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家輝(香港)·狂城亂馬 酷寒里,最普及的御寒男裝是什么? 并非老氣橫秋的棉襖(除非你是盧海鵬),不是南方男子承托不起的絨大衣(除非你是王敏德),更非妖里妖氣的男裝皮草( 除非你是Wyman),而是一件薄薄的某日本牌子的保暖衣。早已賣斷市了,據(jù)說平靚正,有背心有外套,穿上它,比穿了兩件棉襖還暖還溫,更重要的是輕盈貼身,不似一般的運動背心和風褸稍嫌累贅。 臺灣稱這款衣服為“吸濕發(fā)熱衣”,有點太空漫游feel,聽名字已像看見無垠宇宙里有個人在飄呀飄,頭戴硬邦邦的圓形頭盔,雙肩扛著噴射器,全身被一襲純白的罩衣包裹著,冰冷死寂的星際,唯剩他孤絕一人。這是實實在在的人間保護,在孤絕里,仍有牽腸掛肚的暖意。 因為平靚正,幾乎人身一件了。走在路上碰見生張熟魏,稍為留意,皆可發(fā)現(xiàn)或里或外穿的“吸濕發(fā)熱衣”,近乎制服,是不約而同的選擇。有朋友說連睡覺亦把它穿在身上,不再擔心半夜踢開被子而著涼;我笑道,它果然是你的“第二層皮膚”。 其實我亦買了一件,感謝它陪伴我度過寒冬。但若說謝意,終究濃不過懸掛在衣柜里十多年的那件深咖啡色呢絨大衣,它是我剛到美國讀書時買的“寶貝”,大概三四百美金,那時候于我是吃力的支出,但在百貨公司內(nèi)看見,回家左思右想了三天,再去看和試穿,又回家再想再思,終于咬牙將之刷卡買下,整整分期還了九個月。 買的那天仍記得是大雪紛飛,在芝加哥的Sears Tower里的百貨公司,剛到美國兩個月,被雪嚇怕了,急需添衣保暖,但更認真的理由是看了太多好萊塢電影,總覺走在如此高樓矗立的城里,男人嘛,沒有一件呢絨大衣總說不過去。把衣服買回,穿上,日夜走在校園里,刻意在懷里抱著幾本書,右手夾著一支點燃卻不抽的香煙,再把一條長長的毛圍巾從左肩披搭到右肩,走路時低頭,做沉思狀,在自己的幻想里,羅蘭·巴特來了,薩特來了,加繆來了,傅柯來了,古典優(yōu)雅的校園是我的寧靜的哲學宇宙;無須“吸濕”,更不必“發(fā)熱”,只要有一件厚重的呢絨大衣,已足讓我在想象里有了亢奮,心底燃起火種,百寒不侵。 呢絨大衣陪我度過七八年的異域寒冬,是年年冬天的鎮(zhèn)關大將。其后返港,氣候溫暖,派不上用場了,卻掛在衣柜里不忍心丟也舍不得捐。執(zhí)著于俗物,亦是固守著記憶——直到老后去后,始由他人處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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