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有關信息工作的理解作者:胡記超 來源:西北政法大學反恐研究院 發(fā)布時間:2015年12月30日 點擊數: 11
打擊恐怖主義活動,信息情報收集工作十分重要。我國在打擊各種犯罪的活動中,一貫堅持“預防為主、打擊為輔”的策略。對于犯罪性質更加惡劣的恐怖主義犯罪,更應遵守這一策略。有及時、有效、準確的恐怖活動信息作指導,反恐行動部門可以在暴恐活動實施之前,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暴恐行動,降低暴恐活動給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的損失。 一、反恐怖信息中心收集的信息是什么 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明確指出:恐怖主義信息情報,是指對有關恐怖活動的組織人員和實施人員、暴恐活動的行動時間、地點和方式的信息情報。 二、收集反恐怖主義信息的意義 確定暴恐活動的策劃者和實施者的身份,是恐怖主義信息情報收集的重要內容,也是嚴密關注恐怖主義發(fā)展動向的前提。只有全面掌握暴恐活動的策劃者,才能對他們可能煽動的人進行控制,在以后的工作中才能更好打擊策劃者的煽動行為,才可能從根源上遏制恐怖主;準確掌握恐怖活動的行動時間、地點和方式,可以有效阻止恐怖活動發(fā)生;對有關線索的收集工作,是指與恐怖主義相關的線索。收集與恐怖主義相關的線索,可以積少成多的對地區(qū)恐怖主義進行詳細了解,對恐怖主義在這一地區(qū)盛行的原因進行探知,最終在恐怖主義預防和恐怖活動的打擊上發(fā)揮重要作用。 三、怎樣才能做好 在收集反恐怖主義信息時,如何才能獲取更全面、準確的信息,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給出了如下的兩種重要的情報信息收集方式。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有關部門依靠群眾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建立基層情報信息工作力量。 第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事機關在其職責范圍內,因恐怖主義信息工作的需要,根據國家規(guī)定,經嚴格的批準手續(xù),可以采取技術偵查措施。 以上兩種情報方式,是打擊暴恐活動最為基礎的兩種方式,但其存在著一些問題。第一種獲取情報的方式:如何從群眾之中獲取情報信息、采取何種方式鼓勵提供情報的群眾、如何保護提供情報群眾的信息等基礎性問題,各個情報收集機關如何培養(yǎng)深厚的群眾基礎,也是擺在各個情報收集機關面前的現實問題,這些問題都有急迫性,需要情報收集機關迅速解決;第二種情報收集方式:根據工作需要,各個情報收集機關可以采取技術偵查措施,這里的技術偵查措施,容易使人與刑事訴訟法中的技術偵查措施產生誤解。所以應當對兩者進行辨析,以更好的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四十四條中技術偵查措施。 兩者的聯(lián)系是: 第一,兩者在名稱上,通稱為技術偵查措施; 第二,在打擊犯罪的層面上具有一致性,兩者都是希望通過技術手段,應對犯罪的發(fā)生和對犯罪提起訴訟,處置犯罪行為。 第三,在采取的方式上,都是由國家管理的技術偵查措施,這里的技術偵查方式的管理,需要國家有關機關的授權。 兩者的區(qū)別: 第一,主體不同?!吨腥A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的技術偵查措施的執(zhí)行機關是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軍事機關,《刑事訴訟法》中技術偵查措施的主體是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兩者相比較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的技術偵查措施的主體范圍更廣; 第二,客體不同?!吨腥A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技術偵查措施的客體是恐怖活動犯罪、極端主義犯罪,《刑事訴訟法》中的適用是客體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重大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職權實施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大犯罪案件;追捕被通緝或者批準、決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刑事訴訟法》的范圍更為廣泛,包括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的恐怖主義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在采取技術偵查措施中的規(guī)定,并不十分明確,沒有清楚規(guī)定在收集恐怖犯罪情報時的程序,由于《刑事訴訟法》已經適用一段時間,所以,在實施技術偵查措施收集恐怖活動信息和提起訴訟時,應該比照《刑事訴訟法》運用時的一些程序要求。 對于以上的兩種的情報信息的收集工作,在實踐中會不斷地完善,但恐怖主義犯罪不同于一般的犯罪活動,由于恐怖主義犯罪的復雜性和嚴重危害性,所以。對恐怖主義犯罪的情報收集,還需要根據其特性,找出更多、更有效的方式,收集恐怖主義犯罪的相關信息。 國內的恐怖活動常常與國外恐怖主義勢力存在聯(lián)系,這就需要國家反恐怖主義情報中心與國外的反恐怖主義情報中心加強溝通,提高在恐怖主義信息方面的交流,獲取更多國內外的與恐怖主義相關的信息,對于國內恐怖活動打擊和國際恐怖主義發(fā)展方向做出精準的預測。 四、結語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出臺,對于我國反恐事業(yè)的發(fā)展起著里程碑的作用?!吨腥A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在打擊恐怖活動方面的明確規(guī)定,對于國內日益嚴峻的恐怖主義問題,發(fā)揮著的指引作用。在情報信息的收集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已經把收集情報的主體、方式、注意事項等問題已經詳細明確規(guī)定,僅在情報收集方面的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對各部門信息情報的交流、反恐意識的提高和對恐怖主義活動的監(jiān)視等方面,都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由于法律自身的局限性和恐怖主義犯罪的復雜性,決定了在反恐怖主義實踐過程中,依然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
(作者單位系西北政法大學反恐怖主義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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