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yīng)當(dāng)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的有17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克扣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低于當(dāng)?shù)刈畹凸べY標(biāo)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quán)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以欺詐手段,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以脅迫手段,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1)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zé)任、排除勞動者權(quán)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2)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3)用人單位以暴力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4)用人單位以威脅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5)用人單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6)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7)用人單位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