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事業(yè)有成,大兒子已經(jīng)結婚生子,小兒子正在讀大學,49歲的陳某本應擁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然而生性多疑的她卻懷疑老公王某與另一名女子小悅存在曖昧關系,為此陳某指使表弟尹某等三人報復小悅,在西城區(qū)某小區(qū)內(nèi)朝小悅潑硫酸,致使小悅造成重傷二級,尹某、張某、楊某等三人因故意傷害罪,分獲9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陳某也因故意傷害罪獲刑10年。 事發(fā)前小悅父母就與王某夫婦相識。從事文藝工作的小悅不時去王某公司的活動上助助興,二人不時一起出差。而王某的妻子陳某在沒有任何證據(jù)的情況下,只憑“第六感”認定小悅是“第三者”。 2014年5月12日早晨,楊某、張某二人來到小悅所住的小區(qū)附近,張某將一瓶硫酸潑向了正駕車打算出門的小悅。事后,陳某因故意傷害罪被檢方提起訴訟,因陳某患有精神疾病,公安機關進行了刑事責任能力鑒定,鑒定結果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陳某伙同他人,以特別殘忍手段,構成故意傷害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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