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換屆選舉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推選村選舉委員會(由上屆村委會負責) 2、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共7人或9人組成。 3、選舉委員會成員產(chǎn)生方式: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小組會議三種。也就是說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委派或指定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其中擔任村領導職務的不得超過半數(shù)。 4、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按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當選。 5、成員變更處理方法:村民選舉委員會個別成員辭職、被提名為候選人(應當辭去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的職務)或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以增補。增補的方式有兩種,既可以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是否補選或以何種方式補選,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6、發(fā)布1號公告。 1、推選時間:在村民選舉委員會成立后、選民登記前。 2、基本條件:在本村居住區(qū)域內滿18周歲且具有選民資格的村民。 3、推選方式:以相鄰居住的每五戶至十五戶推選一人,或由各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 4、代表人數(shù)要求:不得少于35人(35—100人)。 5、婦女代表應占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代表和村民委員會成員組成)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一以上。 6、發(fā)布2號公告 在選民登記工作開始之前,發(fā)布3號公告,公布選舉日期和選舉登記日期。 四、選民登記(由村民選舉委員會負責) 1、選民登記工作是選舉中一項極其重要的程序,是組織選舉的基礎性工作。必須依法進行,慎之又慎。 2、選民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年齡條件:到選舉日為止年滿18周歲(出生日期以身份證或戶口本為準) 2)屬地條件:①戶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②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③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且本人出具在原戶籍地未參加村民委員會選舉的證明,并且經(jīng)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3)政治條件:未被剝奪政治權利(被剝奪政治權利期滿后恢復政治權利的參選村民,應予登記) 4)對于精神病患者(以醫(yī)院證明為準)不能行使選舉權的,經(jīng)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選民名單。 3、哪些人不能登記 駐在農村的機關、團體、部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員即使在本村轄區(qū)內居住一年以上,也不能列入?yún)⒓舆x舉村民的名單。(不包括離退休人員) 4、要在選舉日前20天公布選民名單(發(fā)布4號公告)。 5、受理村民申訴(村民對公布的選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自名單公布之日起五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申訴,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并公布處理結果) 6、做到不錯、不重、不漏 注意:對登記期間不在本村居住或登記前臨時外出,不知道登記時間的村民,村民選舉委員會應通過各種方式通知到。 最后為便于存檔備查和便于核對,對選民要登記造冊。確認無誤后,發(fā)給選民證(蓋上村民選舉委員會章)。 1、基本條件:具有本村選民資格(為引導選民以公心、按要求提名候選人,村民選舉委員會應該在選民登記后、候選人提名前,把村委會候選人需滿足的基本條件向選民張榜公布,便于選民了解和掌握) 2、提名方式: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由選民在村民會議上以投票形式直接提名,按得票多少確定,并當場公布。(參加候選人提名的選民應當超過全部選民的半數(shù)) 3、基本要求:等額提名、差額原則、得票多數(shù)確定(不需過半數(shù))、不得委托、不設流動票箱。要求必須有一名婦女名額。 注意:1、候選人中應當有婦女候選人2、被判處刑罰的選民一般不被確定為正式候選人3、村民選舉委員會應及時公布提名候選人的日期、時間、地點。4、諧音字可認定為同一人,錯字不可以。5、開箱前明確何種為有效票,何種為無效票或部分有效部分無效。 4、候選人確定后發(fā)布5號公告 六、介紹正式候選人(由村民選舉委員會負責) 1、時間:正式候選人產(chǎn)生后,正式選舉之前 2、競爭演講方式:正式選舉之前,村民選舉委員會通知村民演講的時間、地點等。候選人演講同時,要回答村民提問。村民選舉委員會要把握好每人的演講時間。 3、鎮(zhèn)指導組和村民選舉委員會事前要對演講內容把關。 七、公布選舉時間(由村民選舉委員會負責) 要在正式選舉五日前張榜公布選舉時間和投票地點(發(fā)布6號公告)。選舉日期確定后,推遲選舉的,在推遲時間內取得選民資格的村民應列入選民名單。 八、正式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負責) 1、委托票:在選舉日不能到場投票的,可以提前委托本村近親屬選民代為投票,辦理委托投票的具體程序是:外出的有選舉權的村民本人填寫“村民委托投票證”,寫清受委托本村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選民的姓名、與本人關系和委托理由,經(jīng)村民選舉委員會批準后,委托生效。不辦理委托手續(xù),未經(jīng)村民選舉委員會批準,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每一選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過三人。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核實委托投票的證明材料,在投票選舉三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單。 2、必須設立秘密寫票間(處)。 3、開箱前以書面形式向村民明確有效票和無效票(部分有效、部分無效票)的認定原則。 4、兩個半數(shù)原則。 5、選舉前要制定投票辦法(投票方式:是否設分會場、是否設流動票箱級人員;選票有效、無效的認定原則)報送鎮(zhèn)民政辦備案,并及時向村民公布。 6、投票結束后當場銷毀剩余選票。 7、發(fā)布7號公告 注意:1、是否設分投票站由各村根據(jù)實際情況而定。2、設分會場的,投票結束后,都要將票箱拿到主會場同時開箱唱票。3、原則不提倡設流動票箱。確實需設的,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確定使用流動票箱的人員(老弱病殘,需經(jīng)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在正式投票選舉前三日公布名單。4、對于難以確定,又極易引發(fā)選舉糾紛的選票,村民選舉委員會可提議臨時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集體研究決定。5、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選舉工作人員。 另行選舉與重新選舉 九、工作交接 新一屆村委會產(chǎn)生10日內,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新、老村委會就公章、辦公用品、辦公場所、財務賬目等進行交接,鎮(zhèn)指導組進行監(jiān)督,村黨組織參與。對于無故拖延、拒不移交而影響新一屆村委會正常開展工作、造成集體財產(chǎn)損失或在移交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重大問題的,由有關部門對相關人員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十、進行村民會議向村民代表會議授權工作(由新一屆村委會負責)發(fā)布8號公告 1、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員及補貼標準 2、從村集體經(jīng)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3、本村公益事業(yè)的興辦和籌資籌勞方案及建設承包方案 4、土地承包經(jīng)營方案 5、村集體經(jīng)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 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7、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 8、以借貸、租賃或者其他方式處分分村集體財產(chǎn) 9、村訂閱報刊的種類、份額及金額 10、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村民會議可以授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前款規(guī)定的事項。 法律對討論決定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財產(chǎn)和成員權益的事項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十一、推選選民小組長(由新一屆村委會負責) 1、時間:村委會成員選舉產(chǎn)生后 2、方式:由村民小組會議投票推選產(chǎn)生并當場公布 3、村委會成員如當選可兼任 4、推選辦法:可參照村委會成員選舉程序 5、非本組村民委員會成員不能擔任本村民小組的小組長 十二、推選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 1、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在本村村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中推選產(chǎn)生 2、其成員應在鎮(zhèn)紀委指導下,在村黨組織領導下,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經(jīng)提名、審核、差額選舉等程序產(chǎn)生。選舉結果報鎮(zhèn)黨委和紀委備案。發(fā)布10號公告 3、村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村經(jīng)管員、村文書、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負責人不得擔任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委員 4、統(tǒng)一名稱為:宏偉區(qū)曙光鎮(zhèn)XX村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 5、要求有公章,有牌子(規(guī)格、式樣與村委會相同) 6、任期三年,一般有3—5人組成,其中主任1人,主任原則上由村黨組織成員(不含村委會成員、)或者其他黨員擔任。 十三、驗收、總結、材料歸檔 |
|
來自: yzsr273 > 《鄉(xiāng)村振興》