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諭。朕惟三教之覺民于海內(nèi)也。理同出于一原。道并行而不悖。人 惟不能豁然貫通。于是人各異心。心各異見。慕道者謂佛不如道之尊。 向佛者謂道不如佛之大。而儒者又兼闢二氏以為異端。懷挾私心。紛 爭角勝而不相下。朕以持三教之論。亦惟得其平而已矣。能得其平。 則外略形跡之異內(nèi)證性理之同。而知三教初無異旨。無非欲人同歸于 善。夫佛氏之五戒十善。導(dǎo)人于善也。吾儒之五常百行。誘掖獎勸。 有一不引人為善者哉。昔宋文帝。問侍中何尚之曰。六經(jīng)本是濟(jì)俗。 若性靈真要。則以佛經(jīng)為指南。如率土之民。皆淳此化。則吾坐致太 平矣。何尚之對曰。百家之鄉(xiāng)。十人持五戒。則十人淳謹(jǐn)。千室之邑。 百人持十善。則百人和睦。持此風(fēng)教。以周環(huán)區(qū)。則編戶億千。仁人 百萬。而能行一善。則去一惡。去一惡。則息一刑。一刑息于家。萬 刑息于國。旬乎可以垂拱坐致太平矣。斯言也。蓋以勸善者。治天下 之要道也。而佛教之化貪吝。誘賢良。其旨亦本于此。茍信而從之。 旬可以型方訓(xùn)俗。而為致君澤民之大助。其任意詆毀。妄捏為楊墨之 道之論者。皆未見顏色。失平之瞽說也。特諭。 雍正十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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