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 2016年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如下: 1.春季開放時間 (1)第一次開放時間:3 月 21 日至 5 月 27 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的 8:30-17:30 。 (2)第二次開放時間:6 月 13 日至 7 月 22 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的 8:30-17:30 。 2. 秋季開放時間 (1)第一次開放時間:9 月 12 日至 9 月 30 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的 8:30-17:30。 (2)第二次開放時間:10 月 10 日至 12 月 23 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的 8:30—17:30 。 二、認定范圍對象 在安徽省內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及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 (一)符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直接認定條件的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 (二)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 三、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安徽省的中國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在畢業(yè)前最后一個學期,原則上向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認定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也可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其他申請人可向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教師法》規(guī)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四)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五)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其中,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四、認定流程 特別提醒: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內,安徽省內各地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體檢等工作時間和要求,由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負責安排。申請人需留意本人擬報名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發(fā)布的通知公告,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體檢、證書領取。 (一)網上申報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其中,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其他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前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F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所在工作單位(應屆畢業(yè)生為就讀學校)出具。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工作單位(就讀學校)證明原件;其中,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向工作單位(就讀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相關證明。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yè)成績單(院系蓋章無效)。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6)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并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參加國考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參加考試并合格人員,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不再寄送紙質<> 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含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含在學期間修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9)申請人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0)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請人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 (三)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做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并公示。 (四)頒發(fā)證書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五、溫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結束。特別提醒請申請人注意: (一)從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和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不再作為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依據; (二)符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直接認定條件的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可以按照原辦法直接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不一致的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聯系電話:0551-62831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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