊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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