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日皆石家莊玉友前往無錫鴻山博物館參觀學(xué)習,收獲頗豐。在參觀過程中我們發(fā)現(xiàn)其中有相當一部分為復(fù)制品,甚感遺憾。返滬我翻閱了相關(guān)資料,對當時做的影像資料作了對比。感到真?zhèn)问怯泻艽蟛顒e的?,F(xiàn)將部分資料貼上供大家思考,由于掃描可能帶來圖像不甚清晰,請大家原諒。
(原件為無錫鴻山邱承墩戰(zhàn)國墓出土)
以上為真品
以上是真品龍鳳璜微痕觀察第一組相片
以上是真品龍鳳璜微痕觀察第二組相片
以上是真品龍鳳璜微痕觀察第三組相片
以上是真品龍鳳璜微痕觀察第四組相片
沒有對比就沒有認識上的感覺,這件戰(zhàn)國時期龍鳳玉佩,長9.6厘米,寬4.4厘米,厚0.3厘米。玉呈青白色半透明,觀之色澤淡雅,為平面雙雕。圖案以龍鳳為主體,龍鳳各據(jù)一方遙相呼應(yīng),連成一體。龍為騰躍狀,卷唇,角豎起,龍頭上有砣刻的唇、須等眼為一穿孔。鳳冠直立,英頸回首,嘴與頸連接。鳳眼及尾部羽毛均為線刻,主體花紋由云紋和鱗紋組成。龍鳳合體,顧盼有致,相映成趣。鳳與龍一樣,也是古人想象中的祥瑞動物。春秋戰(zhàn)國以后,鳳作為“四神”中的南方朱鳥,成為天下安定的象征。龍鳳玉佩將寄寓祥瑞的兩種神獸和諧地搭配在一起,真可謂匠心獨運,構(gòu)思奇巧,造型雅致。
玉潤墨香拙筆
11.07.04
附錄鴻山越墓發(fā)掘報告
文件來自:
江蘇省考古研究所
無錫市錫山區(qū)文物管理委員會
第一章 緒 言
無錫縣原屬江蘇省蘇州專區(qū),蘇州地區(qū)撤消后屬無錫市。1995年撤無錫縣,改為錫山市;2000年撤錫山市,改為錫山區(qū)。
2004年初,由于鄉(xiāng)鎮(zhèn)調(diào)整,后宅鎮(zhèn)與鴻聲鎮(zhèn)合并,建立鴻山鎮(zhèn)。鴻山鎮(zhèn)原屬無錫市錫山區(qū),2005年改屬無錫市新區(qū)。
鴻山是鴻山鎮(zhèn)北部的一座小山,傳說東漢隱逸梁鴻曾居此,故名鴻山。鎮(zhèn)以山名。
鴻山鎮(zhèn)位于無錫市區(qū)東南,蘇州市區(qū)西北,距無錫、蘇州約20公里,與蘇州市相城區(qū)的黃埭鎮(zhèn)交界,其南12公里處即春秋晚期的真山越國貴族墓地。這一地區(qū)的土墩分布大致東至黃埭鎮(zhèn)、南至滸墅關(guān)鎮(zhèn)、西至鴻山鎮(zhèn)、北至鵝湖鎮(zhèn),分布范圍約24平方公里,多為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越國貴族墓。
鴻山鎮(zhèn)位于太湖東側(cè)的沖積平原,北高南低,地勢平坦,地形局部有明顯的起伏,平均海拔1~4米,最高處海拔5~6米。
鴻山鎮(zhèn)四周皆水網(wǎng)湖蕩,河流湖泊屬太湖水系,為典型的江南水鄉(xiāng)環(huán)境。其東鄰蠡河(望虞河),西枕運河,伯瀆河及其支系九曲河穿流其間;其東傍蠡湖(漕湖)和鵝湖,西依太湖,距蠡湖和太湖均約10公里(圖一)。
鴻山越國貴族墓地位于鴻山鎮(zhèn)東北約1公里處,分布范圍在東徑120°30′~120°31′、北緯31°28′~31°30′之間,這一帶現(xiàn)存大小土墩50余座,尤以伯瀆河與九曲河之間分布最為密集。伯瀆河又名太伯瀆,傳為吳太伯開鑿。伯瀆河西起運河,東達蠡湖,全長約24公里;伯瀆河支系發(fā)達,流經(jīng)大通橋以東有一支系向南分流,即九曲河,全長21公里。
鴻山一帶見諸方志記載的土墩有彭祖墩、曹麻墩、七女墩、金娥墩、青墩、白茅墩、白泥墩、邱承墩、上鵝墩、西施墩等,由于鴻山地處無錫、蘇州交界處,交通相對閉塞,經(jīng)濟相對欠發(fā)達,因此土墩得以完好保存。
鴻山乃至無錫一帶的地名多與越大夫范蠡有關(guān),著名的河湖有蠡河和蠡湖,傳范蠡、西施泛舟五湖之地;土墩有仙蠡墩,傳為范蠡成仙處;西施墩,又名繡鞋墩,傳西施沉于此,瘞繡鞋于內(nèi),范蠡顧之,三嘆而去。
無錫,禹貢揚州之地;周代先后屬越、吳、楚;秦始皇二十五年置會稽郡;漢高祖五年分會稽郡為會稽、吳二郡,置無錫縣,屬吳郡;文帝十六年會稽、吳并為會稽郡;元封元年,以無錫為侯國,征和四年,復(fù)為無錫縣;新莽改無錫縣為有錫縣;東漢光武年間復(fù)為無錫縣;永平元年以無錫為侯國;永建四年分置吳郡,無錫屬之;東吳分無錫以西屯田,置毗陵典農(nóng)校尉,晉太康元年,復(fù)置無錫縣,二年以毗陵典農(nóng)校尉改置毗陵郡;東晉建武元年改毗陵郡為晉陵郡,無錫屬之;劉宋元嘉八年,置南徐州,晉陵屬之;齊、梁、陳因之;隋改晉陵為常州,無錫縣屬之;唐宋時無錫縣屬常州;元初升為常州路,無錫升為州;明太祖元年為常州府無錫州,二年降為無錫縣;清雍正四年,分無錫東境為金匱縣;民國初撤金匱縣,并為無錫縣;建國后無錫縣先后屬蘇州地區(qū)和無錫市,并先后改為錫山市和錫山區(qū)。
蘇州,禹貢揚州之地,西周屬越,春秋戰(zhàn)國時期先后為吳都和越都;楚考烈王徙封國相春申君于吳,遂城;秦始皇二十六年置會稽郡,治吳;漢高祖五年,封韓信為楚王,會稽郡屬楚,六年,立賈為荊王,會稽郡屬荊,十二年,封濞為吳王,都廣陵,會稽郡屬吳;景帝二年,濞誅,復(fù)為會稽郡;元封五年,屬揚州刺史,領(lǐng)縣二十六,無錫縣屬之;東漢永建四年分浙江以西置吳郡,領(lǐng)縣十三,無錫縣屬之;東吳、西晉時為吳郡,屬揚州;東晉為吳國;劉宋復(fù)為吳郡;元嘉七年割屬南徐州,八年仍屬揚州;齊、梁因之,為吳郡;陳禎明元年于吳郡置吳州;隋廢吳郡改曰蘇州,大業(yè)初復(fù)曰吳州,三年改曰吳郡;唐武德四年,復(fù)置蘇州;宋開寶八年改平江軍節(jié)度,政和三年升為平江府;元至元十三年改為平江路;至正十六年張士誠據(jù)之,改為隆平府,十七年復(fù)為平江路;明洪武元年改平江路為蘇州府;清因之,為蘇州府;中華民國時改蘇州府為蘇州市;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后設(shè)立蘇州專區(qū),轄無錫縣;專區(qū)撤消后,無錫縣改屬無錫市。
環(huán)太湖地區(qū)的蘇州市和無錫市,其新石器時代的考古學(xué)文化的序列為馬家浜文化——崧澤文化——良渚文化;夏商時期的考古學(xué)文化為馬橋文化,馬橋文化即先越文化;至西周時期馬橋文化發(fā)展為越文化。蘇州市的草鞋山、張陵山、越城、袁家埭、劉家浜、彭家里、龍南、趙陵山、綽墩、羅墩、錢底巷和無錫市的彭祖墩、駱駝墩、西溪、祁頭山、象塔頭墩、高城墩、邱承墩、南樓等遺址的考古發(fā)掘,已清晰地反映了太湖地區(qū)從馬家浜文化經(jīng)良渚文化至越文化的發(fā)展脈絡(luò)和發(fā)展軌跡,即太湖地區(qū)與錢塘江流域同為越文化的分布范圍。
春秋時期,由于吳國的崛起,蘇州先后成為吳國都城和越國都城。
《左傳》成公七年(公元前584年):“蠻夷屬于楚者,吳盡取之,是以始大,通吳于上國”;《史記·吳世家》:“壽夢立而吳始益大,稱王。……吳于是始通于中國”;
《春秋》昭公五年(公元前537年):“冬,楚子、……越人伐吳”,越始與吳結(jié)怨;
《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公元前510年):“夏,吳伐越,始用師于越也”;《吳越春秋·闔閭內(nèi)傳》:“吳王以越不從伐楚,南伐越”;《越絕書·吳地傳》:“闔閭之時,大霸,……徙治胥山”,胥山在蘇州的木瀆鎮(zhèn)附近,吳始遷都于蘇州;
《春秋》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冬,吳入郢”;
《春秋》定公五年(公元前505年):“於越入?yún)恰保弧蹲髠鳌罚骸霸饺雲(yún)?,吳在楚也”;《史記·吳世家》:“越聞吳王之在郢,國空,乃伐吳”;今本《竹書紀年》:“于越遷于吳”;吳伐楚之際,越伐吳,亦遷都蘇州;
《春秋》定公五年(公元前505年):“九月……吳師敗楚師于雍澨,秦師又敗吳師,……又戰(zhàn)于公壻之溪,吳師大敗。吳子乃歸”;吳被秦打敗后,復(fù)歸蘇州;
《春秋》定公十四年(公元前496年):“於越敗吳于欈李,吳子光卒”;《左傳》:“吳伐越,越子句踐御之,陳于欈李?!阶右蚨ブ?,大敗之”;《史記·吳世家》:“越因伐吳,敗之姑蘇”;檇李在蘇州之南,吳伐越失敗,越入蘇州;
《左傳》哀公元年(公元前494年):“吳敗越于夫椒,遂入越?!?,越及吳平。吳入越,不書,吳不告慶、越不告敗也”;吳復(fù)都蘇州;
《春秋》哀公十三年(公元前482年):“於越入?yún)恰?;《左傳》:“六月,越子伐吳,……入?yún)恰?;“冬,吳及越平”;越入蘇州,吳又復(fù)入;
《左傳》哀公十七年(公元前478年):“越子伐吳,吳御之笠澤”;笠澤在蘇州之南,此時蘇州仍屬吳;
《左傳》哀公二十二年(公元前473年):“越滅吳”;《越絕書·記地傳》:越“而滅吳,徙治姑胥臺”,姑胥即姑蘇,越復(fù)都蘇州。
蘇州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為吳、越之都;而無錫在漢高祖五年始設(shè)縣,屬吳郡(蘇州)。鴻山鎮(zhèn)介于蘇州、無錫之間,現(xiàn)行政區(qū)劃雖隸屬于無錫,根據(jù)地理位置和歷史沿革,鴻山越國貴族墓地當屬春秋戰(zhàn)國時期吳越的政治中心姑蘇的外圍墓地。
第二章 墓葬形制與隨葬遺物
——(略)
第三章 相關(guān)問題的討論
第一節(jié) 墓葬國屬
春秋戰(zhàn)國時期,諸侯林立。長江下游的江南有吳國和越國,江北有徐國和群舒。由于春秋戰(zhàn)國之際吳國和越國先后定都姑蘇,因而在考古工作中往往將蘇州一帶吳國和越國的城址、遺址、墓葬相互混淆。因此在討論鴻山貴族墓地的相關(guān)問題之前,首先需要明確的是鴻山貴族墓地的國屬。
由于蘇州是吳國傳統(tǒng)意義的都城,所以在以往的認識中往往將蘇州一帶的遺址和墓葬都認為與吳國有關(guān),而事實上蘇州與吳國和越國都有密切的關(guān)系;同樣,由于浙江紹興是越國傳統(tǒng)意義的都城,因此在以往的研究中,也往往很少將浙江以外的城址、遺址和大型墓葬的國屬與越國相聯(lián)系。
春秋戰(zhàn)國時期,由于戰(zhàn)爭等原因,地處長江流域的楚國、吳國的都城都經(jīng)歷數(shù)次遷徙,而越國都城也同樣經(jīng)歷過多次的遷徙。春秋以前的越國,由于文獻記載的匱乏,對其都城的遷徙不甚了解;春秋以后的都城可根據(jù)對歷史文獻、歷史地名的分析,并根據(jù)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大型城址、大型遺址、大型墓葬的分布情況以及青銅禮器樂器的出土情況,可大致梳理出越國都城遷徙的軌跡。
《越絕書·地傳》云:“禹……到大越,上茅山,大會計,爵有德,封有功,更名茅山曰會稽”,“無余初封大越,都秦余望南,千有余歲而至句踐,句踐徙山北”,可見會稽原為茅山,越初都在秦余山之南,茅山、秦余山今雖已無考,然仍可見句踐之前越都曾經(jīng)數(shù)遷;
商代至西周早期的典型越式青銅器在湘江流域時有出土,如幾何紋的越式鼎、獸面紋鐃、環(huán)鈕虎紋镈、鳥紋镈、鉞等青銅器,因此湘江流域可能為古越族的活動中心;
西周中晚期的都城大致在安徽的屯溪一帶。屯溪雖未發(fā)現(xiàn)城址,然在屯溪的弈棋村曾發(fā)掘過8座大型越國貴族墓,其中M1的石床長8.8,寬4.4米,隨葬有青瓷禮器尊、盉、豆等和青銅禮器鼎、尊、卣、簋、盤及管、珠等佩玉;
春秋中、晚期越國的都城應(yīng)在浙江的安吉,安吉的九龍山下發(fā)現(xiàn)越國的大型城址,城址呈長方形,東西長600,南北寬550米,環(huán)城有護城河,城址周圍還有大型貴族墓葬,其中龍山八畝墩等貴族墓還有隍壕,與之平行排列、規(guī)模相當?shù)拇笮湍乖徇€有3座。推測允常之前的越都當在紹興之西的安吉一帶;
春秋晚期越國都城在紹興,在紹興印山有越王允常之陵;
戰(zhàn)國初(公元前473年冬)遷至蘇州,《左傳》哀公二十二年:“越滅吳”;《越絕書·吳地傳》云:“婁門外馬亭溪上復(fù)城者,故越王余復(fù)君所治也,去縣(姑蘇)八十里”,“婁門外鴻城者,故越王城也,去縣(姑蘇)五十里”,“馬鞍溪上干城者,越干王之城也,去縣(姑蘇)七十里”,故《越絕書·地傳》云:越“而滅吳,徙治姑胥臺”;
滅吳五年后(公元前468年),又遷至瑯琊,《今本竹書紀年》云:“於越徙都瑯琊,在晉出公七年”;《越絕書·地傳》云:“允常子句踐,大霸稱王,徙瑯琊,都也”;《水經(jīng)注·濰水》云:“句踐并吳,欲霸中國,徙都瑯邪”;
《越絕書·地傳》云:句踐四世孫“無疆,時霸,伐楚,威王滅無疆;無疆子之侯,竊自立為君長;之侯子尊,時君長;尊子親,失眾,楚伐之,走南山。親以上至句踐,凡八君,都瑯琊二百二十四歲”;“越王勾踐徙瑯琊,凡二百四十年,楚考烈王并越於瑯琊”。
因此,鴻山越國貴族墓地應(yīng)與越都蘇州有關(guān)。
鴻山貴族墓地的土墩為長圓形、長方形或覆斗狀長方形;小型、中型墓葬的形制為東西向、長方形,而大型、特大型墓葬的形制則為東西向、長條形,大型墓的底部用墊木,特大型墓中墓內(nèi)有木構(gòu)件、南壁有壁龕等特征,均為越國貴族墓的基本特征。
在浙江的紹興、東陽、安吉、長興和江蘇的蘇州等地,均發(fā)掘過越國貴族墓,可資比較的貴族墓葬既有越王陵,亦有大型的貴族墓葬。
浙江紹興印山越王陵,春秋晚期,長方形覆斗狀封土,東西長72、南北寬36、高9.8米,墓葬東西向,平面呈“凸”字形,墓坑長46,寬19,深12.4米,墓道長54,寬6.6~14米,內(nèi)有長條形木屋建筑;
東陽六石鎮(zhèn)越國貴族墓,春秋晚期,橢圓形封土,東西長36,南北寬26,高4米;墓葬東西向,平面呈“凸”字形,通長17.8米,墓坑?xùn)|西向,長13.5,寬4,深0.3~0.35米,墓道長4.3米,墓底有8條南北向枕木;
蘇州真山越國貴族墓(D9M1),春秋晚期,封土長方形,略呈覆斗狀,墓坑?xùn)|西向,平面呈“凸”字形,東西長13.8,南北寬8米,墓室東部有一條墓道,長3.6,寬3米,墓底有用石塊和泥土混合堆砌的棺床,棺床長4.05,寬1.92,高0.2米;
安吉龍山越國貴族墓,戰(zhàn)國早期,長方形封土,東西長50,南北寬40,高8米。墓葬東西向,平面呈“凸”字形,墓坑長17.5,寬7.5,深1~1.5米,坑底有2條墊置木槨的縱向枕木;墓道在墓坑?xùn)|部,寬3.4~3.6,深0.4米,甬道正中有一條排水溝;
長興鼻子山越國貴族墓,戰(zhàn)國早期,長方形封土,東西長32,南北寬18,高3.7米,墓葬東西向, 平面呈“凸”字形,墓坑長14.8,寬5.1~5.7米,坑深2.4米,墓道位于墓坑?xùn)|部,長7,寬2.2~2.6米;
紹興坡塘獅子山貴族墓,戰(zhàn)國早期,墓葬雖遭破壞,仍可看出墓葬東西向,墓道在墓室的東部,壁龕在墓室的南壁。
鴻山貴族墓葬的封土為東西向,長圓形、長方形或長方形覆斗狀,中、小型墓葬的形制為東西向,長方形,大型墓葬為長條形,特大型墓葬為長條形,并有長條形墓道;大型墓葬的底部有墊木,特大型墓葬有木結(jié)構(gòu),南壁還有壁龕。鴻山貴族墓的封土及墓葬形制與浙江紹興等地的越國貴族墓完全一致,表現(xiàn)出越國墓葬的特征;而鎮(zhèn)江大港一帶的吳國貴族墓的封土為圓丘形,墓坑為長方形或凸字形,常見人殉,兩者的封土和墓葬形制相去較遠。東西向的長方形封土和長條形墓葬為越國貴族墓葬的典型特征,因此鴻山一帶當屬越國貴族墓地。
鴻山貴族墓葬中普遍隨葬青瓷或硬陶的禮器、樂器和玉器,不見青銅禮、樂器,與浙江紹興、杭州、東陽、余杭、海鹽、安吉、長興等地的越國貴族墓相同,而與寧鎮(zhèn)地區(qū)的吳國貴族墓相去甚遠。鎮(zhèn)江大港一帶的煙墩山、蕎麥山、磨盤墩、王家山、青龍山、北山頂、糧山和安徽繁昌湯家山等吳國貴族墓中,普遍隨葬青銅禮器、樂器、車馬器和兵器,而不見仿青銅器的青瓷禮器、樂器,隨葬器物的差異亦為吳越貴族墓葬的主要區(qū)別。使用青瓷器和玉器隨葬,尤其是大量使用仿青銅器的青瓷或硬陶禮器、樂器隨葬,是越國貴族墓葬的顯著特征之一。
鴻山墓地的隨葬器物中,大量的青瓷或硬陶禮器、樂器多為越國貴族墓中的常見器形。
禮器中最典型的為“越式鼎”。越式鼎常見的為淺腹、平底、立耳、三足外撇的青瓷盆形鼎,其次為侈口、束腰、三足外撇的甗形鼎,此外還有口沿一側(cè)立一獸面的獸面鼎。盆形鼎、甗形鼎、獸面鼎在紹興白露山、西寺坂、海鹽黃家山、安吉龍山、余杭笆斗山等地的越國貴族墓中均有發(fā)現(xiàn),為越國貴族墓最主要的隨葬器物;
青瓷蓋豆和青瓷壺為首次發(fā)現(xiàn)的越國禮器。在以往所發(fā)掘的越國貴族墓葬幾乎全部經(jīng)過盜掘,因此無法全面了解越國禮器的基本組合。由于鴻山貴族墓地隨葬器物的完整性,從而首次揭示了鼎、豆、壺為越國禮器的基本組合;
青瓷罍、罐在浙江紹興桃園、海鹽黃家山、長興鼻子山等越國貴族墓中多有發(fā)現(xiàn),而鴻山貴族墓中出土的罍體量更大,造型及釉色更加精美;
青瓷盉、青瓷鑒、青瓷匜在浙江紹興浬渚、上蔣村、余杭笆斗山、上虞牛山、安吉遞鋪古城等地的貴族墓中亦有發(fā)現(xiàn),亦為表示越國貴族身份的禮器;
青瓷溫酒器、冰酒器組合和青瓷吊釜、瀝水器的組合均為首次發(fā)現(xiàn)的越國貴族使用的器物,溫酒器的爐盤曾發(fā)現(xiàn)于浙江的蕭山,然組合不明;吊釜、瀝水器組合更是極為罕見,這既反映墓主生活的奢華,亦反映了墓主身份和等級的高貴;
長方形獸足炙爐亦為越國特有的器物,在以往的越墓中從未發(fā)現(xiàn),然在廣州南越王墓中卻出土過青銅炙爐,器形的大小、造型、紋飾等與鴻山貴族墓中出土硬陶炙爐基本相同,顯然南越繼承了於越的文化傳統(tǒng)。南越王墓出土的炙爐既反映了其從春秋戰(zhàn)國沿用至西漢,同時亦反映了長方形炙爐為越國高等級的貴族用器;
青瓷虎子亦為首次發(fā)現(xiàn)的越國青瓷器,在鎮(zhèn)江的王家山曾出土過造型相同的吳國青銅虎子,可證虎子當為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貴族用器;
麻布紋硬陶小罐造型十分精致,耳、鋬富于變化,為越國貴族墓中特有的隨葬器物,在紹興漓渚、長興便山、慈溪青山、安吉營盤山等地的越國貴族墓中均有出土;江浙之外,還出土于江西清江戰(zhàn)國墓、河南固始侯古堆勾敔夫人墓等。
陶質(zhì)的角形器和璧形器是越國貴族墓中常見的隨葬器物,亦是越國特有的隨葬器物,其數(shù)量的多少與墓主的級別相關(guān),以往在浙江安吉龍山、長興鼻子山、慈溪羊埠墩、仙人洞等地的越國貴族墓中均有出土,而鴻山貴族墓地不僅出土了大量的陶質(zhì)角形器、璧形器,而且還出土了青瓷的角形器、璧形器,表明墓主的身份和等級更高;
樂器中的句鑃、錞于、丁寧和懸鈴等,是越國特有的樂器,而以硬陶或青瓷仿制青銅樂器,更是越國貴族隨葬器物的顯著特色之一。
句鑃是最主要的越國樂器,有自名的青銅句鑃有常熟出土的“姑馮句鑃”、安吉出土的“其次句鑃”和紹興出土的“配兒句鑃”;而青瓷句鑃早1930年前后兩次在紹興出土,其中1座墓葬中即出土了11件,此外,安吉遞鋪、海鹽黃家山等越國貴族墓也出土過青瓷或硬陶句鑃;
懸鈴也是越國特有的樂器,紹興西施山、陳家塢、慈溪羊埠墩、余杭笆斗山等越國貴族墓中均有發(fā)現(xiàn);
青瓷甬鐘在余杭笆斗山、杭州石塘等越國貴族墓中均有發(fā)現(xiàn),而隨葬樂器較多的海鹽黃家山、長興鼻子山等戰(zhàn)國墓,除甬鐘外,還有硬陶或青瓷的鎛鐘、編磬、錞于、丁寧、句鑃、懸鈴等樂器。
鴻山貴族墓地不僅出土了與海鹽、長興、余杭等地完全相同的青瓷或硬陶甬鐘、鎛鐘、編磬、錞于、丁寧、句鑃、懸鈴等樂器,還出土了以往從未發(fā)現(xiàn)過的振鐸、三足缶和鼓座。鴻山貴族墓隨葬樂器的數(shù)量之多、種類之全,級別之高,實屬罕見。這即反映了鴻山貴族墓與越國貴族墓隨葬樂器的一致性,更反映了鴻山貴族墓的等級;
隨葬玉器也是越國貴族墓葬的主要特征。紹興印山、獅子山、東陽六石、安吉龍山、垅壩、吟詩村、長興鼻子山、杭州石塘、慈溪黃崗山、余姚老虎山和蘇州真山等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貴族墓均隨葬玉器,而鎮(zhèn)江大港一帶的吳國貴族墓葬基本不見玉器。隨葬玉器和不隨葬玉器,亦為區(qū)別吳越墓葬的顯著特征之一。
越國玉器的器類大致可分為葬玉、佩玉和劍飾。葬玉有帶鉤、玉璧、石璧等,佩玉有龍形佩、璜、觿、瑗、環(huán)、韘等,此外還有劍首、劍格等劍飾。
鴻山貴族墓出土的玉器與越國玉器的器形器類和基本特征完全相同。鴻山出土的玉覆面上的龍紋和帶鉤上的蛇紋構(gòu)成龍蛇組合紋飾,與杭州石塘出土的劍鞘上的龍蛇紋飾相同,而玉覆面上的龍紋甚至與玉劍鞘上的龍紋如出一手,龍蛇紋組合當為越國貴族玉器特有的紋飾;龍蛇紋之外,在越國玉器中還常見鳥形紋飾和鳥的造型;而佩玉的邊緣常切割出扉牙,亦是越國玉器的一大裝飾特征;
此外,墓葬中隨葬劍首、劍格甚至劍鞘、劍珌、劍璏等劍飾而從未發(fā)現(xiàn)青銅劍,亦為越國貴族墓隨葬玉器的顯著特征;
越國葬玉罕見玉璧,而常以加工粗糙的石璧替代,除戰(zhàn)國晚期的余姚老虎山隨葬1件云紋玉璧外,慈溪黃崗山、長興鼻子山等地的春秋戰(zhàn)國貴族墓均用石璧,鴻山貴族墓與之相同;
越國佩玉中的龍形佩、云紋璜、龍首觿、絞絲紋環(huán)形佩、谷紋璧形佩等在紹興獅子山、安吉龍山等越國貴族墓中雖有發(fā)現(xiàn),然鴻山貴族墓不僅首次發(fā)現(xiàn)了佩玉的完整組合,還首次出土了龍紋覆面、蛇鳳紋帶鉤、龍鳳璜、螭鳳紋璧形佩、雙龍管形佩、神獸管、獸面紋韘、鳳形佩、兔形佩等新的玉器器形。
鴻山貴族墓葬出土的陶瓷禮器、樂器和玉器等隨葬器物均反映了越國貴族墓葬的特征,表明鴻山一帶為一處重要的越國貴族墓地。
鴻山貴族墓出土的隨葬器物還反映出越人的圖騰崇拜。圖騰大約產(chǎn)生于原始社會的母系氏族,由于對自然現(xiàn)象產(chǎn)生崇敬或恐懼心理,因而產(chǎn)生了圖騰崇拜,崇拜的圖騰多為動物。由于社會發(fā)展的不平衡,直至春秋戰(zhàn)國之際,越人仍流行圖騰崇拜。越人的圖騰為蛇,隨葬器物中大量出現(xiàn)蛇形的紋飾和蛇的造型,亦是越國墓葬的重要特征之一。
鴻山出土的樂器和玉器中,蛇為重要的裝飾。
青瓷甬鐘的懸蟲為堆塑的蛇;青瓷鎛鐘、振鐸的鈕上匍匐一條堆塑的蛇,長身回首,青瓷鎛的枚作盤蛇狀;
鼓座上亦裝飾蛇:一青瓷鼓座的上部有6條堆塑的雙頭蛇,腹部相交,身飾鱗紋,頭向上昂,彎曲作游動狀;另一青瓷鼓座上堆塑9條堆塑的盤蛇,蛇身飾鱗紋,張口圓目,形態(tài)逼真;而硬陶鼓座的上部有6條堆塑的蛇,蛇身滿飾鱗紋,兩蛇橫臥座上,另外兩蛇一組,腹部相交,頸部向上昂起,兩首相對,彎曲作游動狀;
青瓷三足缶的口下有兩條堆塑的蜥蜴,蜥蜴匍匐在缶的上腹部至口沿,兩前肢攀在口沿上,口咬缶沿,頭大目圓,栩栩如生。
樂器上蛇的造型既有盤蛇,亦有長蛇,還有四腳蛇和交腹雙頭蛇,不同的造型可能還有不同的象征意義。
螭鳳紋璧形佩滿飾淺浮雕的螭(蛇)、鳳,螭與鳳相互糾結(jié),細密繁縟;
蛇鳳紋帶鉤上四蛇與四鳳相連,蛇首穿過中心的圓環(huán),蛇身陰刻羽狀紋和鱗紋,生動形象;
三角形神獸管的兩斷為怪異的神獸,神獸上前后盤繞三條蛇,構(gòu)思奇特;
玉器上蛇的不同造型和紋飾,亦可能同樣有不同的象征意義。
盤蛇玲瓏球形器是最為罕見的越國禮器,全器以8條蛇盤成,蛇身施以紅彩和藍色、白色的點狀琉璃釉,構(gòu)思奇特,造型別致。
盤蛇玲瓏球形器可能為象征王權(quán)、神權(quán)的法器或神器。
《戰(zhàn)國策·趙策》云:“被發(fā)文身,錯臂左任,甌越之民也”;《漢書·地理志》云:“帝少康之庶子云,封于會稽,文身斷發(fā),以避蛟龍之害”,顏師古注引應(yīng)劭曰:“常在水中,故斷其發(fā),文其身,以象龍子,故不見傷害也”;古代有角為龍,小龍無角,故曰龍子;至越王勾踐之時,仍斷發(fā)文身,《墨子·公孟》云:“越王勾踐,剪發(fā)文身”;《史記·越世家》云:“越王勾踐,……封于會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斷發(fā),披草萊而邑焉”。
《說文·蟲部》:“閩,東南越,蛇種”;《漢書·西南夷兩粵朝鮮傳》:“閩粵王無諸……粵王勾踐之后也,漢五年,復(fù)立無諸為閩粵王”。
《國語·吳語》云:申胥諫曰:“夫越非實忠心好吳也,又非懾畏吾兵甲之強也。大夫種勇而善謀,將還玩吳國于股掌之上,以得其志。夫固知君王之蓋威以好勝也,故婉約其辭,以從逸王志,使淫樂于諸夏之國,以自傷也。使吾甲兵鈍弊,民人離落,而日以憔悴,然后安受吾燼。夫越王好信以愛民,四方歸之,年谷時熟,日長炎炎。及吾猶可以戰(zhàn)也,為虺弗摧,為蛇將若何?”伍子胥顯然是以蛇代越。
《吳越春秋·闔閭內(nèi)傳》云:“子胥乃使相土嘗水,象天法地,造筑大城,周回四十七里。陸門八,以象天八風;水門八,以象地八聰。……不開東門者,欲以絕越明也;立閶門者,以象天門通閶闔風也;立蛇門者,以象地戶也。闔閭欲西破楚,楚在西北,故立閶門以通天氣,因復(fù)名之破楚門;欲東并大越,越在東南,故立蛇門以制敵國。吳在辰,其位龍也,故小門上反羽為兩鯢鱙,以象龍角。越在巳地,其位蛇也,故南大門上有木蛇,北向首內(nèi),示越屬于吳也”;越地屬巳,巳為蛇,《吳越春秋》雖以五行思想解釋了越人的文化現(xiàn)象而未涉及文化本質(zhì),然仍可看出,在春秋戰(zhàn)國之際,蛇已由越人的圖騰上升為越國的象征;
《越絕書·九術(shù)》云:“于是作為策楯,嬰以白璧,鏤以黃金,類龍蛇而行者,乃使大夫種獻于吳”,越以蛇自代,以示屈吳,同樣反映了越以蛇為國家的象征。
鴻山邱承墩貴族墓中隨葬的樂器上,大量出現(xiàn)蛇的圖形或堆塑,青瓷鈕鐘、鎛鐘、振鐸堆塑蛇形懸蟲或蛇形鈕,青瓷鼓座上堆塑6條雙頭蛇和9條盤蛇,玉帶鉤上鏤雕4條盤蛇,甚至還出現(xiàn)8條盤蛇組成的玲瓏球形器。大量蛇形紋飾的出現(xiàn),除表明墓主的特殊身份之外,亦反映了直至春戰(zhàn)時期,越人的圖騰仍然為蛇,與《國語》、《越絕書》、《吳越春秋》、《說文》的記載可相互印證。
鴻山貴族墓地的墓葬形制與浙江紹興等地的越國貴族墓相同,應(yīng)為越國貴族墓;隨葬品的質(zhì)地、器形、器類等均明顯帶有越國特征,而隨葬青瓷或硬陶的禮器、樂器和玉器,亦為越國貴族常見的隨葬器物;以蛇作為器物的裝飾,表明鴻山墓地墓主的圖騰崇拜與越相同。因此,鴻山貴族墓的國屬應(yīng)為越,鴻山一帶應(yīng)為一處重要的越國貴族墓地。
第二節(jié) 墓葬年代
鴻山越國貴族墓地的隨葬品中,皆有完全相同或相互參見的器物,如青瓷或硬陶的盆形鼎、甗形鼎、獸面鼎、帶蓋附耳鼎、斜腹甑、盆、盤、直腹缽、直腹盅、缽形碗、鳥鈕器蓋和麻布紋硬陶甕、罐等;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墓葬中有造型相同的角形器、璧形器,大型和特大型墓中還有造型相同或相近的匜、提梁盉、炙爐、甬鐘、镈鐘、編磬、句鑃、錞于、懸鈴等硬陶或青瓷的禮器、樂器。因此,7座墓葬的其年代應(yīng)大致相同。
由于鴻山越國貴族墓缺乏可以確定年代的文字材料,因此鴻山越國貴族墓的年代僅能通過與墓葬形制和隨葬器物的比較,進行初步確定。
鴻山越國貴族墓隨葬器物的形態(tài)與組合,與浙江紹興鳳凰山戰(zhàn)國墓、江山大夫第戰(zhàn)國墓、上虞鳳凰山第三期土坑墓、慈溪第七期土墩墓、安吉龍山戰(zhàn)國墓、長興鼻子山戰(zhàn)國墓基本相同;墓葬中的生活用品亦見于紹興壺瓶山遺址第一文化層、袍谷里遺址和上海金山戚家墩等遺址中戰(zhàn)國時期的文化遺存。
根據(jù)對長江下游青銅文化譜系、江南土墩遺存、江蘇南部土墩墓和浙江地區(qū)土墩墓的分期研究,鴻山越國貴族墓的大致年代應(yīng)為春秋末期至戰(zhàn)國早期。
春秋戰(zhàn)國之際的土墩墓中,常見陶罐、甕、碗、盆、盅、盂等生活用品,陶罐的形態(tài)為寬肩,下腹急收,陶甕的形態(tài)為卷沿,弧肩弧腹,而鴻山越墓出土的罐、甕等與之相同;
缽形碗、直腹小杯、麻布紋小罐、角形器、璧形器、甑、直欞紋罐等為新出現(xiàn)的器形;而盆形鼎、甗形鼎、獸面鼎、提梁盉、匜、鑒、盤、盆等也僅見春秋末至戰(zhàn)國初的越國貴族墓,而鴻山越墓的隨葬器物亦表現(xiàn)出同樣的特征;
印紋陶的紋飾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皆為單一紋飾,不見組合紋飾,其主要紋飾為麻布紋,偶見米字紋。米字紋出現(xiàn)在春秋晚期,而麻布紋為長江下游春、戰(zhàn)之際新出現(xiàn)的紋飾,至戰(zhàn)國時期,麻布紋取代了所有的印紋,成為戰(zhàn)國時期的主要紋飾;
刻劃、戳印紋飾亦是戰(zhàn)國時期的流行紋飾,刻劃紋飾主要為水波紋,戳印紋飾則主要為仿蟠虺紋“C”形或“S”形紋;
出土玉器中,龍形璜等少量玉器仍保留春秋晚期特征,谷紋環(huán)形佩、絞絲紋環(huán)形佩、云紋璜、雙龍首璜、龍首璜、云紋觿、劍首、劍格等均表現(xiàn)出戰(zhàn)國早期的特征,龍紋覆面、蛇鳳紋帶鉤、雙龍管形佩、龍鳳璜、螭鳳紋璧形佩、云紋削形佩、獸面紋韘形佩等雖為首次發(fā)現(xiàn)的越國玉器,然在紋飾上也表現(xiàn)出戰(zhàn)國早期的風格。
根據(jù)與越國遺址和越國墓葬出土文化遺物的比較,結(jié)合以往分期研究的成果,鴻山貴族墓地的年代可定為戰(zhàn)國早期,大致在公元前470年前后。
鴻山越國貴族墓采集的5個木炭標本,經(jīng)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科技考古中心碳十四實驗室年代測定,測試結(jié)果為1.ZK-3260:2320年±38年BP,公元前370年±38年;2.ZK-3261:2206年±34年BP,公元前256年±34年;3.ZK-3262:2287年±29年BP,公元前337年±29年;4.ZK-3263:2320年±38年BP,公元前370年±38年;5.ZK-3264:2447年±30年BP,公元前497±30(未經(jīng)樹輪校正);其中最早的年代為公元前497年,最晚的年代為公元前256年,鴻山越國貴族墓的年代基本上在其范圍之內(nèi)。(附錄一)
春秋戰(zhàn)國之際,由于吳國和越國的先后崛起,姑蘇亦先后成為吳國和越國的都城,鴻山越國貴族墓地,即吳越都城姑蘇的外圍墓地。墓地的分布范圍大致南至蘇州的滸墅關(guān),北至無錫的鵝湖,東至蘇州的黃埭,西至無錫的鴻山。
吳越爭霸大致從公元前510年~473年,而爭霸的主要目的是都城蘇州:
公元前584年:“蠻夷屬于楚者,吳盡取之,是以始大,通吳于上國”;(《左傳》成公七年)
公元前537年冬,“楚子、……越人伐吳”; (《春秋》昭公五年)
公元前510年夏,“吳伐越,始用師于越也”;(《左傳》昭公三十二年)
“闔閭之時,大霸,……徙治胥山”;(《越絕書·吳地傳》)
吳在闔閭始定都蘇州之時,當在公元前510年或公元前510年之后。
公元前506年冬,“吳入郢”;(《春秋》定公四年)
公元前505年夏,“於越入?yún)恰?;(《春秋》定公五年?br>“越入?yún)?,吳在楚也”;(《左傳》定公五年?br>“越聞吳王之在郢,國空,乃伐吳”;(《史記·吳世家》)
“于越遷于吳”;(今本《竹書紀年》)
吳伐楚之際,越伐吳,亦遷都蘇州。
公元前505年,九月,“吳師敗楚師于雍澨,秦師又敗吳師,……吳子乃歸”;(《春秋》定公五年)
吳被秦打敗后,復(fù)歸蘇州。
公元前496年,五月,“於越敗吳于欈李;……吳子光卒”;《(春秋》定公十四年)
“吳伐越,越王勾踐迎擊之檇李?!揭蚍牵瑪≈锰K”;(《史記·吳世家》)
吳伐越失敗,越入蘇州。
公元前494年春,“吳王夫差敗越于夫椒,報檇李也。遂入越。……三月,越及吳平。吳入越”;(《左傳》哀公元年)
吳復(fù)都蘇州。
公元前482年夏,“於越入?yún)恰?;(《春秋》哀公十三年?br>“六月丙子,越子伐吳,……丙戌,復(fù)戰(zhàn),大敗吳師,……丁亥,入?yún)?;……冬,吳及越平”;(《左傳》哀公十三年?br>夏,越入蘇州;冬,吳又復(fù)入。
公元前478年,三月,“越子伐吳,吳御之笠澤,……吳師大亂,遂敗之”;(《左傳》哀公十七年)
吳師雖敗,然笠澤在蘇州之南,此時蘇州仍屬吳。
公元前473年冬,“越滅吳”;(《左傳》哀公二十二年)
越“而滅吳,徙治姑胥臺”;(《越絕書·地傳》)
姑胥臺即姑蘇臺,越復(fù)都蘇州。
“勾踐已平吳,乃以兵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于徐州,致貢于周。周元王使人賜勾踐胙,命為伯。……當是時,越兵橫行于江淮東,諸侯畢賀,號稱霸王”;(《史記·越世家》)
公元前468年,“於越徙都瑯琊,在晉出公七年”;(今本《竹書紀年》)
“越王勾踐徙瑯琊,凡二百四十年,楚考烈王并越於瑯琊”;(《越絕書·吳地傳》)
“勾踐伐吳,霸關(guān)東,從瑯琊起觀臺”;(《越絕書·地傳》)
越滅吳,徙都姑蘇。五年后,又北遷瑯琊。
根據(jù)史料,吳、越定都姑蘇的時間,排列如下:
公元前510年,吳始都蘇州;
公元前505年夏,越始都蘇州;
公元前505年9月,蘇州復(fù)歸吳;
公元前496年5月,越復(fù)都蘇州;
公元前494年3月,吳復(fù)入蘇州;
公元前482年6月,越入蘇州;
公元前482年冬,吳又復(fù)都蘇州;
公元前473年冬,越滅吳后,復(fù)都蘇州;
公元前468年,越徙都瑯琊。
吳入主蘇州的時間:
公元前510年~505年夏(5年);
公元前505年9月~496年5月(9年);
公元前494年3月~公元前482年6月(13年);
公元前482年冬~公元前473年冬(9年)。
越入主蘇州的時間:
公元前505年夏~公元前505年9月(3~5月);
公元前496年5月~公元前494年3月(2年);
公元前482年6月~公元前482年冬(3~6月);
公元前473年冬~公元前468年(6年)。
公元前510年之前,蘇州為越地;
公元前510年~公元前473年之間,蘇州主要為吳國都城,吳在蘇州約35~36年;越定都蘇州的時間約3年,最長一次不過2年。
吳越爭霸之際,戰(zhàn)事頻繁,況且越入主蘇州最長兩年,越不可能大規(guī)模地營造貴族墓地。因此,鴻山越國貴族墓地的營造時間不可能在滅吳之前;滅吳后,越定都蘇州前后六載,因此,鴻山越國貴族墓地的年代應(yīng)為公元前473年~468年之間,即越滅吳之后最強盛的越王勾踐時代。
第三節(jié) 墓葬等級
根據(jù)墓葬的封土規(guī)模、墓葬結(jié)構(gòu),鴻山越國貴族墓可分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四個等級;而根據(jù)隨葬器物的種類、質(zhì)地和組合關(guān)系,7座墓葬可進一步分為五個等級:
第一等級為邱承墩(DⅦ),長方形覆斗狀封土,東西向,長78.6,寬50.8,高5.4米;墓葬為豎穴土坑,平面呈“中”字形,長56.7,寬6.3,深3米,方向110°,分為墓道、墓室和后室,墓室內(nèi)還用木板隔成主室和南、北側(cè)室;坑墓道南壁有長圓形壁龕,墓道底部和后室后部還有排水溝。
隨葬器物1000余件,其中有大量的佩玉和葬玉;成組成套的仿銅禮器和樂器均為青瓷器;罕見的琉璃釉盤蛇玲瓏球形器;除陶質(zhì)的角形器和璧形器外,還有成對的青瓷角形器和璧形器。
第二等級為老虎墩(DⅠ),長方形覆斗狀(?)封土,東西向,長約56,寬約43米;墓床為平地鋪木成長條形,上部及四周均經(jīng)過焚燒,殘長8.6,寬6.6米,墓向約110°;
隨葬器物約500件(已整理370件,有許多隨葬器物散失,還有大量的器物碎片無法確認器形),其中不僅有玉器,而且成組成套的仿銅樂器中既有青瓷樂器,亦有硬陶樂器;角形器和璧形器均為陶質(zhì);而仿銅禮器則均為硬陶器,生活用品為硬陶和泥質(zhì)陶器;
第三等級為萬家墳(DⅥ),長方形覆斗狀土墩,東西向,長42.6,寬35.9,高3.8米。墓葬為平地鋪木,長16.68,寬5.07米,墓向110°;封土后,對墓葬進行焚燒;
隨葬器物亦為500件左右,然未用玉器,樂器中僅有成組的硬陶樂器,不見青瓷樂器;而角形器和璧形器均為陶質(zhì),仿銅禮器和生活用品均為硬陶和泥質(zhì)陶器,與老虎墩相同;
第四等級為曹家墳(DⅢ)和杜家墳(DⅤ),長方形覆斗狀封土,東西向,墓坑的長度8~9米。
曹家墳封土長35,寬26.9,高3.5米;墓坑為長條形,長8.75,寬2.25,深1.95米,墓向112°;隨葬器物93件,除生活用品外,還有陶質(zhì)的角形器、璧形器和玉器;
杜家墳封土長42.6,寬35.9,高2.8米;墓坑為長條形,長8.05,寬2.4,深0.8米,墓向112°。隨葬器物74件,除生活用品外,還有陶質(zhì)角形器和璧形器。
第五等級為老墳墩(DⅡ)和鄒家墩(DⅣ),長圓形饅首狀封土,東西向,墓葬長度2~4米。
老墳墩封土長13,寬10,高2.5米;墓坑呈長方形,坑長4.75,寬3.25,深0.2米,方向112°;隨葬器物52件,除青瓷和陶質(zhì)生活用品外,還有陶質(zhì)樂器懸鈴。
鄒家墩封土長34.5,寬23.5,高1.5米;墓坑為長方形,長3.88,寬2.34,深0.35米,墓向112°;隨葬器物46件,除青瓷和陶質(zhì)生活用品外,還有陶質(zhì)璧形器和玉器。
以往由于考古資料的匱乏,對于越國墓葬的研究僅限于越王墓、貴族墓和平民墓的劃分。由于鴻山越國貴族墓地的發(fā)掘,第一次將同一墓地、不同等級的越國貴族墓葬進行了等級的劃分,因而對于越國貴族墓葬的重新認識和重新劃分,無疑提供了翔實而可靠的研究基礎(chǔ)。
根據(jù)墓葬的規(guī)模、結(jié)構(gòu)和隨葬器物的質(zhì)地、器類和組合,越國貴族墓葬,至少可分為六個等級。
第一等級為印山越王陵。
浙江紹興印山越王陵,長方形覆斗狀封土,東西向,長72,寬36,高9.8米;墓葬平面呈凸字形,總長100米,墓坑長46,寬19,深12.4米,墓道長54、寬6.6-14米,內(nèi)有長條形木屋建筑;隨葬器物有玉鉤、懸鈴(原報告稱玉鎮(zhèn))、劍、鏃、玦、長方形飾等玉器,石矛和木矛柲,以及雕花漆器等。
由于印山越王陵幾乎被盜掘一空,故第一等級的墓葬隨葬器物的情況不明。根據(jù)墓葬中隨葬玉質(zhì)懸鈴、懸掛樂器的玉鉤等玉質(zhì)樂器,玉劍、鏃等玉質(zhì)兵器,以及玉飾和雕花漆器、銅鐸等推測,第一等級的墓葬應(yīng)隨葬玉質(zhì)樂器、兵器、佩飾,石質(zhì)兵器、青銅器和雕花漆木器等。
第二等級為鴻山邱承墩。
無錫鴻山邱承墩,長方形覆斗狀封土,東西向,長78.6,寬50.8,高5.4米;墓葬平面呈“中”字形,長約60,深3米,分為墓道、墓室和后室,有壁龕和排水溝;隨葬器物有大量青瓷禮、樂器和玉器;
第二等級墓葬的主要特征是隨葬大量的青瓷禮器、樂器和玉器。
第三等級有蘇州真山貴族墓、無錫鴻山老虎墩貴族墓、安吉龍山貴族墓和長興鼻子山貴族墓等。
蘇州真山貴族墓(D9M1),長方形覆斗狀封土,東西向,墓坑平面為“凸”字形,墓坑長13.8,寬8米,墓道在墓坑?xùn)|部,長3.6,寬3米,墓底有用石塊堆砌的棺床,長4.05、寬1.92、高0.2米;隨葬器物有虎形璜、瑗等佩玉,珠管等玉飾,戈等玉兵器,以及玉鉤,此外還有漆器等;
鴻山老虎墩貴族墓,長方形覆斗狀封土,東西向,長約56,寬約43米;墓底墊木成長條形,殘長8.6,寬6.6米;隨葬器物有青瓷和陶質(zhì)樂器、陶禮器等;
安吉龍山貴族墓,長方形覆斗狀封土,東西向,長50,寬40,高8米。墓葬平面呈凸字形,墓坑長17.5、寬7.5、深1-1.5米,坑底有縱向墊木,墓道在墓坑?xùn)|部,寬3.4-3.6,深0.4米,甬道正中有一條排水溝;隨葬器物有青瓷獸面鼎、懸鈴,麻布紋硬陶小罐、陶角形器、璧形器、懸鈴等禮樂器和龍形玉佩等玉器;
長興鼻子山越國貴族墓,長方形封土,東西向,長32,寬18,高3.7米,墓葬平面呈“凸”字形,墓坑長14.8、寬5.1~5.7,深2.4米,墓底有2條縱向墊木,墓道位于墓坑?xùn)|部,長7、寬2.2~2.6米;隨葬器物有硬陶角形器等禮器,青瓷甬鐘、鈕鐘、錞于、勾鑃、磬、懸鈴等樂器和瑗、璜、帶鉤、璧形佩、環(huán)形佩、劍首、管、珠等玉器。
第三等級墓葬的主要特征是隨葬較多的瓷質(zhì)、陶質(zhì)的禮器、樂器和玉器。
第四等級有東陽六石鎮(zhèn)貴族墓、鴻山萬家墳貴族墓等。
東陽六石鎮(zhèn)貴族墓,封土橢圓形,東西向,長36,寬26,高4米;墓葬平面呈“凸”字形,墓坑長13.5,寬4,深0.3-0.35米,墓道長4.3米,墓底有橫向墊木;隨葬器物有樽、管、珠、條、片等玉器;
萬家墳貴族墓,長方形覆斗狀土墩,東西向,長42.6,寬35.9,高3.8米;墓床長方形,長16.68,寬5.07米;隨葬器物500余件,隨葬器物中有陶質(zhì)的鼎、盉、匜、角形器、璧形器等禮器和陶質(zhì)的甬鐘、鎛鐘、磬、勾鑃、錞于、丁寧、鼓座、缶和懸鈴等樂器。
第四等級墓葬的特征是僅隨葬單一的玉器或單一的陶質(zhì)禮器和樂器。
第五等級為鴻山曹家墳、杜家墳等。
長條形墓坑,坑長8米左右,隨葬器物中有較多的陶角形器、璧形器,有的還有璧形佩等玉器。
第五等級墓葬的特征是隨葬較多的角形器和璧形器,有的還有少量玉器。
第六等級為鴻山老墳墩、鄒家墩、浙江慈溪羊埠墩、仙人洞等。
長方形墓坑,坑長4米左右,隨葬器物中有陶質(zhì)懸鈴、角形器、璧形器,有的還有璧形佩、璜等玉飾或石璧。
第六等級墓葬的特征是僅隨葬少量的懸鈴,或少量的角形器、璧形器,或少量的玉器。
貴族墓葬的不同等級,表明了在越國貴族內(nèi)部有著嚴格的等級制度。
第四節(jié) 墓主推斷
鴻山越國貴族墓地是以邱承墩為中心的墓葬群,即以邱承墩為中心的家族墓地。因此,對于鴻山貴族墓地墓主的推斷,主要是對邱承墩的墓主進行推斷。
由于邱承墩貴族墓中未發(fā)現(xiàn)任何文字材料,對于墓主的推斷帶來一定的困難。因此只能根據(jù)墓葬的規(guī)模、結(jié)構(gòu)和隨葬器物的數(shù)量、組合等,對墓主的身份進行分析和推斷。
邱承墩為僅次于印山越王陵的特大型墓葬,其墓坑長度為越王陵的一半,大于所有已發(fā)掘的大型越國墓葬,而墓室平面呈“中”字形的,在越國墓葬中也僅此一座;墓葬不僅有墓道、墓室、后室和壁龕,墓室中還用木板等木質(zhì)材料隔成主室和南北側(cè)室,其復(fù)雜程度也僅次于越王陵;在江浙一帶以往發(fā)掘的所有大型貴族墓,無論是墓葬規(guī)模、墓室結(jié)構(gòu)和隨葬器物的數(shù)量、等級,皆無與之相比者。
隨葬器物中,墓主生前佩帶的是“五璜佩”,而埋葬時又使用了玉覆面,其規(guī)格在春戰(zhàn)時期大致與諸侯相當;青瓷樂器中,既有中原系統(tǒng)的鐘、鎛和磬,亦有越系統(tǒng)句鑃、錞于、丁寧、懸鈴,還首次發(fā)現(xiàn)鼓座、振鐸和三足缶,其中錞于、振鐸均出現(xiàn)了模仿中原禮制的“特懸”。其樂器的數(shù)量之龐大、等級和規(guī)模之高,亦不亞于春戰(zhàn)時期中原的諸侯;青瓷禮器中,鼎、豆、壺的組合顯然模仿中原禮制,而用鼎的數(shù)量又不合周代禮制,明顯出現(xiàn)僭越;冰酒器、溫酒器等高等級的青瓷酒器和罍、鑒等大型青瓷器,無不顯示出墓主生前顯赫的地位;蛇為越人的圖騰,為越國的象征,亦或為神權(quán)、王權(quán)的象征,而盤蛇的琉璃釉玲瓏球形器、盤蛇的青瓷鼓座以及鐘、鎛、鐸等青瓷樂器上大量出現(xiàn)蛇的造型,也暗示著墓主生前可能擁有極高的權(quán)力。
根據(jù)墓葬的規(guī)模和隨葬器物的數(shù)量、等級,邱承墩墓主的身份應(yīng)相當于春戰(zhàn)國時期的諸侯。越國在允常之際,“拓土始大,稱王”,已出現(xiàn)僭越;勾踐滅吳之后,橫兵于江淮,號稱霸王,《吳越春秋·勾踐伐吳外傳》云:范蠡曰:“昔吳之稱王,僭天子之號……今君遂僭號不歸,恐天變復(fù)見”,可見越王勾踐滅吳稱霸之后,僭天子之號,不可一世。越王既僭為天子,僅次于越王的越國貴族,其享用的墓葬的規(guī)模和隨葬器物的等級當與中原的諸侯相當。
據(jù)《左傳》、《史記》、《國語》、《越絕書》、《吳越春秋》等史書的記載,春秋戰(zhàn)國時期,越國僅次于越王的貴族是越大夫;根據(jù)墓葬的等級規(guī)模和隨葬器物,邱承墩貴族墓僅次于印山越王陵,因此邱承墩貴族墓的墓主應(yīng)為僅次于越王的越國大夫。
越國實行的是“五大夫”制,亦可能是“八大夫”制;抑或先后為“五大夫”和“八大夫”。
《國語·吳語》云:“越王句踐乃召五大夫”,《吳越春秋·勾踐歸越外傳》云:“越王召五大夫而告之”;
《吳越春秋·勾踐伐吳外傳》云:“越王乃請八大夫”。
越國大夫見諸史籍的并非八人,根據(jù)《左傳》、《史記》、《漢書》、《國語》、《呂氏春秋》、《說苑》、《越絕書》、《吳越春秋》、《新書》、《水經(jīng)注》等文獻記載,勾踐時期的越國大夫有靈姑浮、石買、文種、范蠡、計然(研、倪)、扶(馮、逢、佚)同、皋(句、睪、渠)如、苦(若、車)成、皓、諸稽(柘)郢、曵(后、舌、泄、泄)庸、疇無余、謳陽等。
諸大夫中,石買在勾踐滅吳之前被誅?!对浇^書·地傳》云:“句踐與吳戰(zhàn)于浙江之上,石買為將?!兄琳憬希瑪貧o罪,欲專威服軍中,動搖將率,獨專其權(quán)。士眾恐懼,人不自聊?!勘婔~爛而買不知,尚猶峻法隆刑。子胥獨見可奪之證,變?yōu)槠嬷\,或北或南,夜舉火擊鼓,晝陳詐兵。越師潰墜,政令不行,背叛乖離。還報其王,王殺買,謝其師,號聲聞吳”。《越絕書·范伯》云:“于是石買益疏。其后使將兵于外,遂為軍士所殺”。
疇無余、謳陽在滅吳之前被吳俘獲?!蹲髠鳌钒Ч辏骸傲卤樱阶臃?,為二隧。疇無余、謳陽自南方,先及郊。吳大子友、王子地、王孫彌庸、壽于姚自泓上觀之?!矣?,戰(zhàn),彌庸獲疇無余,地獲謳陽”。
文種在滅吳之后被賜死。《史記·越世家》云:“范蠡遂去,自齊遺大夫種書曰:'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種見書,稱病不朝。人或讒種且作亂,越王乃賜種劍曰:'子教寡人伐吳七術(shù),寡人用其三而敗吳,其四在子,子為我從先王試之。’種遂自殺”;《吳越春秋·勾踐伐吳外傳》云:“越王復(fù)召相國,謂曰:'子有陰謀兵法,傾敵取國。九術(shù)之策,今用三已破強吳,其六尚在子所,愿幸以余術(shù)為孤前王于地下謀吳之前人。’于是種仰天嘆曰:'嗟乎!吾聞大恩不報,大功不還,其謂斯乎?吾悔不隨范蠡之謀,乃為越王所戮。吾不食善言,故哺以人惡。’越王遂賜文種屬盧之劍。種得劍,又嘆曰:'南陽之宰而為越王之擒!’……遂伏劍而死”。
滅吳之后,諸大夫人心惶惶,《吳越春秋·勾踐伐吳外傳》云:“自是之后,計倪佯狂,大夫曵庸、扶同、皋如之徒,日益疏遠,不親于朝”;史籍中諸大夫所終雖不見記載,但除石買、疇無余、謳陽之外,皆應(yīng)歿于滅吳之后。
《吳越春秋·勾踐伐吳外傳》云:文種則被越王“賜以屬廬之劍,伏劍而死”后,勾踐“葬種于國之西山,樓船之卒三千,造鼎足之羨”;而《越絕書·地傳》則云:“種山者,句踐所葬大夫種也。樓船卒二千人,鈞足羨,葬之三蓬下”。
此時的蘇州為越國都城,國之西山即蘇州之西,大致在今蘇州的滸墅關(guān)至無錫的鴻山一帶?!秴窃酱呵铩份d文種之墓為“鼎足之羨”,似為三條墓道,顯然與邱承墩大墓不合;而《越絕書》云“鈞足羨”,似為對稱的墓道,又與邱承墩貴族墓相似,因此不排除為鴻山越國貴族墓地為越大夫文種的家族墓地。
范蠡在滅吳之后出走,不知所終。《國語·越語》云:“反至五湖,范蠡辭于王曰:'君王勉之,臣不復(fù)入越國矣’。遂乘輕舟以浮于五湖,莫知其所終極”;《吳越春秋·勾踐伐吳外傳》亦云:范蠡“乃乘扁舟,出三江,入五湖,人莫知其所適”;有關(guān)范蠡的去向顯得撲朔迷離。
《史記·越世家》:“范蠡浮海出齊,變姓名,自謂鴟夷子皮,……止于陶,……于是自謂陶朱公”;《史記·貨殖列傳》云:“范蠡既雪會稽之恥,……乃乘扁舟浮于江湖,變名易姓。適齊為鴟夷子皮,之陶為朱公”,然范蠡乘一葉扁舟如何適齊?如何之陶?似乎從未有人深究。
《史記·伍子胥列傳》:“吳王聞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鴟夷革,浮之江中”;賈誼《新書·耳痹》云:“伍子胥……身鴟夷而浮江”,子胥身鴟夷,而范蠡自謂“鴟夷子皮”,耐人尋味。
《呂氏春秋·悔過》云:“故箕子窮于商,范蠡流乎江”,《呂氏春秋·離謂》又云:“范蠡、子胥以此流”;盡管文辭晦澀,然字里行間仍透露出范蠡可能與伍子胥命運一也;
《新書·耳痹》云:“事濟功成,范蠡負石而歸五湖,大夫種系領(lǐng)謝室,渠如處車裂回泉”。如是,則有可能在勾踐滅吳后,范蠡的歸屬與文種、句如相同。
《國語·越語》云:范蠡“擊鼓興師以隨使者,至于姑蘇之宮,不傷越民,遂滅吳。反至五湖,范蠡辭于王,曰:'君王勉之,臣不復(fù)入越國矣’?!斐溯p舟以浮于五湖,莫知其所終極”。五湖,當泛指湖蕩密布之地,姑蘇附近的五湖,正與鴻山一帶的地貌相同。而鴻山一帶的許多地名如蠡河、蠡湖、仙蠡墩、西施墩等皆與范蠡、西施有關(guān),也許并非巧合;尤其是蠡湖,更是相傳為范蠡助越王勾踐雪會稽之恥后,偕西施泛舟五湖的隱居之處。
不管范蠡是“出三江、入五湖”,還是“流乎江、歸五湖”,鴻山越國貴族墓地亦有可能為越大夫范蠡的家族墓地。
越王勾踐滅吳后大肆誅殺功臣,應(yīng)是不爭的史實,“兔死狗烹、鳥盡弓藏”是流傳至今的成語。從越王勾踐誅殺文種后又予以厚葬的情況分析,邱承墩大墓的墓主可能為滅吳之后的越大夫,而鴻山越國貴族墓地諸多墓葬的埋葬時間幾乎一致,亦暗示著鴻山越國貴族墓地可能為同時被誅的越大夫的家族墓地。
盡管鴻山越國貴族墓地有可能為越大夫范蠡或文種的家族墓地,然因文字材料的匱乏,對其墓主的推斷與考證,有待今后。
第五節(jié) 禮器研究
禮器既包括鼎、豆、壺,亦應(yīng)包括鐘、鎛、磬,是謂“鐘鳴鼎食”。然由于鴻山越國貴族墓出土樂器的數(shù)量、種類較多,故另列一節(jié)。
禮器主要出土于特大型墓葬邱承墩和大型墓葬老虎墩、萬家墳,中、小型墓葬中亦隨葬少量禮器。所有墓葬中出土的禮器皆為明器,即仿青銅器的青瓷器或陶器。仿銅的禮器不僅造型與青銅器一致,還貼有青銅器常見的獸首流、獸面耳或鋪首,而紋飾則以戳印的“C”形或“S”形紋代替春秋國戰(zhàn)時期流行的蟠螭紋或蟠虺紋。
邱承墩隨葬青瓷禮器有盆形鼎、甗形鼎、獸面鼎、蓋豆、壺、三足壺、扁腹壺、盒、蓋盒、盆、三足盆、鑒、匜、罍、罐、盉、溫酒器、冰酒器、酒杯、吊釜、盤、三足盤、缽、碗、小豆、虎子、角形器、璧形器和琉璃釉盤蛇玲瓏球形器等,除罍、鑒等大件青瓷器置放于墓室前部、青瓷璧形器和角形器置放于墓室后部外,主要置放于后室,而四件琉璃釉盤蛇玲瓏球形器則與玉器置放在一起,當在墓主的身上或身旁;
老虎墩隨葬硬陶禮器有盆形鼎、獸面鼎、罍、罐、盉、三足匜、圈足爐盤、炙爐、碗、缽、盅、角形器、璧形器等,置放情況不明;
萬家墳隨葬硬陶、泥質(zhì)陶禮器有蓋鼎、提梁罐、盉、匜、盆、盤、爐盤、炙爐、角形器、璧形器等、主要置放于墓葬的東部和西部。
出土禮器數(shù)量最多的的墓葬是邱承墩,而且全部為青瓷制作;其次為老虎墩,隨葬的禮器為硬陶制作;而萬家墳出土的禮器少量為硬陶,大部為泥質(zhì)陶制作。
根據(jù)隨葬禮器的數(shù)量質(zhì)地分析,邱承墩隨葬的皆為青瓷器;老虎墩主要為硬陶器,而萬家墳主要為泥質(zhì)陶器。因此根據(jù)禮器的質(zhì)地,大型墓葬還可分為兩個等級,即老虎墩的等級高于萬家墳。
鴻山越國貴族墓出土的禮器,大致可分為兩個系統(tǒng),即越系統(tǒng)和中原系統(tǒng)。
仿中原系統(tǒng)的禮器有蓋鼎、蓋豆、壺、盆、盤、鑒、匜、盉、盒等,基本組合為鼎、豆、壺。越可能受到楚、徐的影響,其數(shù)量明顯不合周代禮制。
由于鴻山出土的禮器采用青瓷或硬陶制作,因此在裝飾上活潑多變。
蓋鼎多飾戳印的“S”形紋;盉、壺亦飾“S”形花紋帶;盆、盤的紋飾常飾水波紋;鑒、匜、盆、盤的鋪首上多貼有“S”形附加堆紋;盉的提梁上飾蛇形扉棱等。禮器盡管在造型上與中原相似,然在裝飾風格上則與中原禮器有著明顯的差異,并逐漸成為越人的傳統(tǒng)禮器,甚至對西漢時期的閩越國和南越國產(chǎn)生深遠的影響。
越系統(tǒng)的禮器有越式鼎,主要為盆形鼎和甗形鼎;此外還有獸面鼎,而獸面鼎在越之外還流行于舒;除鼎之外,常見的禮器有罍、罐、筒形罐,盆、三足盆、盤、三足盤、鳥形鈕蓋缽、角形器、璧形器等;而溫酒器、冰酒器、吊釜和瀝水器、扁腹壺、圈足爐盤、長方形炙爐、虎子、琉璃釉盤蛇玲瓏球形器等,都是首次發(fā)現(xiàn)的越國禮器。
成套的青瓷溫酒器、冰酒器是首次發(fā)現(xiàn),由此可見越國貴族生活的奢華。冬季使用的溫酒器由爐盤、溫酒器組成,爐盤內(nèi)置炭,有的底部還有細條形鏤孔,溫酒器內(nèi)置水,小孔內(nèi)置酒杯,以火溫水,以水溫酒,科學(xué)合理;夏季使用的冰酒器與溫酒器的結(jié)構(gòu)基本相同,其下為承盤,內(nèi)可置冰,冰酒器內(nèi)置水,小孔內(nèi)置酒杯,冰降水溫,水降酒溫。
南方的吳越亦有冰室,《越絕書·吳地傳》云:“閶門外郭中冢者,闔閭冰室也”;《越絕書·地傳》云:“東郭外南小城者,句踐冰室,去縣三里”。冰酒器的發(fā)現(xiàn),可證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吳、越有冰室并非虛言。
青瓷吊釜、瀝水器是在吊釜內(nèi)燒水用以燙碗、燙酒杯的衛(wèi)生器皿,吊釜的兩耳外有半圓形的立耳,當釜吊起燒水時可擋住上竄的火焰,而不至燒斷刀釜的繩索;釜內(nèi)的水燒開后,將碗或酒杯倒扣在底部有孔的瀝水器內(nèi),置入釜中燙碗或酒杯,瀝水器提起后,碗、杯上的水便自然瀝下,衛(wèi)生而科學(xué)。
虎子亦同樣為衛(wèi)生潔具,這是目前我國發(fā)現(xiàn)的最早的青瓷虎子,其造型與江蘇丹徒王家山出土的青銅虎子相同,然流上有缺,顯然為溺器??梢婋m在蠻荒之地的越國貴族,其生活十分講究。
角形器、璧形器也是越國貴族使用的禮器,以往發(fā)現(xiàn)的皆為陶質(zhì),但由于所發(fā)掘的墓葬多被盜掘,加之陶質(zhì)易碎,其具體數(shù)量不清,也未引起足夠的重視。青瓷角形器和璧形器為首次發(fā)現(xiàn),并單獨置放在墓室中部,且各為18件,這為探討角形器、璧形器的用途提供了可能。
越國的風俗與中原有著較大的差異,除斷發(fā)文身外,最突出的是信鬼神、好淫祀?!犊讌沧印ば陶摗吩疲骸胺騾窃街?,男女無別,同川而浴,民輕相犯。故其刑重而大勝,由無禮也”;《尚書大傳》卷四云:“吳越之俗,男女同川而浴,其刑輕而不勝,由無禮也”;《吳郡志·風俗》云:“江南之俗,……其俗信鬼神,好淫祀”;《漢書·地理志》顏師古注:“荊人鬼,越人幾,今之巫祝、禱祠、淫祀之比也”,《集韻》:“吳人鬼,越人幾;南方之鬼曰幾”。越人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至春秋戰(zhàn)國時期,仍然保留著已不為中原所理解的生殖崇拜遺風,故《禮記·曲禮》下云:“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因此,單獨置放且數(shù)量相等的角形器與璧形器可能象征陰陽,即越人物化的“淫祀”。
除青瓷禮器外,硬陶禮器的制作亦有濃郁的地方特色:
硬陶盉的器身作小口罐形,下有三足,前出獸首流,肩部有對稱的半環(huán)形提耳,為首次發(fā)現(xiàn)的越國禮器。
硬陶提梁罐的提梁為獸身,兩端出獸首和獸尾,身上裝飾雞冠狀脊刺,為罕見的越國禮器。
硬陶帶蓋盂的蓋鈕為一立鳥,肩部貼三個立鳥,造型十分生動。器蓋上立三鳥的傳統(tǒng),甚至影響到西漢的閩越國。
硬陶圈足爐盤是典型的越國禮器,其造型與諸暨次塢上河出土的青銅爐盤相同。青銅圈足爐盤還見于徐,越地流行的圈足爐盤可能受到徐的影響。
硬陶長方形炙爐為烤肉用的器具,其造型與西漢南越王墓出土的青銅炙爐完全相同,可見越國貴族烤肉的傳統(tǒng)一直延續(xù)到西漢。
此外,禮器中的低溫燒制的陶胎琉璃釉盤蛇玲瓏球形器更是罕見,整個玲瓏球由盤曲的八條蛇構(gòu)成,蛇身飾點狀琉璃釉和紅彩。蛇是越人的圖騰,據(jù)《吳越春秋·闔閭內(nèi)傳》記載:伍子胥“造筑大城,……越在東南,故立蛇門,以制敵國?!皆谒任?,其位蛇也,故南大門上有木蛇,北向首內(nèi),示越屬于吳也”,此云吳人以蛇代越;而《越絕書·九術(shù)》云:“于是作為策楯,嬰以白璧,鏤以黃金,類龍蛇而行者,乃使大夫種獻于吳”,越人以蛇自代,以示屈吳。可見在春戰(zhàn)之際,越仍以蛇作為國家的象征。琉璃釉盤蛇玲瓏球形器不見記載,亦不知其器名與作用。根據(jù)其置放位置和由越國的圖騰蛇構(gòu)成,可能為越國王權(quán)或神權(quán)的象征。
禮器的質(zhì)地、數(shù)量、組合,不僅反映了春秋戰(zhàn)國時期越國存在著森嚴的等級,而且反映了越國在模仿中原的同時,更是頑強地保留了自身的禮制特征。根據(jù)出土的禮器推測,可能在越國內(nèi)部,還存在著目前鮮為人知的“越禮”。
鴻山越國貴族墓出土的禮器,以青瓷器居多。其中有少量的青瓷器造型規(guī)整,胎色泛白,內(nèi)外施釉,釉色泛青泛綠,胎釉結(jié)合極好。然囿于以往的習慣認識,凡漢代以前的青瓷器均稱之為“原始青瓷器”。
判斷是否為青瓷或原始青瓷的標準原本是一個理化標準,當對某一件瓷器進行理化測試時,符合這一標準的即成熟青瓷,而達不到這一標準的即原始青瓷。然很長一段時間內(nèi),這一理化標準轉(zhuǎn)換成了時代標準:即漢代以前的青瓷,皆稱之為原始青瓷;而漢代以后的青瓷皆稱之為成熟青瓷或青瓷,這一概念的轉(zhuǎn)換顯然是極不科學(xué)的。
鴻山越國貴族墓出土的大量高等級的青瓷器,其窯口也是值得重點研究的對象之一。邱承墩出土的一件青瓷磬上,在“C”形紋內(nèi)有一刻劃的葉脈紋,同樣的紋飾見于浙江紹興漓渚出土的青瓷匜,不同地區(qū)不同器形上出現(xiàn)相同的葉脈紋,可能為同一窯口的標識;在浙江蕭山的茅灣里和進化、紹興的富盛、上虞的小仙壇和帳子山、德清的亭子橋和馮家山等地均發(fā)現(xiàn)了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古窯址,而根據(jù)鴻山出土青瓷器的胎、釉及造型推測,其窯口應(yīng)在浙江。目前在浙江所發(fā)現(xiàn)的諸多古窯址中,燒制青瓷罍、罐、盆、炙爐、杯和甬鐘等禮樂器的窯址僅有德清的亭子橋和馮家山。因此根據(jù)青瓷器的器類推測,鴻山越國貴族墓出土的青瓷器可能為浙江德清一帶燒制。
鴻山越國貴族墓葬的發(fā)掘,還糾正了以往出土的越國禮器名稱上的混亂。在浙江的紹興、杭州、諸暨、慈溪、黃巖、上虞、余姚、蕭山、海鹽、海寧、長興、安吉和江蘇的蘇州、吳江等地,均出土過越國禮樂器,然由于大多為零星出土和征集,而系統(tǒng)出土的較少,因此在器物定名上出現(xiàn)了許多模糊認識,如將樂器懸鈴定名為“權(quán)”,將溫酒器的爐盤定名為“三足鑒”等,不一而足。
《史記·東越列傳》云:“閩越王無諸及越東海王搖者,其先皆越王句踐之后也”;《史記·南越列傳》云:“漢(高帝)十一年,……立佗為南越王,與剖符通使,和集百越”;在福建武夷山閩越“王城”遺址和廣州的南越王墓中都出土了與鴻山越國貴族墓地相同或相似的器物,可見越國的禮樂文化對秦漢時期的東越和南越產(chǎn)生巨大的影響。
鴻山越國貴族墓出土的成組成套的禮樂器,為深入研究春秋戰(zhàn)國時期越國的禮樂制度,為研究越國禮樂器的組合,乃至研究越文化與秦、楚、吳、徐、舒文化的相互關(guān)系,以及與秦漢時期的閩越和南越的嬗承關(guān)系,無疑有著重要的意義。
第六節(jié) 樂器研究
樂器主要出土于大型墓葬萬家墳、老虎墩和特大型墓葬邱承墩,樂器的質(zhì)地皆為青瓷或硬陶,顯然是仿青銅器的明器。鴻山越國貴族墓出土的樂器雖然不能測音,更不能演奏,但皆按原大仿制,造型逼真,組合完整,因此對于研究春秋戰(zhàn)國時期越國樂器的種類與組合乃至越國的禮樂制度,有著重要意義。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說君兮君不知”,《說苑·善說》所載的著名的“越人歌”,反映了越國民間音樂與楚國音樂存在較大的差異;紹興坡塘獅子山戰(zhàn)國墓出土的銅屋中,有伎樂在演奏鼓笙琴瑟,反映了音樂在越國貴族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越絕書·陳成恒》云:越王句踐曰:“孤身不安床席,口不甘厚味,目不視好色,耳不聽鐘鼓者,已三年矣”,越王宮中當設(shè)有鐘鼓樂;《呂氏春秋·遇合》云:“客有吹籟見越王者,羽角宮徵商不謬,越王不善,為野音反善之”,則反映越國貴族音樂亦被中原稱之為“野音”,可見越國音樂有著自身的傳統(tǒng),且與中原音樂存在較大的差異。
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越國不但有禮樂,甚至還有專門的樂宮?!对浇^書·地傳》:“北郭外,路南溪北城者,句踐筑鼓鐘宮也”。
樂器除演奏禮樂外,還用于軍旅?!对浇^書·吳王占夢》:“范蠡左手持鼓,右手操枹而鼓之”;《史記·越世家》:“范蠡乃鼓進兵”。
此外,越人的奏樂可能還用于祭祀,越人“信鬼神”,“巫祝、禱祠、淫祀之比也”,因此,越人大量使用樂器,也許還為了在祭祀中娛鬼禮神。
出土樂器的墓葬中,以邱承墩為最,樂器全部為青瓷制作,器形有甬鐘、鎛鐘、編磬、句鑃、錞于、丁寧、振鐸、三足缶、懸鼓座和懸鈴等十類。除磬和懸鈴置放于墓葬西部的后室外,其余樂器均置放于墓道南側(cè)的壁龕內(nèi)。
其次為老虎墩,出土的樂器既有青瓷制作,亦有硬陶制作,已修復(fù)的樂器有甬鐘、鎛鐘、編磬、句鑃、錞于、丁寧、懸鈴等七類。樂器置放情況不明。
而萬家墳出土的樂器全部為硬陶制作,器形有甬鐘、鎛鐘、編磬、句鑃、錞于、丁寧、懸鼓座和懸鈴等八類;另外,墓葬中還出土了1件堆塑的硬陶蜥蜴,與邱承墩出土的三足缶上堆塑的蜥蜴相同,蜥蜴腹部的弧度也與缶的上腹部大致相同,由此推測還應(yīng)有缶。樂器置放于墓葬的西部。
隨葬樂器的墓葬中,邱承墩皆為青瓷樂器,老虎墩中青瓷樂器和硬陶樂器參半,而萬家墳皆為硬陶樂器。因此根據(jù)樂器的質(zhì)地分析,大型墓的等級同樣存在差異,即老虎墩的等級高于萬家墳。
三座墓葬出土的同樣的樂器,造型和裝飾風格上也不盡相同。
邱承墩的樂器造型渾厚規(guī)整,與中原的青銅樂器的造型和裝飾風格相同或相近;老虎墩的樂器造型怪異詭秘,甬鐘器形修長,鎛鐘變化多端;而萬家墳的樂器造型敦厚,紋飾繁縟?;蛟S老虎墩和萬家墳的樂器更能夠反映越的風格。
樂器大致可分為兩個系統(tǒng),即中原系統(tǒng)和越系統(tǒng),然越系統(tǒng)的樂器中又采用了中原禮制,如錞于、振鐸都出現(xiàn)了一件造型獨特的有別于其他成組的樂器,可能為仿中原禮制的“特懸”,耐人尋味。
仿中原系統(tǒng)的樂器有甬鐘、鎛鐘和編磬,盡管樂器的器形仿中原青銅樂器,但在裝飾上仍出現(xiàn)越的風格,甬鐘的懸蟲和鎛鐘的鈕出現(xiàn)蛇的造型,甬鐘、鎛鐘的篆部飾戳印的“S”形或“C”形紋,編磬的兩端也同樣飾戳印的“S”形或“C”形紋,可見越人在吸收中原文化的同時,仍頑強地保留著越人的文化傳統(tǒng)。
越系統(tǒng)的樂器有句鑃、錞于、丁寧、振鐸、三足缶、懸鼓座和懸鈴,其中振鐸、三足缶和懸鼓座為首次發(fā)現(xiàn)的越國樂器。
越系統(tǒng)的樂器中,句鑃為最主要的演奏樂器。其置放方式與甬鐘相反,即于朝上,柄朝下,自大至小插于簴架,以枹擊之。
“句鑃”一名不見記載,而青銅句鑃主要出土于越地。浙江紹興出土的“配兒句鑃”云:“配兒……擇厥吉金,……自作句鑃”,德清出土的“其次句鑃”云:“其次擇其吉金,鑄句鑃”;江蘇常熟出土的“姑馮句鑃”云:“姑馮厥同之子擇厥吉金,自作商句鑃”,皆自名“句鑃”,可見句鑃為典型的越國樂器。
錞于和丁寧在吳越地區(qū)常見,往往成組出土,鎮(zhèn)江王家山、丹徒北山頂?shù)却呵锿砥诘哪乖嶂薪猿鐾吝^青銅錞于和丁寧,浙江海鹽黃家山也出土過青瓷錞于,常見三件錞于配一件丁寧。
錞于未見有銘文,更無自名,然多見于文獻記載?!吨芏Y·地官·鼓人》云:“以金錞和鼓”,鄭注:“錞,錞于也。圜如碓頭,大上小下”;《國語·晉語》:“戰(zhàn)以錞于、丁寧,儆其民也”。
丁寧又名鐲、鉦,《周禮·地官·鼓人》云:“以金鐲節(jié)鼓”,鄭注:“鐲,鉦也。形如小鐘,軍行鳴之,以為鼓節(jié)”;《說文·金部》:“鐲,鉦也”。除文獻有記載外,鉦還有自名,“徐莤尹鉦鋮”、“余冉鉦鋮”等,均自名“鉦鋮”。
振鐸出土較少,而越鐸則是首次發(fā)現(xiàn)?!吨芏Y·地官·鼓人》云:“以金鐸通鼓”,鄭注:“鐸,大鈴也。振之以通鼓”,賈疏:“此是金鈴金舌,故曰金鐸”;《說文·金部》:“鐸,大鈴也。兩司馬執(zhí)鐸”。
《國語·吳語》:“昧明,既陳。王乃秉枹,親就鳴鐘、鼓、丁寧、錞于、振鐸,勇怯盡應(yīng),三軍皆嘩,扣以振旅,其聲動天地”。
因此,鐸應(yīng)有兩個不同的系統(tǒng),即 “執(zhí)柄振之”的中原系統(tǒng)和“懸而扣之”的吳越系統(tǒng)。
三足缶為首次發(fā)現(xiàn),而越國有缶亦不見記載?!墩f文· 缶部》:“缶,瓦器,所以盛酒漿,秦人鼓之以節(jié)歌”;《詩·宛丘》:“坎其擊缶,宛丘之道”;《易·離卦》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藺相如曰:'趙王竊聞秦王善為秦聲,請奏盆缶秦王,以相娛樂’,……于是秦王不懌,為一擊缶”;《史記·李斯列傳》:“夫擊甕叩缶,真秦之聲也”。在以往的考古發(fā)掘中,從未出土過缶,由于缶與其他樂器同置放于壁龕,性質(zhì)自明。缶為叩擊樂器,其叩擊部位為寬沿,寬獸面耳的背面與口沿之間用圓柱形泥條相連,從而使另一半口沿不產(chǎn)生共振;而三足使底部懸空,缶又為深腹,這樣在叩擊時,底與腹可產(chǎn)生共鳴和共振。文獻記載中,僅見缶用于秦,從未見之用于越。浙江紹興印山越王陵在其四周至今保存有完好的隍壕,而隍壕設(shè)施僅見于陜西鳳翔的秦公大墓,這似乎暗示者秦、越之間可能有著某種必然的聯(lián)系,表明秦、越之間有著相互交流,秦文化對越文化產(chǎn)生了一定的影響。越國三足缶的發(fā)現(xiàn),亦可與此相互印證。
懸鼓座亦首次發(fā)現(xiàn)。安徽舒城九里墩春秋墓出土過鼓座,其基本特征是座身中部有一管狀插孔,與之相同;湖北隨縣曾侯乙墓中出土的建鼓,其鼓座與之稍異。紹興306號戰(zhàn)國墓出土的伎樂銅屋內(nèi),前排右側(cè)的伎樂俑危坐,敲擊懸鼓,其鼓座的形態(tài)與鴻山出土的鼓座相同;而江蘇丹徒北山頂春秋墓出土的鼓環(huán),可以360°旋轉(zhuǎn),表明其為懸鼓環(huán)。盡管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鼓有建鼓和懸鼓之分,然吳越流行的應(yīng)為懸鼓。鼓與戰(zhàn)爭關(guān)系密切,《國語·越語》云:“范蠡乃左提鼓,右援枹,以應(yīng)使者,……使者辭反。范蠡不報于王,擊鼓興師以隨使者,至于姑蘇之宮,不傷越民,遂滅吳”。而鼓座上的雙頭蛇也與戰(zhàn)爭有關(guān),《博物志》卷三云:“常山之蛇名率然,有兩頭,觸其一頭,頭至,觸其中,則兩頭皆至,孫武以喻善用兵者”。
懸鈴亦不見記載。《太平御覽》引《伯樂相馬經(jīng)》:“目如懸鈴”,形容良馬眼目高巨。可見此類半球形、中空并可懸掛的樂器可能名“懸鈴”。青瓷和硬陶懸鈴以往在浙江的紹興、蕭山等地均有零星出土,此類樂器往往根據(jù)外形上推測認為是“權(quán)”,而零星出土的青銅懸鈴又認為是“鎮(zhèn)”。由于鴻山越國貴族墓中出土了成組成套且大小有序的懸鈴,可見其應(yīng)為樂器而非其他。
鴻山越國貴族墓中出土的樂器,大致包括了樂音樂器、節(jié)音樂器、滑音樂器和噪音樂器。
樂音樂器主要用于演奏,其基本特征為造型相同,大小有序。甬鐘、鎛鐘、編磬和句鑃皆為樂音樂器;錞于、振鐸雖為軍旅之用,然其達到一定數(shù)量亦可作為樂音樂器;
三足缶、丁寧應(yīng)為節(jié)音樂器,即節(jié)拍樂器;
懸鈴的基本特征雖符合樂音樂器,然其形體較小,且數(shù)量較多,可能是懸掛成排以桴來回滑動以演奏上、下滑音的滑音樂器;
懸鼓座的發(fā)現(xiàn)表明應(yīng)有懸鼓,懸鼓可能為節(jié)音樂器,但更主要的是作為烘托氣氛的噪音樂器。
如以上分析不誤,那么鴻山越國貴族墓出土的樂器,已具備了大型樂隊的基本要素。
鴻山越國貴族墓中出土的樂器,器類繁多,造型各異,氣勢磅礴,洋洋大觀,足以組成龐大的樂隊。
鴻山越國貴族墓中樂器的出土,不僅第一次全面了解了越國樂器的器類和組合,第一次目睹了越國樂器獨特的風采,更重要的是揭示了越文化在保留自身文化傳統(tǒng)的同時,如何對中原禮樂文化的吸收、改造和融合。
第七節(jié) 玉器研究
鴻山越國貴族墓出土的玉器在以往發(fā)現(xiàn)的越國貴族墓葬中數(shù)量最多,種類也最為復(fù)雜,對于研究春秋戰(zhàn)國時期越國的佩玉制度和喪葬用玉,有著重要意義。
鴻山越國貴族墓地共計出土玉器48件,其中老虎墩3件,曹家墳1件,鄒家墩6件,其余皆為特大型墓葬邱承墩出土。
邱承墩出土的玉器組合基本完整,可作為為鴻山越國貴族墓葬出土玉器的代表。
鴻山玉器的玉料質(zhì)地細膩,不同的玉器選用不同的玉料,甚至還利用了“巧色”。
由于特大型墓邱承墩置放墓主的位置被盜,因此隨葬的玉器當有所缺失。墓室的前部計出土了玉器38件,其中石質(zhì)3件,此外還有琉璃器33件。根據(jù)玉器在墓葬中的出土位置和玉器造型,可將其分為葬玉和佩玉。
葬玉有覆面、帶鉤以及石璧;葬玉的主要特征為單面紋飾,與佩玉有明顯的差異;而仿玉的石器則制作草率。
龍紋覆面的正面以十字形條帶紋分為四部分,各有一淺浮雕“S”形龍紋,條帶及周邊陰刻云紋、斜線紋、細方格紋;背面微凹,無紋飾。
蛇鳳紋帶鉤的中部為一絞絲紋圓環(huán),圓環(huán)中心為一橢圓形淺浮雕,上陰刻細密的斜方格紋,其外框為透雕的四鳳,四角向內(nèi)出鳳首,四蛇身與四鳳相連,蛇首穿過中心的圓環(huán),鳳身、蛇身皆陰刻羽狀紋、細斜線紋、鱗紋;背面有一圓扣,無紋飾。
覆面用的是龍紋,而帶鉤用的是蛇紋,龍與蛇的紋飾組合應(yīng)代表了越國最高貴族的身份。杭州石塘出土的一套玉劍飾上,玉劍格上刻有“越王”、“越王之子”,可證墓主的身份之高,而玉劍鞘的紋飾則正是龍蛇組合紋飾,其龍紋與覆面上的龍紋如出一轍。
石璧的位置大致在墓主的足部。云紋石璧制作粗糙,另外兩件無紋飾。
佩玉皆雙面有紋飾,制作精美。根據(jù)佩帶的方式和佩帶部位的不同,佩玉還可分為正佩和雜佩,正佩象征身份、等級和地位,佩帶在胸前,為條形的璜和圓形的璧(環(huán)),間以管形或動物造型的佩飾。雜佩主要有削形、韘形等與兵器有關(guān)的佩飾,佩帶在腰間或身體的其它部位,或許有辟邪之意。
璜自大而小呈現(xiàn)五種不同的形態(tài),即龍形璜、龍鳳璜、云紋璜、雙龍首璜和龍首璜。
龍形璜兩件,呈回首卷尾的龍形,身體卷曲,背部向上呈弧形彎曲,有一穿;
龍鳳璜一件,身體卷曲,背部向上呈弧形彎曲,有一穿,一端為龍首,有角,龍目亦為一穿,一端為鳳首,有冠;
云紋璜兩件,上下均出牙,兩端開條形槽,中部上方有一穿;
雙龍首璜一件,兩端作龍首形,口內(nèi)獠牙呈一圓圈形成圓穿;
龍首璜一件,一端為龍首,一端為龍尾,尾上卷;
另有還有云紋觿兩件,彎月狀,一端寬而平,兩側(cè)出牙。
從出土情況推測,璜應(yīng)是成對的,可能因盜墓而有所缺失。大小有序的五對璜與一對觿,表明墓主生前使用的是“五璜佩”,其身份當與諸侯相當。
璜是貴族身份的象征,璜的數(shù)量代表了貴族身份的高下。從已發(fā)掘的貴族墓分析,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貴族墓有一璜、二璜、三璜和五璜,諸侯為五璜;目前發(fā)現(xiàn)佩有五璜的有三門峽虢國墓地M2012、山西天馬曲村晉侯墓地M31、M91和陜西韓城梁帶村周代大墓等,至于天子佩七璜還是九璜,由于東周的王室墓尚未發(fā)掘,不得而知。
若龍形璜、龍鳳璜、云紋璜、雙龍首璜、龍首璜加上云紋觽組成的“五璜佩”是成對的,應(yīng)佩帶在胸前兩側(cè)。
璧形或環(huán)形的佩飾自大而小是蟠螭紋璧形佩、螭鳳紋璧形佩、谷紋環(huán)形佩、絞絲紋環(huán)形佩和出郭龍紋璧形佩。
蟠螭紋璧形佩一件,正反兩面滿飾淺浮雕的蟠螭紋;
螭鳳紋璧形佩一件,正反兩面均滿飾淺浮雕的螭紋和鳳紋,螭與鳳相互糾結(jié),減地部分陰刻斜線紋,形成兩層紋飾;
谷紋環(huán)形佩一件,邊緣對稱出牙,正反兩面均飾減地谷紋;
絞絲紋環(huán)形佩一件,正反兩面均陰刻絞絲紋;
出郭龍紋璧形佩一件,正反兩面均減地成云紋和卷云紋,龍首、龍尾出郭,陰刻直線和弧線組成的大鱗紋。
另外還有雙龍管形佩一件,中部為方形管,一孔上下貫穿,兩側(cè)各有一透雕的龍,龍回首張口,身體彎曲呈“S”形。
璧形、璧形、環(huán)形、環(huán)形、出郭璧形佩加雙龍管形佩組成的“五環(huán)(璧)佩”,應(yīng)自上而下佩帶在胸前中部,即兩列玉璜之間,與兩側(cè)成對的璜和觿組成一套完整的“正佩”。
春秋戰(zhàn)國時期越國貴族的 “五璜佩”的發(fā)現(xiàn),為研究越國貴族的佩玉方式,提供了極為珍貴的實物資料。
在正佩的璜與璜之間或環(huán)(璧)與環(huán)(璧)之間,還間有管狀和動物造型的玉飾,其中造型特殊、工藝精良的有:
鳳形佩三件,造型各異,均作振翅欲飛狀,應(yīng)佩在璧、環(huán)之間。其中一件白玉鳳雙目及冠減地成高浮雕,正反兩面均陰刻極淺極細、肉眼幾乎看不出羽紋,可謂我國最早的“微雕”;
三角形神獸管兩件,大小、造型及紋飾完全相同,應(yīng)佩在璜與璜之間。上下兩端均為神獸,身上盤繞三條蛇,一蛇頭在背面,兩蛇頭在正面,整器采用高浮雕技法,局部透雕,身體的低凹處陰刻極細的網(wǎng)格紋,背面則為羽狀紋,構(gòu)思奇特,布局嚴謹。
動物形和管形的佩飾應(yīng)為璜或環(huán)(璧)之間的間隔,單一的可能用在環(huán)(璧)形佩之間,成對的可能用在璜形佩之間,成為正佩的重要組成部分。
雜佩主要為仿兵器的玉飾。
獸面紋韘形佩,中空,一端大,一端小,一側(cè)出一方鋬,正面淺浮雕一獸面紋,兩側(cè)陰刻卷云紋,上方有一穿;
削形佩,環(huán)首,削與環(huán)首陰刻云紋,柄陰刻直線紋和斜方格紋。
韘為拉弓射箭之用,而韘形佩盡管形似,然其上部有穿,且內(nèi)壁及其邊緣皆有紋飾,顯然是用于佩帶;削即小刀,削形玉佩十分罕見。
此外還有劍首和劍格,劍首和劍格皆為劍飾,然出土時并未見青銅劍,僅有象征意義。這一現(xiàn)象在浙江的越國貴族墓中亦有類似情況,可能為越國的一種特殊葬俗。
在距今五千年前后的良渚文化時期,越地之玉就已獨領(lǐng)風騷。良渚文化的典型器物有玉琮、玉璧和玉鉞。良渚玉器碩大而深沉,神秘而嚴謹,尤其是玉琮上陰線細刻的獸面羽人紋和玉鉞上的淺浮雕獸面紋,其治玉工藝技藝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為越玉發(fā)展的第一個高峰。越在甲骨文中為“戉”,越之名越,可能來源于良渚文化特有的玉鉞。
西周時,天子所陳寶物中即有越玉。《尚書·顧命》:“越玉五重,陳寶”;馬融注:“越地所獻玉也”。
春秋戰(zhàn)國時期,諸侯爭霸,百家爭鳴,各諸侯國的玉雕藝術(shù)也爭奇斗艷,精彩紛呈現(xiàn)。此時佩玉特別發(fā)達,最具代表性的是造形呈“S”形的富有動感的龍、鳳形玉璜,而璜的多少又代表了貴族身份的尊卑高下。
于越為百越之首,允常之際,“拓土始大,稱王”;勾踐滅吳后,橫兵于江淮,號稱霸王。因此,春戰(zhàn)之際當為越玉發(fā)展的第二個高峰。盡管以往在紹興印山、坡塘,蘇州真山、杭州石塘,安吉龍山、垅壩,長興鼻子山、東陽前山等地的越國貴族墓出土過玉器,但無論是玉器的器形、器類,玉器組合,還是制作的精美程度都較之鴻山玉器為遜。因此,鴻山玉器代表了越國最高等級的玉器,代表了越國最高水平的治玉工藝。
《禮記·玉藻》:“古之君子必佩玉,……行則鳴佩玉。……居則設(shè)佩,朝則結(jié)佩……凡帶必佩玉,……君子無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
《孔子家語·問玉》孔子曰:“夫昔者君子比德于玉,溫潤而澤,仁也;縝密以栗,智也;廉而不劌,義也;垂之如墜,禮也;叩之,其聲清越而長,其終則詘然樂矣;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孚尹旁達,信也;氣如白虹,天也;精神見于山川,地也;圭璋特達,德也;天下莫不貴者,道也。詩云:'言念君子,溫其如玉’,故君子貴之也”。
鴻山越國貴族墓出土的玉器,反映了春秋戰(zhàn)國時期“君子比德于玉”、“君子無故,玉不去身”的思想已滲透到偏居?xùn)|南一隅的越地。
越國玉器的基本特征可歸納為玉料精良、精雕細琢、造型奇巧、紋飾細膩,在林立的諸侯國中獨樹一幟,而鴻山越國貴族墓出土的玉器,將越玉的這些特征表現(xiàn)得淋漓盡致。
鴻山越玉的造型,由于受中原禮制的影響,而采用“五璜”和“五環(huán)(璧)”;同時也或多或少受到楚文化的影響,在造型上與楚玉相同或相近,如龍形璜。除此之外,在非“五璜”的玉器上,則凸顯越玉的豐采。如蛇鳳紋帶鉤上四蛇、四鳳相互交織;三角形神獸管上三條蛇從雙頭神獸的胸前盤至腦后;振翅欲飛的鳳形玉佩,羽毛紋飾細到肉眼難辨;雙龍管形佩、龍鳳璜和雙龍首璜的造型和紋飾融為一體。表現(xiàn)了越人獨特的宗教信仰和審美情趣。
鴻山越玉工藝,不僅有越地傳統(tǒng)的治玉工藝,如鏤孔、邊緣切割、減地、鉆孔、拋光、陰刻單線或雙勾云紋、網(wǎng)格紋、鱗紋、羽狀紋、絞絲紋等,亦有春秋戰(zhàn)國時期新出現(xiàn)的器形和紋飾,如劍首、劍格、韘形、削形佩和減地谷紋璧等,而鳳形佩、神獸管、龍鳳璜、雙龍首璜、螭鳳紋璧形佩等,將良渚文化的陰線細刻發(fā)展成“微雕”,尤其反映出越玉奇巧和細膩的特征。
鴻山越國貴族墓出土的玉器,為春秋戰(zhàn)國玉器中的一朵奇葩,它不僅展示了越人治玉的高超技藝,更展示了越國王侯玉器的風采。
第八節(jié) 結(jié) 語
鴻山越國貴族墓地的考古發(fā)掘,是繼浙江紹興印山越王陵之后最重要的考古發(fā)現(xiàn),不僅填補了春戰(zhàn)時期越國考古資料的空白,同時為重新審視越國的歷史,為全面而系統(tǒng)地進行越國埋葬制度、禮樂制度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課題和新的研究方向。
邱承墩為僅次于紹興印山越王陵的春秋戰(zhàn)國時期越國的第二大墓,其出土的大量青瓷禮器、樂器和玉器,從一個側(cè)面反映了越王勾踐時期的強盛和輝煌,為越國史乃至百越民族史的研究,提供了科學(xué)的考古資料。
鴻山越國貴族墓地的埋葬制度和等級制度,首次揭示了越國春秋戰(zhàn)國時期越國的社會性質(zhì);而鴻山越國貴族墓地的完整性和隨葬禮器、樂器的完整性,尤其是禮樂文化中和諧地融入中原禮制,對于越國禮樂制度與中原禮樂制度的相互關(guān)系的研究,乃至先秦史的綜合研究,均有著積極的意義。
鴻山越國貴族墓地的發(fā)現(xiàn)是江浙地區(qū)在戰(zhàn)國時期越國考古上的重要突破,其考古發(fā)掘的重要意義可歸納為:
一. 鴻山貴族墓地的埋葬制度、等級制度和出土的成組成套的越國隨葬器物,可以系統(tǒng)地對越國的埋葬禮制、埋葬習俗、禮樂制度及與中原禮樂制度的相互關(guān)系進行科學(xué)地綜合研究;
二. 墓地出土的大批精美的越國玉器,為更加深入地進行越國佩玉制度和對玉器的制作工藝尤其是玉器的微雕工藝的研究提供了豐富的實物資料;
三. 鴻山越國貴族墓地青瓷器和的出土,更是研究和探討我國瓷器的起源和發(fā)展的珍貴資料;首次發(fā)現(xiàn)的戰(zhàn)國早期的低溫琉璃釉陶器對于研究我國陶瓷史更是彌足珍貴;
四. 鴻山越國貴族墓地出土的組合完整的打擊樂器,為研究春秋戰(zhàn)國時期越國樂器的特征和組合,乃至全面地研究中國音樂史,開辟了新的領(lǐng)域和新的空間;
五. 鴻山越國貴族墓地出土的大量禮器,還出現(xiàn)在西漢時期的閩越國和南越國。因此鴻山越國貴族墓地的發(fā)現(xiàn)與發(fā)掘,不僅對于於越文化的研究,而且對于百越文化的研究也同樣起著積極的作用和產(chǎn)生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