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1514年-1587年),字汝賢,號剛峰,海南瓊山(今??谑校┤?。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經(jīng)歷了正德、嘉靖、隆慶、萬歷四朝。 1549年(嘉靖二十八年)海瑞參加鄉(xiāng)試中舉,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興國知縣,推行清丈、平賦稅,并屢平冤假錯案,打擊貪官污吏,深得民心。得到提升,歷任州判官、戶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寶丞、兩京左右通政、右僉都御史等職。他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賄,并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 1587年(萬歷十五年),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贈太子太保,謚忠介。海瑞死后,關(guān)于他的傳說故事,民間廣為流傳。 海瑞曾根據(jù)他在淳安的經(jīng)驗寫《興革條例》,談?wù)撛摰貐^(qū)的管理問題。 海瑞就任應(yīng)天巡撫之后,立即頒布《督撫憲約》,規(guī)定巡撫出巡各地,府、州、縣官一律不準出城迎接,也不準設(shè)宴招待??紤]到朝廷大員或許仍須稍存體面,他準許工作餐可以有雞、魚、豬肉各一樣,但不得供應(yīng)鵝和黃酒,而且也不準超過伙食標準。這個標準是:物價高的地方紋銀三錢,物價低的地方兩錢,連蠟燭、柴火等開支也在上述數(shù)目之內(nèi)。 海瑞在應(yīng)天推行一條鞭法:將過去按地、戶、丁分別征收實行、征發(fā)徭役的賦役制度,改為按土地、人丁征收貨幣與白銀;將過去由納稅戶輪流征收解運改為官府自行征收解運。把田賦、力役和其他雜稅合編為一條,統(tǒng)一按田畝核算征收。原來按丁戶征役的辦法一并改為攤?cè)胩锂€。 在對待契約問題上,海瑞不顧明代法律規(guī)定與當時的國情,要求爭議的解決必須以書面契約為依據(jù)。因為當時農(nóng)民間是很少使用書面契約來發(fā)生借貸關(guān)系的,致使法律的執(zhí)行陷入了進退維谷的兩難境地。海瑞所批準贖還的僅占全部典押借貸案件的二十分之一。在海瑞的治下,佃戶不敢向業(yè)主交租,借方不敢向貸方還款。 海瑞的清廉,甚至達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按照當時官場的風氣,新官到任,舊友高升,總會有人來送些禮品禮金,以示祝賀。這些禮品禮金只要數(shù)額不大,也是人之常情。然而海瑞公開貼告示說“今日做了朝廷官,便與家居之私不同”。然后把別人送的禮品一一退還,連老朋友賀邦泰、舒大猷遠道送來的禮也不例外。至于公家的便宜,更是一分也不占。海瑞臨終前,兵部送來的柴金多算了七錢銀子,他也要算清了退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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