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11月30日,山西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下簡稱工作站),共辦理105件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通過對這些案件的分析,以及與這些犯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長的訪談,援助律師得到的結論是問題少年四成生活在問題家庭。未成年人犯罪與其從小的家庭成長環(huán)境、受教育情況、社會環(huán)境等因素有著根本的聯系。
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發(fā)布未成年人犯罪調查報告 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11月30日,山西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下簡稱工作站),共辦理105件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通過對這些案件的分析,以及與這些犯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長的訪談,援助律師得到的結論是問題少年四成生活在問題家庭。未成年人犯罪與其從小的家庭成長環(huán)境、受教育情況、社會環(huán)境等因素有著根本的聯系。 1月9日,山西省法律援助工作站協(xié)同山西黃河律師事務所對案件進行分析后,發(fā)布了這一調查報告。 問題少年多來自問題家庭 小青是位女孩,7個月時父母離異。記憶中,小青從未見過母親。父親對小青也十分冷淡,甚至與她很少說話。由于家庭貧困,小青小學沒有畢業(yè),便輟學在社會流浪,終日無所事事。后來,小青結識了與她有同樣遭遇的另一名輟學未成年人小紅。小紅同樣也是父母離異,從小非常怨恨父母。因為沒錢花,兩人一起實施了搶劫犯罪行為。 在工作站援助的105名未成年人中,像小青這樣生活在問題家庭的有41人。其中,12名未成年人父母離異,20名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下落不明,9名未成年人生活在失和家庭,父母長期感情不和或分居。 這些問題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尤其是單親家庭的未成年人,從小失去父母之愛、家庭之樂,長期得不到家庭的溫暖和父母應有的關心。感情上受到創(chuàng)傷,經濟上缺乏保障,內心痛苦是不言而喻的。在此情況下,未成年人很難形成健全的人格和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如果有人稍微給一點“同情”“安慰”,她們便會感到溫暖,因此容易走向犯罪或成為犯罪分子獵取的主要對象,從而陷入犯罪的深淵。 父母為生計奔波家庭教育缺失 該工作站提供法律援助的105名未成年人中,只有9人家庭經濟狀況尚可,其余96名未成年人家庭非常貧困。父母靠務農或打工維持一家老小的生計,繁重且繁忙的工作,導致這些父母事實上無法做到對子女的教育和管理。而父母外出打工的結果,造成與子女聚少離多,也就客觀上無法做到對子女的日常教育。兩種情況使得父母教育子女客觀上不能或力不從心,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導致這些未成年人錯過了家庭教育的最佳時機。 在辦案過程中,援助律師還發(fā)現,這些犯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小學文化及文盲占絕大多數,有些父母雖然上了初中,但普遍沒有完成初中教育。受文化水平的限制,接受新生事物能力、眼界的局限,父母與子女的溝通能力隨著子女的成長逐漸顯得不足,并進而發(fā)展到與子女沒有了共同語言。很多家長都表示,孩子小的時候很聽話,長大了就不聽話,并且抱怨家長不懂這個不懂那個。這也同樣說明了家長的教育能力一定程度上不能適應或無法滿足子女成長的需要。 在該工作站提供援助的105名未成年人中,實施搶劫罪和盜竊罪等侵財犯罪的有82人。其中,有27人犯罪是與網絡、網吧、歌舞娛樂場所相關。 完成義務教育者不足兩成 該工作站提供援助的105名未成年人中,文盲的有5人、受教育狀況不詳的有2人(聾啞人)、小學文化的有16人、初中未畢業(yè)的有49人、在校生有16人、完成義務教育的有17人。 從這組數字來看,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受教育情況著實令人堪憂。這些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原因主要集中于厭學、老師有體罰行為,但也有因被學校開除而輟學的。未成年人學習有困難,品行有缺點,無法融入主流學生群體,會被逐漸邊緣化,其結果必然導致學生輟學率增加。開除未成年學生表面上解決了學校的管理問題,但這種方式卻不能解決未成年人本身的問題,未成年人走向社會后有可能會產生更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工作站主任董杰表示,除了家庭、學校和社會應該負責之外,政府當前應當建立起干預問題家庭的有效機制。家庭收入低、父母素質低、家庭結構不健全、家庭親情淡漠等情況,導致這些家庭教育子女要么力不從心,要么漠不關心,其結果致使生活在這些問題家庭中的孩子生存、發(fā)展、受教育等權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建立起介入“問題家庭”的有效機制,這是擺在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面前的一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課題。
(責任編輯:柴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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